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历经八年冤狱迫害 彭学萍在屡遭骚扰中含冤离世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彭学萍,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因向民众赠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被非法判刑八年,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种种折磨。彭学萍出狱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住地派出所以及两地街道办、社区等部门的长期骚扰、恐吓她,致她身体出现严重病症,难以恢复。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彭学萍含冤离世,终年46岁。

彭学萍
彭学萍

彭学萍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人,户籍地昆明市西山区鱼翅路红庙村,以下是她生前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彭学萍二零零三年喜得大法。得法前,她结婚多年未孕,学大法后,不久就怀孕了。她知道法轮大法教人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是佛家的高德大法。彭学萍庆幸在现今人类道德一日千里往下滑的今天,能遇到这万古不遇的法轮佛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发动了一场对法轮佛法及其修炼者的残酷迫害,这场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谎言与假相的基础上,利用一言堂媒体,抹黑法轮功。特别是中共导演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欺骗世人。为使受谎言毒害的人们明白真相,彭学萍开始向世人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遭到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残酷迫害。

一、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彭学萍和三位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刘翠仙(系彭学萍的婆婆)、冉晓漫开着她的车来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所属乡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她们散发的真相资料,主要是“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那时中国大陆可以免费发放),整台晚会以歌舞的形式,弘扬中国最正统的神传文化,受到各国主流民众的赞誉。发放过程中,她们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妥安乡派出所警察绑架。

警察揪着彭学萍和冉晓漫的头发,把她们的手背到身后,开着彭学萍的轿车将她们劫持到派出所。下车后,警察依然揪着她们的头发,把她们的手反背着拖下车。早已被警察劫持到派出所的彭学萍的婆婆刘翠仙看到后,大声说:“不许打人!”结果,她被一个警察打了几个嘴巴子,又被踢了一脚。然后,警察强制她们都蹲在地上,态度非常凶恶。

派出所人员把彭学萍等法轮功学员分别带到房间里非法审讯。不一会儿,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来了,又把她们四人带到另一房间搜身,警察还抢走了彭学萍车上剩下的几张光盘,并强迫她们在搜查清单上签字、摁手印,直到半夜,她们都没吃饭和上厕所。之后,又将彭学萍双手铐在一起,推上警车。夜里彭学萍又冷又饿。

第二天(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早上六点左右,警车开往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将她们四人分开,一人一间,非法审讯她们一整天。她们不予配合,不报姓名和住址,警察就将她们每个人都照了相,动员各村委会干部去她们发过真相资料的地方,进行地毯式的搜查,胁迫接到真相资料的人都交出来,并拿着她们的照片,让其指证是谁给的,以此罗列所谓的罪证。

大约晚七点左右,警察把她们带到县医院检查身体,十一点,她们四人被送到禄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为抵制迫害,她们一起在监号里炼功、背法、讲真相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派出所警察非法抄了彭学萍和婆婆居住的家,抢走了她们的私人物品。

二、非法庭审与非法判刑

在诉讼阶段,彭学萍家人请来了北京的维权律师为她作无罪辩护,禄丰县610办公室伙同当地国保、法院、看守所百般阻拦,不让彭学萍见律师。

二零一三年四月底的一天,禄丰县法院对彭学萍及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车载着她们来到禄丰县法院,不宽敞的路两边站满了持枪荷弹的武警。来到法庭上,彭学萍就看到她的律师被法警连推带拉的赶出了法庭,谎称是她们的律师违反了法律程序。而事实上,是彭学萍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请的律师来接见她们十多次,看守所的人员都不让她们接见,也不让律师阅卷,不给复印。

彭学萍和其他法轮功学员都要求休庭,法官不理,她们只好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她们都讲了法轮功真相,劝他们不要再迫害大法弟子。中央电视台罗京因诬蔑大法,年纪轻轻就得癌症遭恶报身亡,奉劝所有在场的公检法司人员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在第二次开庭的前几天,审判长李良升、审判员杨跃明、朱燕等数人专门到看守所对她们说,你们请的律师不能为你们辩护了,并说他们可以替她们请免费的律师。彭学萍问他们,你们请的律师能为我做无罪辩护吗?他们说不可以。彭学萍说不可以,我就要求原来的律师为我辩护。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禄丰县法院对彭学萍及其他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彭学萍要求证人到场作证,可是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彭学萍要求陪审团参加、要求当庭播放“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均遭到法庭拒绝。

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证人作证的情况下,禄丰县法院李良升法官错以“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当场宣布彭学萍及其他法轮功学员有罪,判决书(2013)禄刑初字第49号污蔑她们“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裁判彭学萍八年有期徒刑,并没收了彭学萍的私家车大众朗逸轿车一辆。另外三位法轮功学员也被非法判以重刑,刘晓萍被非法判刑十年,彭学萍婆婆刘翠仙被非法判刑八年,冉晓漫七年半。

彭学萍不服这种枉法裁判,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向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2013】楚中刑终字第66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冤判。并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将她们几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三、云南省女二监的迫害

云南省女二监这所监狱是云南省唯一迫害法轮功女学员的监狱,长期以来,积累了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手段和一整套邪恶机制。九监区又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彭学萍一进去,就被安排在九监区严管组,这个严管组是专门监禁法轮功学员的,可谓狱中之狱。

进严管组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强制坐十多个小时的小凳子。坐小凳是一种酷刑,凳面麻麻点点凹凸不平。不能靠着床沿,不能低头,不能合眼,如厕要听从安排。每天只能喝一杯水,洗漱、刷牙就半小盆水,每星期只给一盆水洗一次澡。不得买零食,只限制买50元生活用品,还得向主管狱警写申请,上面必须写上你犯有什么罪,得到批准后,才能买到必需的用品, 不写就什么都不能买。狱警还剥夺了打亲情电话和与亲人会见、通信的权利。

彭学萍在九监区呆了四个月左右,可谓度日如年。之后,彭学萍到了五监区,彭学萍被分配到做衣服的车间打衣车。五监区仍然是一种对法轮功学员的严管迫害,“包夹”也是二十四小时监控,一旦彭学萍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包夹”就会去报告警察。有一本专门记录彭学萍思想及行为的小本子,“包夹”被警察要求每天都要认真记录,并向狱警汇报。一次狱警张盈新让彭学萍写思想汇报,彭学萍不写,她就让“包夹”宝旺写,写了些什么彭学萍也不知道。

打衣车思想要集中,稍一不注意,就会把针打到指甲壳里。特别是高额任务及长时间劳动(有时为完成高额任务,犯人们每天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一天只得睡二、三个小时)的双重压迫下,几乎每个打衣工都经常出现这种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一般都不敢让狱警知道,若狱警发现非但得不到安慰和关心,受伤者面临的是被罚分,影响减刑,同时还会被狱警斥责。因此只有悄悄的自己忍着剧痛把针拔出,然后把受伤的指头伸到打衣车的油箱中,以此来止血消炎。有的打衣工为使自己不打瞌睡,用嗑开的葵瓜子将眼皮夹住。打衣车间灰尘非常大,致使彭学萍出现了严重的鼻炎。

在五监区,家属接见彭学萍时,狱警对彭学萍和家人全程监控录像。为了抵制这种迫害,彭学萍拒绝接见。监狱规定每月接见一次,彭学萍拒绝接见好几次,最后狱警才没有对接见进行录像。

四、出狱后被派出所警察劫持、监控、骚扰、非法搜查

二零一九年八月,彭学萍出狱,狱警在监狱大门口给彭学萍照了几张像,彭学萍便被前来劫持她的昆明棕树营派出所(彭学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用车拉到棕树营派出所。派出所警察给彭学萍滾了手印,验了血。在彭学萍的家人带她到派出所附近理发店理发时,派出所警察还来拿了彭学萍的一绺头发,彭学萍也不知道他们采集彭学萍的头发有何用。回家前,家人又带彭学萍在外面洗澡,乘此机会,棕树营派出所警察又来到彭学萍的家中,用手机拍照,当时家中有彭学萍的姐姐在场。

彭学萍出狱后的第二天,昆明虹山派出所(彭学萍居住地派出所)警察又来到彭学萍家门口,他们没有进门,走时其中一个警察对彭学萍说:“就算你烦,我也会随时来找你的。”又过了几天,虹山派出所警察又打电话给彭学萍的丈夫,让彭学萍到虹山派出所去。当时彭学萍想,作为一个合法的公民,我就应堂堂正正的坦然面对。到了派出所,警察要对彭学萍照像,彭学萍拒绝了。问完话,警察让彭学萍签字,彭学萍拒绝了。彭学萍告诉他,我相信你是一个善良的人,但我不相信你的工作(会是一个警察应该履行的职责)。

二零二零年初,大约过大年前一个星期左右,彭学萍带着婆婆、丈夫及儿子到禄丰县看望母亲。彭学萍被非法关押许多年,出狱后还是第一次去看望母亲。当她们四人回昆明时,在禄丰火车站,她们通过第一道安全检查后,便被一群警察(约有七、八人)围住。他们说,收到上级指示,需对她们进行搜查。彭学萍告诉他们,我是一个合法的公民,然而,彭学萍和婆婆、丈夫及儿子全都被搜身。警察没有搜到他们要的东西,就拿着彭学萍的身份证到出票机上,打了彭学萍回昆明的火车票带走了。

彭学萍从禄丰回到家的第二天,虹山派出所警察两人来到彭学萍家。开门后,彭学萍告知他们前一天在禄丰火车站发生的事情。彭学萍对他们说,对你们(毫无法律依据的)搜查及当着我的孩子的面无故搜查我,是对我家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伤害,你们也是为人父母,你们的良知何在?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你们的行为完全是在知法犯法,将来被清算及审判时,你们将如何面对,如何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彭学萍从出狱回家后,每年所谓敏感日或者什么节日,户籍所在地棕树营派出所、棕树营街道办事处、鱼翅路社区、居住地虹山派出所警察、丰宁街道办事处、黄土坡社区都会打电话或者上门骚扰、恐吓,有时还打电话给她的丈夫。

彭学萍被非法判刑八年的冤狱迫害,出狱后,又长期遭骚扰、恐吓,最终使彭学萍身体出现严重病症,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含冤离世。

彭学萍出狱后不断骚扰迫害她的相关单位:
棕树营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翠羽路43号,
邮编:650118
电话:0871-65336511、0871-65325671、0871-65393110
所长:王云
副所长:李红岗
副所长:罗秋波
电话片警:王德立,电话;13708899189

虹山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38号
邮编:650033
24小时电话:0871-65365063
户政窗口咨询服务电话:0871-65381915
虹山派出所所长:郭强
副所长:赖致宇
片警:周永春,电话:13888306569

丰宁街道办事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340号
邮编:650033
联系电话:0871-65332889,0871-65336508 18088991986
丰宁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升平
丰宁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希成 手机号:15925198636
丰宁街道前一任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陈旋 手机号:13987154673 (2019年在任)
丰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亮平 18313814923 (2021年在任)
丰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朱兴泽 手机号:13888197107 (2019年在任)
丰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康臣洁 手机号:13888632328 (2020年在任)

丰宁街道黄土坡社区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754号鼎易天景一幢商铺
邮编:650033
社区主任:王玉秀
黄土坡社区电话:0871-65328718,19387153329,13698723734,18008844115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43号
邮编:650118
电话:0871-65392181,13529280115
棕树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白琳;2021年上任至今,手机号:13008661950
棕树营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张秀芳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小平(男)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郑登翌
棕树营街道司法所所长:李丽卿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联系电话:

内部各办公室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392577
2.基层党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374371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339655
4.社会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374365
5.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370028

下设单位
1.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329377
2.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374364
3.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365013
4.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346902
5.农林水与应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398135
6.经济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156940
7.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电话:0871-65367908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前一任主任:晁阳(2019、2020年在任)13888962175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向平13888962175(2019年在任)

棕树营街道鱼翅路社区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云山路6号云投景苑
邮编:650118
联系电话:0871—65341672 ,15925150002
社区主任:栗向前
社区党委副书记:陈永丽(2022年8月之前在任)
社区党委副书记:栗红艳(2022年11月至今)

(责任编辑:石妍)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