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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公安分局局长赵年伏的罪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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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天津市原公安宁河分局中共党委书记、局长赵年伏(Zhao ,Nianfu),男,天津市人,一九六五年七月出生,原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公安分局局长。自二零零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职期间执行着中共邪党、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为了眼前的利益,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在赵年伏任职的五年中,宁河区有二十三人被绑架、抄家抢劫、非法拘留、劳教、判刑。赵年伏任职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简述:

一、 被非法抄家、拘留的法轮功学员

1、法轮功学员孟昭新被非法抄家、拘留一个月:孟昭新,女,宁河县商业系统退休职工。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夜间十点,宁河县公安警察六、七人非法闯入孟昭新家,抄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光盘等物品,并将她绑架到宁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直接参与迫害者:宁河国保恶警杜明远、运佩刚。十多年的迫害给孟昭新及家人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和摧残。

2、法轮功学员李淑丽被非法拘留十七天:李淑丽,女,宁河县芦台镇人。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因张贴真相资料,被恶警绑架至宁河县看守所。当晚,被运佩刚、高立生、杜明远等人非法审讯一夜,被非法拘留十七天。

3、法轮功学员董会兰被非法拘留七天:董会兰,女,宁河县芦台镇人。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晚,在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绑架,后被审讯一夜,并于转天送至汉沽区看守所迫害七天。参与人:运佩刚、杜明远等。

4、法轮功学员杨景华被非法拘留十天:二零零七年八月杨景华因讲真相被非法拘留十日,勒索现金五百元。

5、法轮功学员于文秀被骚扰: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公安局杜明远、孟宪功、李效苹闯入于文秀的家强迫于在他们早已写好的表上签字,她不签,恶警就叫她丈夫签字。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于文秀被非法劳教刚回到家中,邪恶并没有停止对她的迫害,于文秀家所在的街道(芦台西大桥街局委会)书记等、派出所、镇政府约二十来人闯入于的家中。在这之后,每逢所谓的敏感日,于文秀所住的地方民警李效苹都要到于的家进行骚扰。

6、法轮功学员冯少华被非法抄家:冯少华,男,四十七岁,原天津市宁河县一运公司职工。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因当地法轮功学员平玉荣被绑架,公安局政保科以“之前与平玉荣有电话联系”为由,进行非法抄家,参与人:运佩刚、杜明远。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中的财物多次被抄,给家人的精神和家庭经济均造成了巨大伤害。

7、法轮功学员胡向会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胡向会,女,原天津市宁河县农村信用社职工,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六日下午,宁河县公安局国保杜明远恶警身穿便衣带着两个便衣警察,闯入胡向会办公室,没有出任何身份证明强行把胡向会带到芦台派出所,非法审问,参与迫害的有国保队长高立生,杜明远、孟宪功等恶警,在当日晚上九点,警察抄了胡向会的家,把电脑、U盘等有关大法物品抄走。胡向会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8、法轮功学员李子霞被非法拘留:李子霞,女,天津市宁河县丰台镇,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二日上午,被丰台镇派出所恶警张宾等绑架,随后警察非法抄家,抢走大法资料,李子霞被非法关押在宁河县看守所被迫害。

9、法轮功学员沈庆英被抄家:二零零七年十一月的一天,法轮功学员沈庆英,女,宁河县劳动局电线厂退休工人。公安国保恶警运佩刚等一伙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沈庆英家中,抄走大法书籍等,并将沈庆英绑架到芦台派出所迫害。她的丈夫及家亲属担惊受怕,身心受到摧残。

10、法轮功学员李沛芝被非法抄家:法轮功学员李沛芝,女,宁河县丰台镇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被丰台镇派出所恶警强行闯入家中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等。

11、法轮功学员孙桂萍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法轮功学员孙桂萍,女,宁河县人。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四点,法轮功学员孙桂萍因不放弃修炼,被恶警绑架到宁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一天,宁河县公安局和丰台镇五名恶警非法闯入孙桂萍家中抄走价值二千八百多元的东西。

12、法轮功学员张进婷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法轮功学员张进婷,女,河北省玉田县人。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她被非法抄家,并谎骗至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参与人:赵伟拓、刘国庆、梁峰。

13、法轮功学员丘成富被非法拘留十二天:二零零八年九月宁河县大法弟子丘成富,讲真相时被举报。在邪恶的宁河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2天回家。

14、法轮功学员李春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凌晨三点,李春霞被恶人王福、胡兴胜绑架到桥北派出所进行迫害。随后被桥北镇派出所所长唐立军、副所长王安义以及其他警察被非法挟持到宁河县公安局,在没有李春霞任何笔录的情况下,国保大队政委张洪奎以及宁河县看守所所长张志伦、副所长蒋军民、警察杨洪奎、阎树江等人将李春霞非法拘留十五天。从看守所出来的时候,李春霞又被勒索走人民币一百二十五元。

15、法轮功学员陈元华、杨景华、邢振华被非法拘留: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陈元华、杨景华、邢振华在桥北镇集市讲真相时被恶警绑架到桥北镇派出所。宁河分局恶警运配刚(手机13821563722)也参与了迫害,当日下午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押送到宁河县看守所拘留。

16、法轮功学员莫伟秋、岳井耐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一点多,宁河县廉庄乡廉庄村法轮功学员莫伟秋在小卖部买东西,被廉庄乡派出所警察李高峰、于文春、王建红、牛建等四人连拉带拽,强行将她推进了警车,被劫持到廉庄乡派出所;紧接着由警察李高峰和“六一零”人员姜春光、王洪武等六、七人跳墙跃入莫伟秋家中,开始搜抢物品。当时,莫伟秋的丈夫李广远也是法轮功学员正在家中,阻止并告诉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李广远给警察讲真相,两小时后回家;莫伟秋和岳井耐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回家。

二、被非法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1、法轮功学员姜久胜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法轮功学员姜久胜,男,宁河县桥北镇人。姜久胜身带真相资料去潘庄镇齐心村时,被不明真相人举报,被潘庄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三名恶警轮番抽打他嘴巴,把他双手从背后铐上,用粗木棍压在他腿上,两名恶警在上面踩,嘴里不停的辱骂师父和大法。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姜久胜被宁河县国保恶警杜明远、运佩刚非法审问,后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三十八天,恶警把家人送去的七百元挥霍了四百多元。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姜久胜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天津青泊洼农场,二十五日转押到天津双口劳教所迫害。

2、法轮功学员孙建跃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孙建跃与大法弟子平玉荣在芦台开发区张贴大法真相时,被芦台镇镇北派出所绑架,二人均被抄家,其中平玉荣被枉判七年重刑,在天津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孙建跃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天津双口劳教所非法关押。

3、法轮功学员平玉荣被非法判刑七年:平玉荣,女,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人。自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平玉荣这位普通妇女,一次又一次地遭到中共恶徒的绑架、关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晚十点,平玉荣贴真相传单,遭人恶告,被公安宁河分局警察绑架、抄家。宁河县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高立生、恶警杜明远、运佩刚、芦台派出所恶警张见、桥北派出所警察四人、刑警支队副队长、街道片警李洪胜等人闯入平玉荣家非法抄走了电脑和打印机物品和现金,并把她丈夫抓走审问。

同年十二月四日,平玉荣被宁河县检察院非法逮捕。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宁河县法院及县“六一零”不通知家属,秘密开庭,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宁河县法院发出非法判决书,对平玉荣非法判刑七年。家人通过其它渠道知道后上诉。上诉被非法驳回。

4、法轮功学员董庆凤被非法判刑三年:董庆凤,女,宁河县岳龙镇屈庄村农民。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上午,董庆凤在岳龙镇集市买东西时,被派出所雇佣的协勤(外号叫老根子)等恶人绑架,并抄家,被宁河分局非法刑拘关押在宁河县拘留所。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宁河县法院发出判决书,对董庆凤非法判刑三年。董庆凤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宋之山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并抢走大法资料。参与人:张宾等恶警。

5、法轮功学员姜淑云被非法劳教一年:姜淑云,女,宁河县丰台镇南埋珠村农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五十多岁的姜淑云在板桥镇集市发真相资料时,被板桥镇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迫害。

6、法轮功学员董会月、高春平、王秀文、李春娟被非法判刑:董会月、高春平、王秀文、李春娟均是宁河县大北涧沽镇人。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晚上,她与宁河县大北涧沽镇法轮功学员王秀文、李春娟在发真相资料时被宁河县大北涧沽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王秀文、李春娟被关押在宁河县看守所,董会月被取保候审。后来高春平也被绑架,“四人一案”。董会月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高春平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王秀文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李春娟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参与非法庭审者:审判长:李长喜。

7、法轮功学员杨景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杨景华,女,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居民。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七日上午十点左右,杨景华在讲真相时,遭恶人举报,被宁河县芦台派出所多名恶警绑架到芦台派出所随后被抄家,杨景华因身体不适当天晚上回家。回家后幸福花园社区民警梁伟两次来家查看,芦台派出所三名警察其中一名叫王志利来家骚扰两次并恐吓杨景华随时都可能被关押、劳教。国保两名警察也来家骚扰。随后,杨景华家属收到了由当地公安警察送来的天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劳动教养决定书”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杨景华非法劳教一年,所外执行。

近两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近日又得知,中共公安系统八名官员或身患恶疾,或以违法罪行被查、被开除公职、被逮捕、被判刑。这些还只是遭报人员数量的冰山一角。除遭“整顿”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这些公安系统人员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开除公职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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