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君在法庭上说,自己信仰真、善、忍,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法轮功是佛法让人修炼提升。
北京律师从法律的角度驳斥了公诉人何敏的起诉书,指出其给高志君安的罪名不成立。律师说,高志君没有参与任何组织,只是单纯的修炼法轮功,因信仰而拥有信仰的东西合法,而法轮功也不存在组织,没有组织机构和办公地点等。而公安部发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律师质问公诉人何敏:“哪一条法律在实施时被我的当事人破坏了?破坏到什么程度?你的整个诉讼案件中都没有提及这些内容。还有你提到了宪法三十六条,该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并没有规定哪些不能信仰。因此你指证我的当事人高志君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不成立。”律师认为法院不应采纳检察院的公诉要求,应当无罪释放高志君。
非法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从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多结束。
当天的非法庭审,法院不允许高志君的父母进去旁听,借口是他们给高志君做过证人,只让高志君的弟弟(未修炼)一人进去旁听。高志君的父母据理力争,最后也没有让他们进去,只能在庭外焦急等待。高志君的弟弟对于法院因他姐姐信仰法轮功就非法关押一年多,还对他姐姐非法庭审,很是气愤和无奈。
高志君多次遭中共迫害事实
高志君女士,一九七零年二月出生,现年53岁,家住南充市顺庆区。她从小体弱多病,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去了街道办的汽修厂上班,几年后因病上不了班在家休养。后来又到广东去打工,不幸得了乙肝,吃了不少药,中药、西药、民间偏方都不大管用。后来父亲就叫她学炼法轮功,不长时间病就好了,个性也变温柔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裹挟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高志君因坚持真善忍信仰、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中共人员绑架十多次,抄家十几次,曾两次遭非法判刑共六年半,出狱后还遭中共人员经济迫害: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高志君去一同修家,被国安警察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九月三十日转到南充市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高志君在街上给一老人讲法轮功真相和发真相年历时,遭茶馆里喝茶的人告发,被李家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南充市看守所,后被顺庆区检察院、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高志君结束第二次冤刑出狱。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当地社保局以她曾被判刑为由突然停发了她的基本养老金,令高志君的生活顿失依靠。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高志君在家中被顺庆区西城派出所警察绑架。九月二十三日,她被劫持到位于顺庆区华凤镇的南充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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