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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4岁邱楚燕女士在迫害中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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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荔湾区44岁的法轮功学员邱楚燕,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被荔湾区公安分局、石围塘派出所、侨中派出所警察绑架,经历了非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骚扰等一系列迫害,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中旬离世。

邱楚燕
邱楚燕

邱楚燕生于一九七八年九月,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中山街道永革村人。邱楚燕于二零零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说修炼使她明白了做好人的道理,知道要做好,没人看见的时候也要做好。

邱楚燕租住在广州市荔湾区,据知情人介绍:她的经济状况不大好,出租屋条件非法简陋,只有维持最基本生活的一些物品。虽然生活条件不大好,但为了让人们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她在屋子内腾出空间,自己制作真相资料,并出去发放。

二零二一年三月,邱楚燕在广州市芳村发放真相资料时,遭监控拍摄。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时左右,邱楚燕在住处被荔湾区公安分局、石围塘派出所和侨中派出所四、五名警察绑架。当时她刚煮好饭还没来得及吃。大法书籍、资料、电脑、打印机、真相币等均被抄走。晚上十一点左右,南华西派出所打电话给她丈夫,威胁要去她婆婆那里查抄,被家人拒绝。

三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多,荔湾区公安分局国保伙同石围塘派出所、南华西派出所警察共四人,开车到邱楚燕婆婆家,警察想入户搜查,遭到拒绝。二十三日傍晚,邱楚燕以所谓“取保候审”的方式回家。

据说,邱楚燕回家时血色素仅0.1克,但警察并没有停止对她的构陷。

两个月后,五月二十一日早上,荔湾区公安分局预审大队罗某打电话给邱楚燕的丈夫,说要起诉她。

八月四日上午,石围塘派出所办案人员徐某打电话,要求邱楚燕去派出所做笔录。家人说她目前身体状态不合适去,拒绝了徐某。

八月十八日,石围塘派出所和街道人员两、三人,到邱楚燕婆婆家敲门,说要传唤她,并威胁说要随唤随到。

面对频繁的骚扰,邱楚燕和家人的压力都非常大,健康状况也逐步变差。二零二二年初,她开始出现并发症,肚子肿大、身体虚弱,但构陷案件仍在继续推进。

二零二二年三月八日,石围塘派出所将邱楚燕非法传唤到派出所做笔录。邱楚燕拒绝进派出所,也拒绝一切形式的签字。

三月十六日,邱楚燕因健康恶化在医院进行治疗,期间,石围塘派出所警察来到医院,以取保候审一年期满为由,要求家人签监视居住,被家人拒绝。警察将监视居住通知强行塞给家人后才离开医院。

三月二十八日,石围塘派出所打电话,说要让邱楚燕签所谓的鉴定书、认定书。

二零二二年五月,邱楚燕委托了律师,律师到荔湾区检察院了解情况,发现所谓案子处于荔湾区公安分局准备向荔湾区检察院提交材料但还没有提交的阶段,检察院还没有立案,因此还无法阅卷。

因为派出所、公安分局的频繁骚扰,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家人的健康也相继出现问题,向邱楚燕提出了离婚。邱楚燕虽然身体比较虚弱,但为了让家人不再担心,她答应了离婚,她希望家人能过上本应过的正常生活。

母亲很牵挂邱楚燕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给了她几万元钱。邱楚燕觉得母亲经济条件并不好,这几万元来之不易,不忍心接受,将钱退回给了母亲,她希望母亲能生活的好些。

十月六日,邱楚燕通过EMS向荔湾区检察院,荔湾公安分局和石围塘派出所邮寄了撤案申请。在申请书中,她告诉办案人员:法轮功师父教导我们要做好人,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做坏事会给自己带来灾难;吃苦行善是积德,而德是最珍贵的。她还说:自己是个合法、守法的公民,没有违法犯罪,没有伤害任何人,更没有危害社会。在这个所谓的案子中,家人身心憔悴,自己的信仰权利被剥夺,还失去了健康和婚姻,自己和家人才是这个所谓案子的真正受害人。她还附上了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和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文件,告诉办案人员自己没有违法,要求将构陷她的案件撤销,恢复她的人身自由。

邱楚燕没有收到任何答复。两个月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中旬,邱楚燕在出租屋内去世,终年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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