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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剥夺律师和家属的会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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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据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九月九日消息报道,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以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下称“黑女监”)实施所谓“严格管理”,限制法轮功学员家属的正常会见。被“严管”的法轮功学员只允许三个月会见一次,即使刑期过半或刑期即将结束的也可能被定为“严管”,因此被剥夺或限制会见。而究竟是什么情况、什么条件定为“严管”,监狱不做具体解释。

被非法关押在黑女监的法轮功学员刘丽杰的家属,二零二三年八月前往女子监狱正常会见被拒,于是九月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家属和律师连续三天前往女子监狱,经多方奔走投诉,家属于十四日见到了刘丽杰,可是这次会见后,家属被告知是“特批”,下次即使是视频会见也要三个月以后了。律师按照监狱的要求提前递交手续,并等到监狱规定律师会见的日子去会见却仍然被拒。

'刘丽杰的家属和律师连续三天前往黑女监'
刘丽杰的家属和律师连续三天前往黑女监

令人不解的是,被“严管”的法轮功学员三个月才能会见一次,是谁规定的?所谓的“严管”又是谁规定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还有,黑女监究竟有没有认定法轮功学员被“严管”的权利?为什么律师按照所有监狱的规定办理程序,也不被允许会见?

家属和律师多方争取 监狱管理局同意家属会见

八月份,刘丽杰家属前往黑女监会见,监狱以刘丽杰是“严管”为由拒绝。

九月十三日,刘丽杰家属和律师们相约赶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律师递交手续申请会见。黑女监说要接待检察院工作组很忙,让律师下午或明天递交相关手续,周五安排会见。刘丽杰家属问必须三个月才能会见吗,门卫接待室工作人员说,我不管这个事,只负责检查身份证、会见证是否符合基本会见要求。几个月会见是监区里面管,我们不管。

在交涉过程中,得知检察院工作组正在女监做督查(8月16日~9月15日)。一行人前往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门卫说正在开会不让进。律师向门卫要了纪委的电话,打通后是一女工作人员接的,说马上要去开会,让另外一女工作人员记下律师电话,开完会给打回来。因为一直没等到打回来的电话,律师又给监狱管理局政委打电话,中间又被推诿了三个电话,最后一个电话接听了律师反映的黑女监限制和剥夺家属会见权的情况。对方说会和监狱沟通并记下了刘丽杰的名字。

下午,律师和刘丽杰家属前往哈尔滨市检察院,准备找巡视组投诉控告黑女监。到了那里,市检察院下午学习,一切接待工作暂停。随后律师接到了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说已和监狱沟通过了,家属明天会见刘丽杰该怎么会见怎么会见,如果监狱不让会见可以给他打电话,还说如果在押人员没有违纪,就不存在不让会见这一说。

下午四点十分,律师和家属再次赶到监狱递交律师会见手续,门已关上了,门卫问来干嘛,说递交会见手续,门卫说下班了。家属问为啥这么早,门卫说因为是郊区提前一小时下班,四点下班,监狱通勤大巴是三点半发车。律师给监狱办理会见的工作人打电话告知给送材料来了,工作人说下班了你放在门卫吧,律师说明天上午再来给你送。

监狱刁难 家属争取才得以会见一次

九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多,家属和律师赶到黑女监,门卫接待室人员负责核对家属的身份和相关证件,是否符合基本会见要求。刘丽杰家属第一道手续检查合格后被允许进入会见中心,接见证交上去后,等待的过程中安排会见的狱警喊刘丽杰家属出来一下,一个狱警很严厉大声质问家属:“你怎么又来了?上次不是跟你说清楚了吗,面见要三个月后见,一级严管,你为啥又来了,你没听明白吗?”家属说你有文件吗,三个月后才可以见有规定吗?家属说,在家里申请视频会见手机短信通知我们视频会见也要三个月后见。狱警说:“面见三个月后见,视频可以月月见。”黑女监的规定说变就变,不知道究竟是谁定的。

家属和工作人员继续进行交涉,工作人员态度很不好。家属给监狱管理局狱政处打电话,打通后把手机给负责安排会见的狱警,他俩在电话里交涉,这个狱警态度立刻变了,跟家属说考虑大老远来的,今天就特批会见一次,刘丽杰的包组警察出来带了一张特批手续给家属看,说这个需要四个部门签字,领导审批,才同意家属会见了。家属表示十分惦念刘丽杰在里面的各方面情况,交谈中问包组警察贵姓,此警察拒绝告知。

家属觉得奇怪,本来应该正常会见的,为什么还变成“特批、破例”让见的?究竟什么原因?没有具体相关规定,也没人给说清楚。

家属见到刘丽杰时,她精神状态很好,一个包夹陪着出来的。见面第一句话,刘丽杰问大家都好吗?家属说这次见面是律师争取来的,他们都在外面呢。刘丽杰说,中秋节快到了她感谢所有的朋友,特意告诉别忘了代她问好。她问了外面的疫情情况,说监狱里面挺严重。家属又问刑期过一半了,消费额度涨没涨,刘丽杰说还是每月最多消费100元,只不过是四大节日(农历新年、端午、中秋和元旦)可以多消费一些,大概200元或300元不等,被“一级严管”的人即使刑期过半消费额度不增加。临别时刘丽杰再次给大家带好。

十四日上午,律师再次到监狱递交了会见手续,因为黑女监规定律师只能周五会见,所以律师准备十五号再来会见。

连等三天 按照监狱规定的日子律师还是被拒绝会见

九月十五日上午,律师进入黑女监,大约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经过请示,监狱长说“反改造”不符合会见条件。律师出来了,往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狱政科打电话,说让等等,他们问问看看,律师和家属一直在监狱门口等着。律师又给巡视组打电话后,律师再次进入监狱和巡视组工作人员沟通去了。

一直等到快中午十一点了,还是没安排会见,说是要把相关材料送到省厅审查批准再说,然后通知律师。

律师和家属急忙赶往市检察院,可是到了那里已经下班,并且说下午学习暂停接待。

因为当天是周五,律师和家属连续奔波三天,仍没让律师会见,周六周日是双休日,各处都不办公,只好离开了。

刘丽杰一九七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出生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现住佳木斯市前进区兴航小区。一九九三年七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生物系,任职于佳木斯市职教集团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一九九八年有幸看到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著作,从不轻易相信什么的刘老师被法轮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彻底折服了,从此走上一条返本归真之路,连年被学院评为优秀教师。一九九九年学院同事曾全票通过,推荐刘老师为市级优秀教师,但因对法轮功的迫害发生,就被限制不能参评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后,刘老师一家屡遭迫害。刘丽杰至少六次被非法关押,其中两次被劫持到向阳公安分局,坐铁椅子,六次被关押到佳木斯看守所;迫害刚开始时,佳木斯政府以采访录像的形式对她威逼、恐吓,后将录像剪辑歪曲后在当地电视台播放欺骗百姓;每逢节假日和中共所谓的“敏感日”,公安警察屡屡对刘老师上门骚扰或跟踪威胁,住宅门锁被警察撬坏过。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曾二次流离失所;她的工作单位领导虽然很欣赏她的才华,但迫于上边的压力,曾以开除公职或调离岗位等威胁她放弃信仰,刘丽杰在第二次流离失所后被单位停发工资。刘老师的父亲在巨大的恐惧压力下于二零零五年含冤离世。

关于刘丽杰遭受迫害的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佳木斯市优秀教师刘丽杰被枉判后劫持入狱》《历经一年终于见到律师 刘丽杰表示会继续申诉》《屡遭迫害 佳木斯市优秀人才刘丽杰又面临庭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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