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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轮功受邀参加国际刑法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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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至七日,国际刑警组织第九十二届大会在英国格拉斯哥苏格兰活动园区(SEC) 举行,来自国际刑警组织一百九十五个成员国一千多名代表出席。期间,法轮功获邀在国际刑法研讨会发言。

国际刑法研讨会于十一月五日召开,主题是中共跨境迫害海外华人及滥用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本次研讨会由欧洲之声、中国观察、中国民主党英国总部共同主办。包括两位国际刑警组织权威大律师、专家学者、受中共迫害团体及个人在内的共二十多人发言。

图1:国际刑警组织大律师里斯·戴维斯(Rhys Davies)(右一)、美国学者特德·布罗蒙德(Ted Bromund)(右二)、国际刑警组织大律师本·基思(Ben Keith)(中)
图1:国际刑警组织大律师里斯·戴维斯(Rhys Davies)(右一)、美国学者特德·布罗蒙德(Ted Bromund)(右二)、国际刑警组织大律师本·基思(Ben Keith)(中)

图2:国际笔会和平作家委员会主席、欧洲之声社长廖天琪(左)
图2:国际笔会和平作家委员会主席、欧洲之声社长廖天琪(左)

图3~5:法轮功学员向出入主会场的人员发放真相资料
图3~5:法轮功学员向出入主会场的人员发放真相资料

大律师曝光中共滥用红色通缉令

研讨会上,国际刑警组织大律师本·基思(Ben Keith)、里斯·戴维斯(Rhys Davies)、美国学者特德·布罗蒙德(Ted Bromund)均表示,中共最狡猾,以隐秘手段,利用国际刑警组织大量滥发红色通缉令,迫害中国民众,列世界各国之首。

对此,国际笔会和平作家委员会主席、欧洲之声社长廖天琪指出,“中共一直做着违反国际刑警组织原则的事,例如贩卖人口、性侵、贪腐等,与独裁者合作,如何执法?”她呼吁大律师及国际刑警组织应改变规则。

法轮功学员是中共红色通缉令受害者

图6:英国法轮大法佛学会代表罗斯玛丽·拜菲尔德(Rosemary Byfield)(右一)
图6:英国法轮大法佛学会代表罗斯玛丽·拜菲尔德(Rosemary Byfield)(右一)

英国法轮大法学会代表罗斯玛丽·拜菲尔德(Rosemary Byfield)在发言中提及,二零一八年,瑞典公民、法轮功学员李志辉,在波兰出差时被拘留,花了两年时间——其中大部分时间他都被关押——他的引渡听证会才结束。尽管波兰拒绝了中共的引渡请求,他仍无法返回瑞典,因为红色通缉令仍然有效。

罗斯玛丽强调,针对法轮功学员的红色通缉令不止发生一次。

此外,各大洲都发生过对法轮功学员的人身攻击,英国也发生多起。二零一八年,大英博物馆外的袭击事件,导致一名修炼者(五十六岁的中国女士)脊椎骨折。

在发言中,罗斯玛丽介绍了什么是法轮功、法轮功修炼原则真、善、忍,以及中共为何惧怕并残酷迫害法轮功。她说,中共把法轮功列为其最害怕的团体,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受到大规模监视、任意逮捕、强迫劳动、酷刑、强奸、洗脑,甚至被活摘器官。在中国境外,中共使用假消息、宣传、骚扰、监视、网络攻击、外交压力、威胁、人身攻击,并想方设法,引渡居住在国外的法轮功学员。

罗斯玛丽发言中说:“二零一八年,由英国杰弗里·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担任主席的伦敦独立人民法庭,对中共活摘器官的罪行进行长达十二个月的审查。法庭估计有数十万良心犯被活摘器官,其中大部分是法轮功学员。法庭判决:中共犯下了针对法轮功及维吾尔人的反人类罪行。”

大主教:自由是天赋人权 必须得到保护

基督教大主教科斯塔斯·伊万杰卢博士(Dr Costas Evangelou, Archbishop)在发言中说:“极权者常常利用法治系统控制民众,以维护秩序和国家安全为借口,将法律武器化,压制不同声音,剥夺自由,强迫服从。”他说,“他们操纵系统,控制人的思想,这正是极权者的险恶,完全失去了道德。”

他强调,自由是天赋人权,必须得到保护。如果我们缄默,就是支持一种扭曲了的法律观,这违背爱与慈悲的旨意。

他还对法轮功学员表示:“真、善、忍的理念与我的信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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