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四名市委书记遭恶报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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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湖南省郴州市四位前市委书记戴道晋、易鹏飞、李大伦、向力力遭报被查、受审、判刑等,其中李大伦被判死缓,向力力被判15年。

近几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这些还只是遭报人员数量的冰山一角。除遭“整顿”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是老天爷的惩罚。

一、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原郴州市委书记戴道晋被查

据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媒体报道,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戴道晋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

戴道晋,湖南省汉寿人,一九五七年二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任郴州市长;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郴州市委书记;二零一二年三月任湖南省委秘书长;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任湖南省副省长;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一年,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

任职郴州期间,戴道晋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湖南湘西自治州保靖县迁陵小学法轮功学员丁琳教师再度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日家住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的法轮功学员梁从新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晚,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保靖县龙溪乡村黄承勇再度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六月上旬,湖南省南县大通湖法轮功学员张新江、张华生都被冤判三年。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湖南省株洲市法轮功学员吴敏道和杨姓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在荷塘区向民众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被便衣警察绑架。

◎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六十五岁的永州市新田县法轮功学员蒋美兰被绑架到长沙市捞刀河洗脑班,仅二十三天,就被迫害致死,遗体遍体鳞伤,都是用电棍打的,整个嘴全是烂的,下身流着血。种种迹象表明,蒋美兰生前遭受了极为残酷的暴力摧残。

◎长沙法轮功学员唐敏女士,系湖南中医药大学图书馆职工。因为拒绝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湖南中医药大学曾经数次非法把她关押在其附属医院至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精神病医院,省脑科医院),并多次将她劫持到“六一零”捞刀河洗脑班。二零一四年夏天,暑假休息期间,当地中共人员不断上门骚扰,湖南中医药大学又威胁唐敏说要开除她。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上午,二十多名不明身份的男子突然上门,撬坏了唐敏家的防盗门,绑架了唐敏。

二、湖南省原政协副主席、郴州市委书记易鹏飞被庭审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湖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易鹏飞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易鹏飞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易鹏飞,湖南益阳人,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 湖南省怀化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一年六月任娄底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二零一二年一月任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五年三月任郴州市委书记;二零一七年一月任郴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二一年四月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二零二三年二月五月日报道,易鹏飞因严重违法违纪被查。

任职郴州期间,易鹏飞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事实:

◎法轮功学员谭爱菊是湖南怀化市中方县宣传部文联部门职员,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被中方县“六一零”及公安国保等十多个人绑架。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上午八点左右,湖南怀化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杰开门去给住妹妹家生病的母亲送稀饭,被守在门口恶人绑架。

◎二零一 一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十点,湖南怀化市公安局伙同中方县六一零以雷建华为首的一伙恶人、恶警趁谭爱菊老公不在家之机闯入其家中将怀化法轮功学员谭爱菊绑架。

◎二零一一年八月五日前后,怀化法轮功学员邹桂莲被劫往怀化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湖南省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唐清英与另一学员,被鹤城区团结派出所绑架。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前后,怀化市法轮功学员王誉杰被绑架洗脑班迫害。

三、向力力被判刑十五年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大陆媒体报道,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力力因严重违法违纪被查,后被判刑十五年。

向力力,主要履历: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向力力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一四年一月九日消息,郴州市法轮功学员廖志军再次面临枉判入狱。

二零一三年七月前后,郴州市资兴市何林国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七月前后,郴州市嘉禾县法轮功学员李熊英被迫害的流离失所。

二零一三年七月前后,郴州市北湖区洗脑班绑架关押了十名法轮功学员。

四、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遭恶报被判死缓

二零零六年五月,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被查处。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李大伦被长沙法院一审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的妻子陈立华也被一审判有期徒刑十年,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

李大伦乃湖南桃源县人,一九五零年十月出生。曾任湘西自治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州委书记,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长、省农办主任。一九九九年二月开始任中共郴州市委书记。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晚,李大伦被警察悄悄地带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他涉嫌巨额受贿、卖官、其它经济犯罪等,据说从他家搜出不计其数的财物,涉案金额达2~3亿元,与他有染的中共官员多达150名。

一九九九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期间,李大伦在郴州担任市委书记,紧跟江泽民集团积极迫害法轮功,指挥郴州市有关部门迫害手无寸铁的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他多次在各级党政会议上发表讲话,还亲自下令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在这七年中,经初步了解(有些没办法统计),单单郴州市内(不包括县城)被迫害的大法学员经济损失总计达300万元,人均达1-5万元,个人最多的现金损失达7万之多,家庭最多的现金损失达10万元。这些罚款很多没有票据,被610办和公安等恶人私吞,多人被开除、下岗(失业)、降级降薪或停发退休养老金。

在人身权利方面,被非法抓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次至少350人次;强迫洗脑的至少达450人次;被非法判刑的至少有20人;被非法劳教的至少有70人;被迫流离失所的至少15人;造成家庭离婚的至少有15家;至少有2人被迫害致死。二零零六年初前后,郴州市法轮功学员贺雪兆被迫害致死,妻子被公安带走下落不明。

根据明慧网资料的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来,湖南省参与迫害的人员中遭到恶报总人数为841人;祸及他人总数为119人;恶报死亡总人数为237人;公安、司法系统恶报总人数439人,其中死亡82人。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者终会有恶果,劝告那些还在跟随中共流氓集团的人赶快醒悟,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断送自己与家人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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