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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三名法轮功女学员阮爱银等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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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轮功学员阮爱银、陈星光、林芬,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向人讲真相、发真相年历时被绑架。陈星光、林芬被非法关押在宁德市看守所,阮爱银已由家人取保,但每天都要被迫拍照、监视。据悉,三名法轮功学员在今年二至三月份期间被非法判刑:阮爱银女士被非法判六年;陈星光被非法判四年;林芬被非法判两年。

阮爱银,女,60岁,农村家庭主妇。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过去所患的疾病也一扫而光。然而在中共二十多年的惨烈迫害中,阮爱银及家人均深受其害。她至少被非法抄家三次、绑架进看守所四次、劳教一次(一年)、判刑一次(五年)、关进精神病院残害一次(近一年),遭受了种种精神上与肉体上的非人折磨和酷刑虐杀。她的家人也遭受各种迫害:女儿失去了教师工作,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七年;她的其他家人也长期遭骚扰,不得安宁,度日如年。

陈星光,女,74岁。之前一身是病:腰疼、腿痛、头晕、眼花、四肢乏力,虽然活着,但是很累,痔疮还做过手术……经常看中医,三天两头熬药,成了名副其实的药罐子。一九九七年五月,她有缘喜得大法,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飞了。然而,在江泽民发动这场毫无人性的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陈星光屡遭迫害:五次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洗脑班一次,非法关押看守所五次,非法劳教两次共三年十个月,非法判刑一次五年,被迫流离失所一次一个月,在狱中至少待了九年。

林芬,女,58岁,曾是宁德市蕉城区粮食管理站职工。她从小体弱多病,在六岁时遇到一场车祸,昏迷了六天六夜,导致脑震荡,行动不便;后来经过医治,虽然病好了,但是也留下了头痛、失眠、健忘等后遗症。到中年时,她又得了胆囊炎、胆结石、淋巴结核的疾病。一九九七年,林芬经母亲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不知不觉中,长在脖子上的淋巴结核不翼而飞了,胆囊也不痛了,晚上也睡得香了,整个人无病一身轻。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林芬遭到的迫害有:骚扰、绑架、非法拘留关押、劳教等等。

关于阮爱银、陈星光、林芬遭受迫害的更多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曾遭严重迫害 福建宁德陈星光等三人被劫持二月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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