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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狱三年半 湖南胡自华再面临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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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辰溪县法轮功学员胡自华,原名胡丑改,今年五十九岁。他是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龙泉捱乡人,早年做豆腐生意,为人厚道。胡丑改因胃出血,没钱医治,炼法轮功,才知道有这么好的功法,他非常感谢李大师。为了让乡亲们知道真相,他去发真相资料,多次被绑架,曾被非法判刑。他的妻子邓月娥也修炼法轮大法。

近年,胡自华在珠海市帮助儿子带孩子。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胡自华在他儿子家,被珠海市斗门区国安警察入室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之后,胡自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珠海市第二看守所。

近日获悉,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将在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开庭前会议。

胡自华曾被冤狱三年半 一家人历经中共迫害的苦难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三日,胡丑改(现名胡自华)等三位法轮功学员去辰溪县王安坪乡(镇)散发真相资料,遭王安坪乡政府不法之徒绑架,宁铁桥与胡丑改在乡政府遭到乡政府七、八个恶人的殴打。之后,乡政府恶人给县国安大队打电话。国安警察于当晚伙同610不法人员将这三名法轮功学员劫持至县拘留所关押。

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的数天中,国安警察余庆长(当年40多岁)、谢开基(当年30来岁)非法将胡丑改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轮流带到县公安局国安大队办公室,严刑逼供。其中宁铁桥(后被迫害离世)大白天就被余庆长和谢开基将双手铐在门窗栏杆上,仅脚尖沾地,吊铐了好几个小时。两警察还毒打他。恶徒余庆长用一个铁夹夹住法轮功学员杨玉满的下嘴唇,再把铁手铐吊在铁夹上,并把杨玉满吊在窗户上一个多小时。

胡丑改被双手铐住,高高地吊在窗户上,长达几个小时。接着,他们用火钳夹胡丑改的手指,又拳打脚踢。胡丑改被折磨得小便失禁,精神和身体遭受了严重的伤害。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八日,他的女儿到看守所探望爸爸时,见他眼圈乌黑,精神恍惚,手指发抖。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八日,胡丑改被辰溪县公安局非法劳教,后被从长沙新开铺劳教所劫回辰溪看守所,被企图非法判刑。当时,他的妻子邓月娥被非法劳教迫害,家中还有一对尚在念初中的儿子和女儿,无人照顾。

后来,胡丑改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四年九月,被非法送到常德武陵监狱迫害。

二零零七年七月,当时非法刑期已过,胡丑改仍被非法关押。胡丑改的亲属到常德武陵监狱去看望他,狱方一听要见炼法轮功的,态度刁蛮,等其他犯人接见完了,才让他们见面。

胡丑改的亲人看见胡丑改在夏季大热天仍然穿着较厚的长衣服,就问他是怎么回事。胡丑改轻声吐露:因为经常有犯人打他,穿厚一点的衣服,可以缓解挨打时的痛苦。

胡丑改的亲人质问狱方:胡丑改非法刑期已过,为什么不放人?狱方在前一次家属探监时,曾说,只要辰溪公安局答应放人,他们马上放人。这次狱方又改口说胡丑改是被(非法)判了三年半,要到今年(二零零七年)九月份才到期。

胡丑改的妻子邓月娥,于二零零二年,因参加集体学法,被非法劳教三年,在湖南长沙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在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邓月娥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镇一带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关押在张家界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对邓月娥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几天后,永定区法院做出枉法判决,其中枉判邓月娥三年六个月。

在湖南省女子监狱,邓月娥被穿上“缩身衣”,吊了一夜,又被罚蹲十多个小时。内裤都与腿上的肉粘在一块儿了,换裤时,双腿被揭下来大块、大块的肉皮,鲜血直流。当时已经入冬,邓月娥在身穿冬装的情况下,都被摧残成这样,可见这种“缩身衣”对人体伤害的有多深。这样的酷刑,邓月娥在一个星期之内遭遇了三次。

胡自华(胡丑改)一家遭受迫害的情况,请详见《湖南辰溪县胡丑改面临非法审判,妻子已被非法劳教3年》《湖南怀化辰溪县大法弟子邓月娥等受迫害情况》《胡丑改的女儿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父亲》

相关信息: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
胡自华案主审法官:胡小青 0756-2683082
书记员:吴树珠 0756-268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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