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天津法轮功学员李兰敏遭枉判三年入狱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法轮功学员李兰敏女士,二零二一年十月被绑架,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三年四月被中级法院非法驳回上诉。五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天津市女子监狱。

李兰敏现年61岁,是退休工人,家住天津市河东区泰安大街1号。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八点左右,她在家中被天津市河东区国保与中山门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河东区看守所。据警察称,李兰敏发放真相资料被人告了,经查看监控摄像头、追踪找到她的住处。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后,李兰敏被天津市河东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多。她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诉至中级法院。二零二三年四月,中级法院无理驳回上诉,维持非法原判。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李兰敏被劫持到天津市女子监狱。六月二十六日家属在监狱首次探视李兰敏。

李兰敏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迫害,在明慧网上记录的有: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上午,李兰敏在家中被河东区上杭路派出所与河东分局警察绑架、抄家,后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劫持到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迫害。二零一九年九月二日上午,李兰敏在家中被天津市北辰公安分局国保、河东公安分局、中山门派出所共六、七个人绑架、抄家,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责任编辑:田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