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昭昭 近期重庆五名中共官员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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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重庆市辖区二十六个,八个县,四个自治县。那里,中共对修炼法轮功的善良人的迫害很严重,二十多年的血雨腥风,使无数的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庭支离破碎、家破人亡,承受着苦难。为恶者报应不远,谁也逃不过“善恶有报”天理的制约,且看遭报被查的中共官员们今日的下场,正应验了这句古训。

重庆市继薄熙来夫妇、王立军、姚昌序、邓恢林、白照等贪腐官员遭报落马之后,仍然有不知悔悟、继续步其后尘的人。截至今年六月八日,重庆又有五名中共各级大小官员相继落马被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在职被查,有的是退休后两年后被查,即将面临法律的制裁。他们在任职过程中都是内心仇视大法,违背天理迫害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轮大法,他们的恶行招致恶报。

一、重庆市铜梁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何建伟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六月八日,重庆市铜梁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何建伟,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被查,目前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何建伟,男,汉族,生于一九六四年二月四日,今年五十九岁,铜梁人,一九八一年九月开始工作,曾先后担任铜梁县县长、铜梁区委书记。主要履历: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担任铜梁县县委常委;二零零六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二月,担任铜梁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今,担任铜梁区政协书记、主席。

何建伟在任职期间内,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尹志海、周基碧;被非法劳教的至少有:龙岗、李淑碧、彭文碧、吴公碧、熊志琼、明德秀、李正英、赵凤霞、阳琴等22人;被绑架的至少有24人。何建伟对发生在铜梁区的多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铜梁区法轮功学员钟云珍被迫害离死

钟云珍,女,五十七岁,重庆市铜梁县人。长期遭受中共恶党的迫害,曾三次被当地恶警绑架迫害,被非法关押。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出现严重咳嗽与累的病状。但还是长期遭受中共恶党派的流氓特务监控、骚扰,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前一天晚上12点钟,恶警与居委会恶党书记又闯入家里骚扰,此时钟云珍早已生活不能自理了。当年五月十一日,钟云珍含冤去世。

◎何建伟在担任铜梁县县委常委期间,发生的部分迫害事件

1、铜梁区法轮功学员代可兰,女,六十三岁,二零零三年九月被非法劳教。

2、铜梁区法轮功学员李淑碧,女,六十岁, 二零零三年九月被非法劳教。

3、铜梁区法轮功学员彭文碧,女,六十多岁,二零零三年五月又被非法劳教二年。

◎何建伟在担任铜梁县政法委书记期间,发生的部分迫害事件

被非法劳教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1、铜梁区法轮功学员尹志海,男,六十多岁,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夫妇俩遭绑架,抄走现金几万元。

2、铜梁区法轮功学员李正英、赵凤霞母女,二零零七年被绑架,后两人都被非法劳教。

3、铜梁区法轮功学员阳琴,女,五十八岁,二零零六年四月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一零年二月又被非法劳教二年,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于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保外就医回家。

4、铜梁区法轮功学员李庭维,女,六十多岁,二零零九年一月被非法劳教一年,直接送重庆女子劳教所迫害。

5、铜梁区法轮功学员沈小平,女,三十六岁,于二零零九年遭绑架,后被非法劳教。

6、铜梁区法轮功学员明德秀,女,五十八岁,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四日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

被冤判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1、铜梁区法轮功学员尹志海,男,七十多岁,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被枉判三年半。

2、铜梁区法轮功学员周基碧,女,五十多岁,二零零九年五月被绑架,后被冤判三年。

'何建伟'
何建伟

二、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五月,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因涉嫌严重违法,目前被查。

熊雪,男,汉族,生于一九六二年十二月,重庆渝北人。一九八二年八月开始工作,一九八四年六月加入中共邪党。其主要履历如:二零零五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重庆市江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八年四月,任重庆市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任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党工委副书记、书记、重庆两岸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二零一九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重庆市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重庆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二零二三年一月至四月任重庆市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熊雪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这场政治运动中,直接参与领导、指挥对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长期的骚扰、关押、抄家、劳教、判刑和长期骚扰等系列非法活动。尤其在担任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时,指挥各地派出所对永川区的法轮功学员唐丰华、董国会、苏君儒、许晓琴、肖绍桂、李元素等多人进行大肆抓捕、抄家;韩维芳、王代清、袁容等多人被非法判刑。

熊雪在任职期间内对重庆地区发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部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事件

1、永川区法轮功学员戴大奎,男,七十三岁,二零一三年被枉判四年。

2、永川区法轮功学员刘元学,女,四十九岁,二零一三年被枉判三年半。

3、永川区法轮功学员肖绍贵,女,七十五岁,二零一三年被枉判。

◎熊雪在重庆市任职时,发生的部分迫害事件

1、綦江区法轮功学员赵莉,女,二零一九年六月被绑架,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2、江北区法轮功学员刘成碧,女,二零一九年八月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3、江北区法轮功学员李淑宇、胡楚容、孙仁兰、陈楚斌,二零一九年八月被绑架、抄家。

'熊 雪'
熊 雪

三、重庆市铜梁区检察院高级检察官杨德瑜被调查

二零二三年,重庆市铜梁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杨德瑜,因涉嫌严重违法,目前被查。

杨德瑜,男,汉族,生于一九六六年二月,铜梁人,一九九四年三月起至二零一零年一月期间,曾任铜梁区检察院高级检察官等不同职位。杨德瑜在任职期间,与当地警察和法院沆瀣一气,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随意非法批捕、起诉和构陷,至少有龚得碧、尹志海、周基碧、熊志琼、李正美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该区法院冤判入狱,致使他们在精神和身体上受到非人的折磨。

杨德瑜在任职期间内,对发生在铜梁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恶性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以下是其参与的部分迫害事件

1、铜梁区法轮功学员龚得碧,女,未知年龄,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被绑架,后被枉判三年。

2、铜梁区法轮功学员尹志海,男,六十多岁, 二零零九年五月被绑架,被枉判三年半。

3、铜梁区法轮功学员周基碧,女,五十多岁, 二零零九年五月被绑架,被枉判三年。

4、铜梁区法轮功学员李正美,女,未知年龄, 二零零二年被绑架,后被枉判三年。

5、铜梁区法轮功学员熊志琼,女,三十多岁, 二零零五年一月被绑架,被枉判一年半。

'杨德瑜'
杨德瑜

四、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晓川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晓川,因涉嫌严重违法,目前被查。

张晓川,男,汉族,生于一九六三年八月,重庆合川人。一九八零年九月开始工作,一九八三年六月加入中共邪党。其主要履历如下: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二月,在永川市法院工作;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组书记、院长;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院长;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今任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张晓川在任职期间,听从“六一零”和政法委的安排,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与该区检察院和派出所狼狈为奸,滥用职权,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枉判,致使多名学员在监狱受到身心摧残。

在永川市法院任职期间,至少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在江北区法院任职期间,至少有3人被冤判;在重庆市任职期间,仅在二零一四年,重庆市就有余素华、彭世贵、周笃伦、谢兴莲、陈显辉、周士杰、杨本惠、詹兰珍、周基碧、杨莉、熊毓珍、唐丰华、钱艳平、张正英、张成英、龚一桂、赵兴美、常光兴、刘良英、许晓琴、涂志英、刘武华、刘邦和、刘道全等27人被庭审、冤判;二零一六年被冤判的就有23人;张晓川必将为此负全责。

◎张晓川担任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时,发生的迫害事件

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符中碧被高院维持冤判

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男,五十二岁,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被绑架。二零二二年二月被江北区法院枉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一万三千元。渝北区法轮功学员符中碧,女,七十五岁。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因发真相资料被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被枉判三年三个月,勒索处罚金五千元。

符中碧和陈明禧两人均不服法院非法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后,两人分别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二十九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结果是两人均被非法维持冤判。二零二二年四月二日两人向重庆市高级法院再次上诉。然而,二零二三年一月,重庆高院无理驳回他们的申诉,维持非法原判。

作为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的张晓川,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以下是张晓川在永川市法院工作期间发生的部分迫害事件

1、永川区法轮功学员肖继英,女,年龄未知,二零零三年六月被绑架,后被枉判七年。

2、永川区法轮功学员汤酥兰,女,三十多岁,二零零二年八月被绑架,后被枉判七年。

3、永川区法轮功学员汤健,男,三十七岁,二零零二年七月被绑架,后被枉判四年。

4、永川区法轮功学员彭享菊,女,四十多岁,被绑架,后被枉判三年。

5、永川区法轮功学员刘友兴,男,三十二岁,二零零三年被绑架,后被枉判。

6、永川区法轮功学员代先明,男,五十三岁,二零零五年三月被绑架,后被枉判四年。

◎以下是张晓川在江北区法院工作期间发生的部分迫害事件

1、江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昌兰,女,五十多岁,二零一零年四月被绑架,后被枉判三年半。

2、江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昌元,男,四十岁,二零零八年七月被绑架,后被枉判。

◎以下是张晓川在重庆市法院工作期间发生的部分迫害事件

1、重庆市法轮功学员蒋有容,女,七十三岁,二零一八年八月被绑架,后被枉判。

2、重庆市法轮功学员王晓霞,女,二零一四年被绑架,后在二零一五年十月庭审时突然离世。

3、重庆市永川区法轮功学员肖绍贵,女,二零一五年被绑架,后被枉判一年六个月。

4、重庆市潼南区法轮功学员唐西秀,女,七十岁左右,二零一三年被绑架,后被枉判(已离世)。

'张晓川'
张晓川

五、重庆市丰都县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承银遭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重庆市丰都县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承银,因涉嫌严重违法,已退休两年的他,目前被查。

张承银,男,汉族,生于一九六一年。二零零七年任丰都县副县长;二零一六年担任丰都县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一年退休。

张承银在任职期间,对该地发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法轮功学员郑素媛、杨仁兰被绑架、关押

丰都高家镇法轮功学员郑素媛、杨仁兰因依法控告江泽民,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被丰都县国保大队、610绑架后,国保大队警察哄骗她们说少则几天,多则一个月放人,结果,直到二零一六年五月,郑素媛和杨仁兰仍未被释放。她们被非法被捕,被非法关押到丰都水天坪看守所,其中一个出现严重的高血压,仍被关押遭迫害。

'张承银'
张承银

结语

法网在收,希望那些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大法的各级人员,珍惜所剩不多的时间,倾听法轮功学员讲的真相,摆脱中共恶魔的控制。都知道法轮功是在教人向善,迫害修佛者定遭天谴,为什么还在不顾身家性命、助纣为虐?历史的教训是谁做了什么都得自己去承担。请为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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