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市延庆区“9.23绑架“事件的反思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今年九月二十三日北京市延庆县公安绑架了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另外还有两名家人(常人)。

正法已近尾声,为什么会出这种事呢?我们把它剖析开来总结教训引以为戒。

一、表面原因是这些人相互之间都用手机(或自己家人的手机)或微信联系、互发信息。并且有的人用大量时间象常人一样用手机赚钱。因此被监听监控。但这只是其表,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二、更深层的原因:我们看看这些学员的修炼状态。

下面举几个例子:

1、A同修是律师,是近些年得法的,没有被暴露,为同修做辩护律师,但却照样收同修的律师费,甚至有的同修家境不宽裕。有同修给A指出不应该这样做:因为您也是在证实法,大法弟子证实法都是拿自己的钱,您证实法不应该拿同修的钱!(A的退休金很丰厚并非生活拮据)。A听了之后将信将疑,把收得的律师费送到某负责人处,想退给同修。可是我们知道最终没退给同修,后来有人问及此事A却说“那律师就是挣钱的”。我们知道这是某负责人的说法,当然也符合了A的观念。

可是这以后不久,A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执照出了问题,所以A就不能给同修做辩护律师了。这时A也不知道向内找,也听不進同修的劝说。几个月后律师事务所的执照也办下来了,可A也躺倒在床了,接着進了医院,花了好多钱,险些丢了性命!可能现在A也没有认识到自己哪儿错了。现在一边吃药一边吃保健品,同时还去按摩,并说因为按摩欠了好多债。一手抓住人不放,一手抓住神不放。

师尊说:“邪恶是无孔不入的,你们一念一行邪恶都在虎视眈眈。你们执著什么邪恶就加强什么,你们思想不正它们就会叫你不理智。大家都在为大法付出,而有的人却无耻的向学员要报酬。你是在修吗?你在和谁讲条件?修炼人的形像哪里去了?修炼人的威德怎么树立?你以为师父在领你们搞常人的政治吗?”(《各地讲法四》〈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2、某协调人,长期以来执著于名,执著于自我,拉一伙人排斥不愿听其摆布的同修。听不進同修的劝告。

二零一九年大瘟疫爆发。某协调人听不進同修意见,坚持要发正念把大瘟疫制止住。直至师尊经文发表才打消了这一念。

这个协调人在同修中搞小圈子,搞个人崇拜、妄自尊大,有事出行,动辄叫同修开车接送。有一次同修开车送她与另一个学员到同修家去,结果她们三人及同修家夫妻二人都被警察当场绑架。后来得知,她们及司机同修的车已被监控很长时间了。

这协调人曾让某一同修(现已离世)带其到同修知道的资料点都去看看,被拒绝。

这协调人進了看守所就被“转化”了。据说她与警察的关系搞的很好。最终被判了二年八个月,今年二月她出来后,同修就劝其写“严正声明”,但她都以“等认识提高了、做到了再写”而拒绝了同修的善劝。

师尊说:“作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构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纠正一切不正的,怎么能向邪恶低头呢?怎么能去向邪恶保证什么呢?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在向邪恶妥协,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为,神绝对不会干这种事。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相反,任何一个执著与怕心都不可能使你圆满,然而任何一个怕心本身就是你不能圆满的关,也是你向邪恶方向转化与背叛的因素。”(《精進要旨二》〈大法坚不可摧〉)

“做了什么错事怎么办?是呀,我过去讲,我说,这场迫害没有结束,对所有人来讲,都还有继续修炼、做好的机会。我是讲过这话,但是你们要听懂了,不要老是往你喜欢的一面想。我是说,迫害没有结束,你还有机会;你还有机会,可是给你的机会你要不去利用,给你的机会,你还在放任着自己,那你就在毁自己了。”(《各地讲法十三》〈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同修啊,还感觉不到师尊那无量的慈悲吗?还放不下您那些常人心?走回来吧,知错就改,同修们不会小看您的,修炼中谁没有错呢,有错的时候就是暴露执著、修去执著的机会。

3、有一位崇拜协调人的学员,一听说上述协调人被绑架,大吃一惊,说好象天塌下来了一样!这样盲目崇拜,学人不学法,这么大的依赖心,您是修吗?您是害人又害己呀!您知道吗?!协调人的执著自我、妄自尊大能说与你们无关吗?

协调人“转化”了还在为她辩解:“在那种情况下‘转化’了也不算错。”这也可能是这位被崇拜的协调人的观点。

这位学员谁给钱都要,几千要、一千要、一百要、几十也要,该帮做的不做,钱可要下了。您手里存了多少钱?这钱您想怎么用?师尊这法讲的可很严肃,您可别毁了自己呀!

4、还有一个学员Y,大概在前十年左右,就向同修要钱。说什么饭都快吃不上了,实在是穷的不行了!于是就有一个同修想,人家老是帮自己的忙,人家有困难了也得帮帮人家呀!于是就给了Y学员钱,为她生活所用。那时候,Y学员经常跟同修说穷的不行了这样的话。问题是,那时候因为Y想发大财,去投资,被人骗了。可她和她丈夫都是国家正式职工,每月都有不少的退休金,说什么也到不了吃不上饭的地步呀!再说,在修炼上帮忙,怎么能让人用钱回报呢?那是修炼人该做的吗?

Y学员不天天学法、炼功,可是在打扮上却肯下功夫。吃保健品,在同修中推荐她那个用手机挣钱的软件也很热心。

还有北京来个学员,据说是某大学教师,可她从不发正念,她说:我不会发正念,也从未发过正念。动辄与同修大吵大嚷,这不是被干扰而不自知的状态吗?

师尊说:“迫害没有结束,你还有机会;你还有机会,可是给你的机会你要不去利用,给你的机会,你还在放任着自己,那你就在毁自己了。”(《各地讲法十三》〈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当然这些事情的出现也不是偶然的,就是因为我们同修有这些人心,是非不清,把这些人视为高人,捧她们,给其市场,所以才招来这样的事情。

师尊在《转法轮》中说:“其实我们不管是谁什么样,只有一个法,只有遵照这个大法去做,那才是真正的标准。” “你要想当一个修炼者,全凭你自己那颗心去修,全凭你自己去悟,没有榜样。”

同修啊,我们只有在学好法这个基础上,用大法这个真正的标准去衡量、去对照我们所遇到的人和事,我们才能辨别其真伪、好坏、对错、正邪。我们的路才能走正,才能做好三件事。少走弯路,兑现誓约。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