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日早晨七点,秦皇岛火车站检票口的检票人员拦截了准备坐火车的付鸿,对她进行搜查,发现付红携带的包里有法轮大法书籍及电子书,随即将她非法拘禁。检票人员的所为完全是违法行为: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了《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了161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废止第99项(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文号:新出[1999]933号,发布时间1999-7-22)及第100项(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文号:新出技[1999]989号,发布时间:1999-8-5)这说明,即使根据政府自己的规定,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
在当天上午九点多,燕山大街派出所警察到了火车站,在没有依法向付鸿出示警察证并告知姓名,就挟持着付鸿离开火车站,前往付鸿在燕山大街附近的家。该派出所警察继续违法,在没有搜查证、付鸿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用付鸿的钥匙打开房门,闯入屋内,非法抄家,抢走个人财产包括:现金五千元,三幅大法师父法像。燕山大街派出所警察继续违法,没有依法当场出示搜查物品清单。
在当天上午十一点左右,西港路派出所警察把付鸿从燕山大街派出所带走。西港路派出所警察与付鸿见面时,也没有依法出示警察证并告知姓名。西港路派出所四个警察挟持付鸿离开燕山大街派出所后,前往付鸿在河安里的家,也是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在付鸿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用付鸿的钥匙打开房门,闯入屋内,抢走付鸿的个人财产,包括两台笔记本电脑,一些法轮大法书籍和资料。西港路派出所警察也没有依法当场出示搜查物品清单。
在当天中午十二点到一点,警察将付鸿劫持到西港路派出所做笔录。付鸿依法要求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所有共产党员回避,警察未能依照法律进行回避,并随口说出“这个理由不成立”。在做笔录时,警察试图用一些问题蓄意构陷付鸿。付鸿说:“我拒绝回答,这些问话不是你们工作范围之内的,你们所说的‘不让炼法轮功’这个话本身是违法的。”
在当天下午四点,警察又将付鸿劫持到海港分局,违法强行采集她的个人生物信息。
在当天晚上八点前,警察又强行劫持付鸿到公安医院做体检,体检结果是:血压167/108 mmHg,心率113.这个体检结果不符合收押条件,看守所理应拒绝接收,但看守所并未履行法律的相关要求,违法收押付鸿。付鸿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看守所。
付鸿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曾遭中共人员绑架、关押,二零零九年她被中共非法劳教一年多。她的父母均在迫害中离世。(付鸿女士遭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河北秦皇岛法轮功学员付鸿女士在火车站被劫持》)
西港路派出所:
张姓警察18332505559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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