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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83岁的李顺华上诉被维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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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茂名市83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顺华女士,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3000元后上诉,六月五日被茂名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茂名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张弛;审判员:李锦杰,梁东清;法官助理:何永康;书记员:柯倩雯。

对一个80多岁的善良老太太,反复骚扰、恐吓,甚至构陷、非法判刑,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相关警察、检察官、法官为什么还推波助澜呢?

李顺华一九四零年八月出生。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曾患多种严重疾病:类风湿、关节变形、肾炎、心脏病、心肌梗死、美尼尔氏综合症、坐骨神经、肩周炎等等,每天心身在痛苦中煎熬,脾气又变得不好,搞得家庭不和,对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一九九五年九月,55岁的李顺华修炼法轮大法后,懂得了按真、善、忍做好人,修炼心性,与人为善,不到半年,她身体多种疾病不翼而飞。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国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善良可亲的李顺华老太太曾遭到多次绑架、关洗脑班、关看守所、骚扰等迫害。

近年来,李顺华遭到茂南区街道610人员江志雄、居委郭伟青、郑彩琴、警察等人的多次骚扰,他们要求李顺华放弃修炼法轮功,签“三书”,遭到李顺华的拒绝。她给骚扰的人员讲,自己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讲法轮大法的美好,希望他们不要错过这个万古难遇的珍贵机缘。真心的劝善,却成了610人员江志雄、居委郭伟青、郑彩琴等警察构陷李顺华的“理由”。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左右,茂南区公安分局站前路派出所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李顺华的家,并抢走了她所有的大法著作和真相资料,将她绑架到站前路派出所。李顺华在派出所受到各种恐吓威胁。政法委、610人员、派出所警察再次要求李顺华放弃修炼,签“三书”。

由于李顺华拒绝放弃修炼,拒绝写“三书”,次日被刑事拘留。她被警察劫持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第二天,警察将她押到医院体检,准备后续迫害。检查结果是:高血压、心脏问题很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在这样的情况下,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被取保候审。当日晚上十一点多,警察才叫李顺华儿子接她回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被监视居住。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南区法院非法对李顺华开庭,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邓进礼和一个年轻的检察员的公诉人没有法律依据,发言时语无伦次。李顺华聘请的两位律师把公诉人构陷李顺华的所谓“罪状”全部推翻,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李顺华被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逮捕。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李顺华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宣判:判刑一年,勒索罚金3000元。审判长谭卫(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周晋锋,法官助理:刘秋莹,书记员刘丹。

由于家属遭到中共不法人员多次的施压和威胁,李顺华的儿子和女儿不敢去法庭旁听对母亲被非法开庭和宣判。二位维权律师由于多种原因不能到庭,李顺华一人被警察劫持到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非法宣判后,直接就把送入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李顺华不服判决,并聘请律师为其上诉,要求重新开庭,而遭到茂名市中级法院的维持冤判。李顺华的儿子和女儿已经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见过李顺华。

(责任编辑: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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