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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监狱虐待法轮功学员韩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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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法轮功学员韩春龙,被枉判四年,二零二四年八月被劫持到锦州监狱九监区迫害。家属会见时发现他身体瘦弱,因他在监狱拒绝干活,家属怀疑监狱不给他吃饱,由于九监区电脑系统迟迟不更新,致使家属两个月给他存不上钱,使日用品无法购买,生活上造成困难,现在仍然不知道他收没收到家属存的钱。家属会见时警察在旁全程监听。

十一月一日,韩春龙的家属去锦州监狱会见韩春龙时,被告知不能会见,说韩春龙被“矫治”。家属问:什么叫“矫治”?回答说是“犯错误了”很严重,被单独关起来了。家属问是“什么错误”,他们不告诉。家属问:是被关小号了吗?警察说“你的理解是对的”。一站式会见服务中心的警察还威胁说要“加期”。

家属根本见不到监区内的警察,只能通过“一站式会见服务中心的警察”联系监区的警察,他们也不给问是怎么回事?只说“犯错误了”。

韩春龙先生今年52岁,锦州市黑山县镇安乡营盘村人。他在修炼法轮功之前,身患腰椎结核、右大脚趾结核、肾结石、左肾已失去功能等多种病症,他是村里有名的“病篓子”,不用说干活,连走路都困难。一九九八年三月,韩春龙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体一天天好起来越来越健壮,都能干重体力活了。

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韩春龙坚持修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在丹东出差,在丹铁宾馆被丹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振兴分局刑警大队等警察绑架,被摧残致命危,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丹东市振兴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他被非法关押到沈阳康家山监狱。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日,韩春龙被沈阳市沈河区皇城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他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三万元;上诉后又被沈阳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决:维持冤判。二零二四年九月上旬获悉:韩春龙已被劫入锦州监狱,被非法关押在九监区。

辽宁省锦州监狱
寄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山里86号 邮编121000
锦州监狱会见中心电话:04167989241 04167989244 周一至周五
锦州监狱狱务公开电话:04167989155 04167989654 04167989651 (是电信的,座机)
锦州监狱九监区电话:04167989704(只能往外打,不能往里打)队长姓王
锦州监狱监狱长:史运涛 张树义
锦州监狱副监狱长:赵勇
刑罚执行科长: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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