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涞水县刘玉敏老人被判缓刑释放回家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涞水县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玉敏老人,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被涿州市法院枉判三年缓期四年,她被家属从保定市看守所接回家中。感谢国内外正义人士的持续关注和支持!

刘玉敏老人被非法关押构陷一年多,经历三次开庭,消瘦、苍老了许多,她睡不着觉,怕吵,怕有动惊。详情待查中。

刘玉敏原是涞水县东关村的一间小学的教师。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涞水县“610”、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的各种迫害:被开除工作,多次被非法抄家、绑架、拘留,多次遭受肉体折磨、生命垂危,长期流离失所。她丈夫吴彦水也是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刘玉敏在儿子家中被保定市公安局、涞水县公安局和涞水镇派出所出动全副武装的警察绑架、抄家。她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涞水镇派出所、涞水县拘留、保定市看守所;与此同时,涞水县公安局将她构陷到涞水县检察院批捕,涞水县检察院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将她的案子移交到涿州市检察院,而后涿州市检察院又把她非法起诉到涿州市法院。

涿州市法院原欲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非法庭审刘玉敏,因刑一庭主审法官解文海染疫,开庭临时取消。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涿州市法院刑一庭以视频非法庭审刘玉敏。当时她身体状况很差,头发脱落了很多,高压达到220,头晕、腿疼、站不稳,有两个人搀扶着才能走路。不知是否因为她的身体原因,当日庭审未果。

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涿州市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刘玉敏,家人聘请了来自广州和北京的维权律师到庭作无罪辩护。刘玉敏身体有些好转,血压也从220降到150-160,她也堂堂正正地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回家。北京律师从《宪法》、《刑法》、《刑诉法》等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他说:法无明文不为罪,翻遍中国现有的所有法律,没有一条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就更谈不上有罪,从2000(39号)文件中制定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提到法轮功,还有二零一一年《新闻出版署50号令》就已经废除了出版法轮功书籍禁令,这说明了:持有、制作、散发法轮功资料都是合法的,并向法院提交了材料。广州律师做了补充。法庭当天只允许三位家属旁听。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涿州市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刘玉敏。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刘玉敏老人被涿州市法院枉判三年缓期四年,通知家属从保定市看守所接回家中。

在这里再次感谢国内外正义人士的持续关注和有力的支持!才使刘玉敏在看守所关押一年一个月零二十一天后让涿州市法院释放刘玉敏老人回家。

再次致所有参与迫害人员:人在做、天在看,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与后代。请您拜读一下李洪志师父最近先后发表的两篇经文《为什么会有人类》和《为什么要救度众生》,您会如梦方醒,人的高官厚禄,子女如何都是行善积德而得,真心希望你们早日明白真相!停止迫害!为自己和家人选择最美好的未来!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