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守刚,一九六五年八月生,山东利津人。主要履历:历任共青团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书记,团省委副书记、山东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等职务。二零零六年二月,任中共山东省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部长。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转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二零二一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负责河南省委政法委工作;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河南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二零二三年八月,孙守刚因安阳市“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丢官被查。
孙守刚在任职期间,一直亲自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指挥当地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其对职权内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迫害事实:
◎孙守刚因在担任山东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期间,积极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而升官,于二零零六年二月被提拔为济宁市委书记一职,到济宁后,更变本加厉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断出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捕事件。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凌晨四点,时任济宁市委书记孙守刚在济宁市中区渔山派出所秘密召开了十八个派出所所长会议,亲自策划、指使济宁市警察绑架众多法轮功学员。
会议中,孙守刚要求各派出所所长对参与绑架的警察只说执行公务,不许说去绑架的对象是法轮功学员,以免明白法轮功真相的警察走漏消息,或消极怠工。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济宁市市中区北门小区的岳丽华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其中,法轮功学员李瑞峰被济宁市市中区公安局所属的红星西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他七十多岁的父亲。警方从李瑞峰家中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刻录塔、切纸机、《九评》等各种资料,价值一万五千元左右。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上午,中共济宁市中区法院对李瑞峰秘密非法庭审,诬判李瑞峰三年。从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李瑞峰绝食两个月以上,抗议对他的非法长期关押。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李瑞峰被劫入泰安监狱五监区,后分至七监区继续遭受迫害。入狱后,李瑞峰再次被迫害出现耳聋。
◎法轮功学员周宁,国际知名雕塑艺术家,济南市人。因坚持信仰真、善、忍,周宁多次被绑架拘留,被单位无理开除公职、没收房屋,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周宁在济宁市被警察绑架,后被诬判五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被劫持到泰安监狱。在严管组,周宁受到于志军、袁新珂、王光涛等罪犯的残酷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与李瑞峰和周宁同时遭恶警绑架的还有:周宁的妻子和一岁多的儿子、他的两名学生、由外地来看望他们的莱州大法弟子张葆环、烟台三位女大法弟子(姓名不详)。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邪党济宁市市委书记孙守刚指使中区公安局、古槐派出所、安居派出所几十名恶警,出动两辆警车对市中区六十三岁的大法弟子鲍成兰(女)进行绑架和抄家,把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全部抄走。鲍成兰后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地下室的水牢里,她绝食抗议迫害。
◎法轮功学员刘明,济宁市兖州人,一九七二年生,曾就职于医药公司。因大量制作真相币、真相传单等资料,被邪党济宁市兖州法院诬判七年。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被劫入进泰安监狱五监区关押迫害。
◎法轮功学员张超,济宁市兖州人,一九九零年生。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警察绑架,被诬判七年,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被关进泰安监狱遭受迫害。
孙守刚在其任职期间,直接部署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今天的下场看似因为职权内一起火灾事故,其实,正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其实,战争、火灾和其它自然灾害,也是当政者迫害良民、迫害信仰而招致的天降罪于人。孙守刚被查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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