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乐山何晓玲被非法判刑 绝食抗议二十余天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乐山市66岁的法轮功学员何晓玲,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被乐山苏稽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当天在乐山市市中区法院被非法秘密开庭,判刑一年八个月,随即被关进看守所。何晓玲绝食反迫害,又被送往乐山红会医院,双脚被铐在床上,有警察看守。

何晓玲现已绝食二十余天,每天输液,身体非常瘦弱,令人担忧。何晓玲已上诉。这是她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何晓玲,女,曾担任四川《商报》记者,后在乐山大佛管委所属部门任职。她丈夫曾是外交官,先后在中国驻日本、加拿大外事部门工作,后任职澳大利亚墨尔本副领事,回国后在市政府外事办工作,多年前罹患—种罕见病:痉挛斜颈,几乎瘫痪。女儿大学毕业,后不幸受伤。父女俩虽经努力医治,但至今仍未完全恢复正常,行动不便,生活自理困难,家务事大多靠何晓玲。

几年前,何晓玲因在电脑上向网友讲法轮功真相,被监视跟踪,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中旬遭乐山市中区国保和肖坝派出所等人员绑架、非法抄家,四十多本大法书、电脑、播放器、手机等个人物品被抢劫。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她被乐山市市中区法院非法判刑期一年六个月。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日,何晓玲因到乐山绿心派出所给警察讲大法真相,送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到苏稽派出所,在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从家中非法抄走师父法像一幅、法轮图形两张、手提电脑一台、播放器5个、真相台历9本。当天以“取保候审”回家。

半年后,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何晓玲被检察院叫去签字。九月八日她遭冤判。

何晓玲被绑架后,她丈夫与女儿两人无人照顾,父女相依为命,艰难的生活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