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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芬河市五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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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绥芬河市(牡丹江代管市)五位法轮功学员李鹏、王磊、姜学军、申玉国、张忠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被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构陷到海林市检察院。十月二十九日上午,海林市法院将非法开庭审理五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晚上,李鹏、王磊(李鹏的妻子)、申玉国、张忠、姜学军因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绥芬河市公安人员绑架,当晚李鹏、王磊夫妇的家就被非法抄家,电脑、打印机、手机、银行卡、身份证和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被抢劫。十九日上午,绥芬河市公安国保人员非法到姜学军家及申玉国家进行搜查。

李鹏、姜学军被非法关押在绥芬河看守所,王磊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申玉国、张忠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东宁市看守所。王磊和李鹏夫妇被绑架失去人身自由后,家中有两个等待父母照顾生活和学习的两个男孩,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小学。

非法关押37天后,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在队长张晓文授意下,第一次把构陷卷宗递交给海林市检察院,大约三月份海林市检察院退卷给绥芬河公安局国保大队,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紧接着又把卷宗递交给海林市检察院。海林市检察院于四月二十二日第一次起诉到海林市法院,之后到五月二十三日检察院第二次又退卷到绥芬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个月后,绥芬河市国保大队又把构陷五位法轮功学员卷宗送到海林检察院。

七月十九日,李鹏、申玉国、张忠、姜学军被转移到海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十月二十九日(星期二)上午十点,海林市法院将非法开庭审理此案。

根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二三年,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有2人被迫害离世,6人被非法判刑,20人被绑架,至少18人被骚扰,1人在牡丹江失踪。二零二二年,牡丹江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严重,75岁的刘运祥被海林看守所迫害致死,戴启鸿在哈尔滨呼兰监狱被殴打致脾破裂、切除,王楣泓被黑龙江女监打掉门牙,有2人被非法判刑,42人遭绑架,28人遭骚扰,高秀荣被非法停发养老金两年余;七月十一日,牡丹江市宁安市警察非法抄了徐国芹家。

相关责任人信息: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沿河街6号 邮编:157300
绥芬河市公安局局长:岳强(主要责任人) 电话:15504533309
绥芬河市公安局副局长:魏德 电话:15174695777
绥芬河市国保大队长:张晓文(主要责任人) 电话:15504530707
家庭住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铁路浴池一区十单元501室 邮编:157300
绥芬河市国保警察:肖健文 电话:13351837897
绥芬河市国保警察:刘金龙

海林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是副检察长 董玉龙 0453-7103911
海林市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海烟路456号,邮编:157199
检察官罗金鹏、刘宇、
检察长杨猛0453-7103901
副检察长:
刘淑静04537103902、04537232966、13845335566
郝树卓04537103903、04537226862、13945336619
闫明04537103905、04537330567、13904531973
马强04537103906、04538526988、18946336666
刘洋04537103937、15004509772
段鹏04537103977、18845306000
公诉科:
徐士伟04537103921、04537223066、13845335666
张新凤04537103922、13009791397
刘玉新04537103926、13212833331
孙麒贺04537103923、13154533333
马永欣04537103921、04537223066
吴军04537103921、13945304545
王辉04537103923、13946376667
海林市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莲花路1号,邮编157100
电话:0453-7321011
其它电话:0453-7321008、7117286、7117213、7117218
院长刘兴利
法官闫俊龙、姜新昆、
书记员房恭贺 131446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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