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律师参加了庭审,其中一位律师为姬瑞岭作了辩护。法官柳延峰仅仅给了家属两个旁听名额。经过关关严格安检审查,才准许姬瑞岭的妻子和一个儿子进去旁听。在律师与法院方一再交涉下也未能争取到一个旁听名额。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姬瑞岭家属接到律师电话通知:明天(即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肥乡区法院对姬瑞岭开庭。是肥乡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本案主审法官柳延峰对律师的电话通知,是律师转告的家人,法院方没有通知家属。
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律师、姬瑞岭家人一起到达了肥乡区法院所在地(还有其他法轮功学员开车去的)。律师给柳延峰通了电话:说我们已经到达区法院这了。结果柳延峰却突然地改口说:“开庭在邯郸市复兴区法院”。前往肥乡打算参与旁听的亲友都非常的不理解:这算什么法官呀?柳延峰明明知道姬瑞岭家就在邯郸市,为什么开始不明确告诉律师和家人已经变更的开庭地点,而偏偏等到人们到达肥乡法院后才告诉更改的地点呢?姬瑞岭妻子也都是七十多岁的人了,中共对她家的迫害,给她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身体已被折磨得非常的虚弱,经常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为什么还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去摧残和折磨好人呢?
人们到达肥乡法院所在地后又返回邯郸,直到上午十点钟人们才到达邯郸市复兴区法院,十点多钟柳延峰主持开庭。
庭审开始,律师问当事人姬瑞岭,来这之前法院方有人通知你今天开庭吗?姬瑞岭回答:没有人通知我。
庭审中,主审法官以“当事人破坏法律实施罪”质问当事人姬瑞岭有没有质疑。姬瑞岭正念十足,慷慨直言对主审法官柳延峰提出的问题作了反驳:你提问题我不接受,我没有破坏什么法律的实施,我修炼“真、善、忍”是为了做好人,并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影响和损失;也没有给任何个人造成任何伤害,我没有犯罪。
十二点多钟庭审结束。审判长没有宣布庭审结果。
姬瑞岭一九五二年六月八日出生,退休人员,家住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逾二十三年的迫害中,他于二零一零年曾被邯郸市邯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邯郸地区政法委和“610”统一谋划,出动警力,上门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至少九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他们是:姬瑞岭、刘艳涛、小崔、邢金红、邓秀英、邢景玉、邓军学、牛富国、砼姓学员,其中姬瑞岭、刘艳涛约于十月底、十一月初被构陷到肥乡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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