其实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份以来,沧州市看守所就以所谓查体的名义,逼迫女性在押人员脱光衣服,裸体接受看守所狱警的检查,要求脱得一丝不挂,前后转身全方位“检查”。每天这样“检查”两次,上午八点和下午五点。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沧州市法轮功学员李丽、石锐被运河分局和新华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李毅、牛犇、高福松等人绑架,被非法关押到沧州市看守所女监。大概就是从那时起,沧州市看守所开始对女性在押人员实施裸体检查。
狱警要李丽脱光衣服,李丽拒绝被羞辱,抵制看守所的违法行为。狱警就指使在押人员强行、野蛮地将李丽的衣服扒光,狱警在所谓检查完后,又命令李丽穿衣,李丽拒绝执行狱警的指令,几名在押人员又一拥而上,按着李丽强行给她穿上衣服。一连几天都是这样,狱警一天两次对李丽裸体“检查”进行羞辱。李丽为抗议沧州市看守所这种违法行为,开始绝食绝水。十几天后,她身体消瘦,出现病态,看守所才妥协,不再对她进行每天两次的裸体“检查”。
沧州市看守所狱警以为用这种羞辱手法就能打击法轮功学员的自尊。其实恰恰相反,法轮功学员没有错,在魔窟中仍坚定信仰,拒绝妥协,是最高贵的行为,是最圣洁的人格。而狱警的这种行径只能暴露他们自己低下的人格,流氓的意识,肮脏的灵魂,这些狱警真正羞辱的是她们自己。
其实,这些狱警非常清楚这是违法行为,所以经常威胁在押人员不要将裸体“检查”的事情告诉律师,并说:告诉也没用,律师不管这个,这样做是省里要求的。
目前,法轮功学员李丽和石锐被非法关押到沧州市看守所至今已经八个多月,两人都面临司法迫害。(详情请见《曾遭冤刑六年 河北沧州市李丽又面临司法迫害》《河北沧州市法轮功女学员石锐被非法起诉至法院》)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公安部于二零零零年制发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此文件中明确列出十四个邪教名称,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中国国家出版署二零一一年颁布的50号令,其中的第99条和100条明确解除了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所以自己拥有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法轮大法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
沧州市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李丽、石锐的迫害是在团伙作案构陷好人。正告所有参与其中的人,你们是在违法犯罪,必须立即停止迫害,否则一定逃脱不了善恶有报的天理惩罚。立即无罪释放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李丽、石锐!
参与迫害相关人员信息:
沧州市新华分局:
局长王秀志16630869111
政保大队(原国保大队):
新任国保队长牛犇13930751668
指导员高福松 16630765851、18833751319、警号056386
警察:张亮15326708668 、李某15130717699、崔强、苑婷婷
南大街派出所:
指导员张勇13603176819 、警号054400
东环派出所:
王亮17761564006
运河公安分局: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13号,邮编061001
电话:0317-5523700、0317-5523721
局长张继伟15033170001(2023年任现职,此电话为2020年使用)
国保大队:
办公室:0317-3776602
大队长孙华海13831705950,警号55178
副大队长李毅13082177711,警号55950
刘义,男,13833716089,警号55921
王宇飞,男,警号55980
王翠英,女,警号56084
张开林,男,警号55386
杨海燕,女,警号56040
贾兆龙,男,警号56108
沧州市看守所:
电话:0317-5523116、0317-5523102
所长提寿德 0317-5523199
沧州市检察院驻看守所魏姓检察官18103170550
沧州市第一巡视组:15603179579
河北省公安厅:
总机:0311-85183399、0311-66990000
督察处:0311-66622317
举报投诉:0311-66622200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