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家海,男,退休前是原麻城市乘马岗乡万义小学校长,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多次被迫害。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他在家午休,被公安局国保大队丁鹏程等伙同王福店派出所几个警察私自翻墙入户抄家,抢走两台电脑、打印机等家用财物。易家海被绑架到乘马岗派出所,十六日被转至麻城市拘留所。行恶的直接黑手是麻城市公安局副政委曹光银、国保大队,龙池、南湖、白果派出所,龙池办事处及西畈社区人员、南湖办事处及万家堰村居委会等。
易家海被非法关押在麻城拘留所和看守所一年多后,于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被麻城中共邪党法院枉判四年,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被绑架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当时610、公检法不法人员利用易家海家属希望放人的心理,套他老伴(老年农村妇女)的话伪造证据,罗织罪名,信口开河,扬言要判他十几年。他的儿女上当受骗,被敲诈勒索大笔钱财后,易家海仍被非法判四年。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六日,麻城黄土岗派出所几个警察闯进法轮功学员刘全永家中,非法抄家,将在场的易家海绑架,其几千元真相纸币被抢走,易家海被劫持到麻城市看守一所非法关押。
严英中,男,麻城黄土岗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六日上午,以黄土岗派出所警察为首的一伙七、八个人,两次闯进严英中家中,抢走了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严英中的老伴被强行绑架到派出所非法盘问,下午才被放回家,而严英中则被绑架至麻城市看守一所非法关押构陷。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北京晚报》刊载一、二月份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报》载文介绍京城晨练,特别提及法轮功并配以法轮功学员炼功的压题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在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后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
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为什么还不醒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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