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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法轮功学员徐英杰被迫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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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济南市槐荫区法轮功学员徐英杰(女,57岁),三月二十四日到了派出所之后遭劫持,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十五天,又所谓“取保候审”,释放的手续上写的是:检察院不予批捕,取保候审。

在中共二十大召开期间,济南市槐荫区公安分局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徐英杰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在槐荫区河头王庄附近讲真相时被预谋已久的玉清湖派出所(位于山东省肿瘤医院对面)警察绑架,后在亲属担保的情况下“取保候审”。

然而,玉清湖派出所的警察并没有停止对徐英杰的迫害,暗中罗列迫害材料。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徐英杰被警察叫到玉清湖水库派出所询问,要求她签字,徐英杰拒绝签字。

三月二十三日,玉清湖派出所打电话让她第二天带着身份证去派出所。善良的徐英杰根本没有想到,这些警察誓要把她送进监狱。三月二十四日,徐英杰到了派出所之后,派出所警察开车把她带到了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的山东省警官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连脑部CT都做了,随后又带回派出所,下午送到济南市拘留所,拘留所没收,就又送进了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在非法拘留过程中,检察院派人去非法提审,问了一些问题,还给她看了所谓的证据。滑稽的是此证据是一张徐英杰正常骑电动车的截图,这才明白为什么警察在非法抄家时,连徐英杰的电动车,她当时骑车时穿的衣服和鞋都被抄走的原因,这些都成了所谓的“证据”。然后让徐英杰签字。因为上面把徐英杰反映的说警察在抄家过程中没有合法手续给写上了,所以徐英杰签了自己的名字。

在非法拘留第十五天时,四月七日徐英杰再一次被取保候审,释放的手续上写的是:检察院不予批捕,取保候审。

玉清湖派出所的这些警察们,也是被毒害的人,也怕曝光,所以这些警察签字时不敢写自己的全名,上面写的是:郑;崔;郭。负责案子的警察中,“郑”有可能是教导员“郑建国”。

目前检察院已经作出了不予批捕,此案还没有结案,可是玉清湖的警察们还没有停止迫害。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强调:聚焦执法公正,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贯穿于执法活动全流程,全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切实加大对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希望玉清湖的警察们能悬崖勒马,给自己和家人们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玉清湖水库派出所
所 长:法忠波
教导员:郑建国
副所长:张峰 刘虎
社区民警:栾爱民17853187909(54岁)
社区民警:唐 华17853187898
社区民警:杨 震17853187909
电话:0531-87980041 0531-8508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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