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非法判三年
法轮功学员王春艳,55岁,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征仪花园小区。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被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侯海超、年景生、牛娜娜等法轮功学员。此次绑架是黑龙江省公安厅610杨波一伙,指使黑龙江省铁路公安处国保二大队实施,黑龙江省铁路公安处的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七道街与中兴街交叉口,铁路公安处国保二大队的办公地点,目前在清明四道街立交桥下的白色小楼里。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王春艳等法轮功学员以“取保候审”名义回家,后来又被绑架,六月十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哈尔滨铁路法院对王春艳非法判刑三年,把她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鸭子圈)。
黑龙江省铁路公安处国保二大队、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并不通知家人。王春艳的孩子突然找不到母亲,着急上火,到处找,最后在看守所里才找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卖给法轮功学员的日用品及衣物,质量低劣,价格还贵,还不让法轮功学员家人接见。
二、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折磨
1、被劫持到610监舍
二零二二年初王春艳被绑架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集训监区,隔离一个月后,二零二二年一月被绑架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六楼十组,组长是恶犯原竟芳。原竟芳,40岁,诈骗犯,判无期,公开与恶犯王姝同性恋,心狠手辣,多年来在黑龙江女子监狱的支持下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八监区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手。在王春艳等二十来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八监区之前,八监区的恶警们对劫持到这里的法轮功学员及犯人进行了大调动,欲对法轮功学员进一步迫害。
王春艳来到八监区的当天,被搜身检查,所有的物品被翻个底朝上,恶人们把认为违禁的东西给扔了。当天,王春艳与其他刚刚绑架到八监区的法轮功学员一样被恶犯帮教们分别劫持到小件晾衣室、仓库、厕所、水房、洗浴室、大厅等处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都是单独关押。东北的冬天很冷,刚来的法轮功学员几乎都没穿棉衣,多数穿的是线衣线裤单拖鞋,厕所、水房、仓库等处很冷,有的法轮功学员仍被开窗冷冻,一波一波的恶犯、包夹、包教轮番上阵对法轮功学员毒打、辱骂、罚站、不让睡觉、不让喝水、酷刑坐小凳子等等逼迫放弃信仰迫害。
王春艳被单独弄到厕所,酷刑坐小凳,被憋尿,被恶犯打嘴巴子。从头一天白天一直坐到深夜,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酷刑坐小凳子到清晨,第二天天不亮又被劫持到见不得人的地方坐小凳酷刑迫害,逼迫写邪恶的“四书”。法轮功学员们天天被毒打酷刑折磨,一分一秒都在死亡线上挣扎,没有尽头。八监区新楼监控很先进,到处都是监控器,360度没有死角,恶犯们在明晃晃的监控下残酷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没有警察露面,恶犯们对法轮功学员想怎么迫害就怎么迫害,怎么做都行,也不用问警察。犯人们对法轮功学员随意谩骂欺辱、毒打酷刑,是警察们在纵容指使,犯人毒打残害迫害法轮功学员,警察不但不阻止,还给食物(食品、饭菜等)、日用品、衣物、增加消费额、电话,减刑等等奖励,使犯人变成恶犯,恶犯变成魔鬼,使坏人错觉迫害法轮功学员是应该的。在监狱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见不到家人,被监规束缚的很压抑,警察们又支持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还给犯人奖励,恶犯们就折磨摧残法轮功学员。
2、又被劫持到609监舍
在610组被迫害了一个来月后,二零二二年二月王春艳被劫持到609组,组长李媛。李媛是黑龙江省尚志人,36岁,贩毒,判十五年,原来在三监区,患性病,住一年多院后调到八监区老楼十组,李媛患性病没好,性病时常发作,监狱就把李媛调到八监区十组,每天与法轮功学员吃住在一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健康根本不当回事。二零二一年十一月李媛搬到新楼508组,二零二二年二月调到609当组长,李媛心狠手辣,迫害法轮功学员不留余地。
王春艳被分到609上铺,王春艳与法轮功学员高淑英说了几句话,因为刚见面说的只不过是互相问候的话,李媛马上出去了,一、两分钟又回到了监舍,命令王春艳立刻搬行李,调到对面墙角挨着水池的那个上铺,高淑英是挨着窗户的铺位,王春艳调的铺是隔着一条过道,是这个监舍中离高淑英最远的铺位,李媛命令王春艳和高淑英的包夹们:看好她们!不许她们说话!不许她们互送东西!看不好,包夹和五联保一起受罚!
监狱的生活与外面及看守所差距很大,在看守所不知道在监狱需要些什么,什么样的东西是监狱允许的,再有从看守所带出来的东西到监狱都是经过一次一次的检查,到监狱二门被扔掉一些,到集训队扔掉一些,进入八监区扔掉一些,到监舍还要检查又被扔掉一些,最后剩下的日用品衣物就很少了,其中有的是监狱不让带进来扔了,有的是看到东西质量好值钱,被警察或犯人私自装进自己腰包了。王春艳因为刚到监狱,一些日用品、身上穿的衣服是到监狱后借的,被单子是借的,暖壶、洗脸盆、凳子、棉衣裤等都没有,这些生活必需品不但王春艳没有,很多新来的法轮功学员都没有,组长、包夹不让其他法轮功学员给,以此来要挟法轮功学员逼迫写邪恶的“四书”。刚来的法轮功学员对监狱的环境及犯人、警察都陌生,生活必需品及衣物都缺少,钱卡、电话卡也没有,不能与家里联系,买不了东西,特别是从看守所一直都与家人联系不上的法轮功学员,连生活必需品都没有,都得借,组长、包夹不让别人给或借给没有写“四书”的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施加压力,造成生活困难,逼迫放弃信仰。
王春艳每天被李媛、孙晶、原竟芳等恶犯逼迫坐小凳、看诋毁法轮功的材料,不让王春艳与法轮功学员接触,同监舍的也不让,连互相对视都不可以,每天都被包夹、包教们贴身包夹着,轮番唇枪舌剑迫害。一天晚上六点多钟,李媛又逼迫王春艳写“四书”,王春艳不写,李媛立即找来孙晶、原竟芳等包教把王春艳拽到水房等处,罚坐小凳子,轮番攻击迫害。
酷刑演示图:酷刑坐小凳子 |
一天,恶犯李媛又以许多条件要挟王春艳,逼迫王春艳写邪恶的“四书”、思想汇报等,法轮功学员高淑英实在看不下去了,大声地喊道:“王春艳,不用怕,她们说了不算,咱们有师父,有大法呢!”李媛立刻恶狠狠地就奔高淑英过来了,逼迫面朝窗户坐小凳子,酷刑坐小凳子两个来小时,又恶狠狠的拽住高淑英往走廊里去,同时叫屋里的包夹跟着,一直到走廊尽头的小件晾衣室里,酷刑坐小凳子,叫来高文涛、孙晶、王敏等恶犯包教,气势汹汹的轮番对高淑英攻击转化迫害,高淑英穿着单衣单裤(因为监舍中热,没穿棉衣),她们就把晾衣室的窗户打开,故意冷冻高淑英,北方的冬天寒风刺骨,高淑英坐在小凳子上冻得浑身哆嗦,高淑英要去厕所她们不让,让憋着,马坐在小凳子上,又憋着尿,又冻得哆嗦,又被恶犯们逼迫、恐吓、侮辱。恶犯们恐吓高淑英:每个绑架到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转化的怎么样,档案、材料都是他们写的,不转化,到现在还这样顽固,她们不能给好好写,不给在警察面前说好话,给加刑期、扣电话、扣消费、扣分!
高淑英正气地说:“我本来也没有电话,我不要超市,我不要分!我就要大法!”她们又说:“给你加刑!回家时,让接你的610警察直接把你送到洗脑班、送到看守所,再送这里来!你看这里的谁谁和谁谁就是到期没让回家直接送看守所,又给送这里来了……”同时,王春艳也被恶犯们施压要挟:高淑英都是因为你,你要是不写(邪恶的材料),高淑英就会一直坐小凳子,受罚,可能会加期……咱们组都得受罚,组长、包夹、五联保都跟着你挨罚。”
高淑英被从早晨八点一直憋尿到中午吃饭,被吗坐小件晾衣室一天。回到监舍李媛以各种借口找茬对王春艳、高淑英等法轮功学员刁难迫害。高淑英身体不好,每天吃很少的饭,李媛让高淑英去旧楼抬饭,高淑英以前在别的组里没有抬过饭,新楼住的是六楼,食堂在老楼,新楼离食堂又很远,不锈钢的饭桶装满菜很沉,还要从食堂走到新楼再爬到六楼,身体好的年轻人都累气喘吁吁,高淑英什么都不拿爬上六楼都吃力,李媛明知道高淑英的身体不好,故意这么安排。高淑英说:“抬不动。”李媛就罚值日,别人值日一天,让高淑英值日两天。王春艳刚到监狱,不让下楼,王春艳也与高淑英一样,轮流值日比别人多值一天。值日活很多,一天三顿饭刷公用饭盆、饭桶、饭勺,给大家分饭、菜,监舍里所有的门、窗、门框、窗框,大玻璃,水池、厕所,每顿饭后擦地、水池和厕所里的所有墙砖,一天的接水等。特别是水池和厕所,大家随时使用,滴上水、脏一点就得檫干净,每天晚饭后还要把这些全部收拾好、擦洗干净,特别是厕所,大家洗澡、洗衣服、上厕所后弄的湿漉漉脏兮兮的,每块墙砖都得檫,地上、台阶上,便池里外都得用小鞋刷(没有别的工具)一点一点的蘸着洗衣粉涮,清水冲后,再用干净抹布擦干净。作为长期关押在监狱被摧残折磨,营养、体力都跟不上,身体虚弱的法轮功学员来说已经很难了。可是每次值日一天全都收拾到位后,已经累得精疲力竭了,想要上床歇一会时,恶犯李媛就故意开始在厕所洗澡,一盆一盆的用水冲澡,监舍就这么点地方,脏水流的到处都是,大玻璃上、墙砖上溅的到处都是,而且值日生还得伺候着,随时给她递暖壶热水、递毛巾、接凉水,流出来的水随时擦,要不就流到床底下等处。李媛一洗就两个来小时,每次都到晚上九点左右,她洗完,值日生还得再重新收拾屋子。609监舍的三个法轮功学员都比犯人多值日一倍,而且还随时被恶犯李媛及其他包夹欺辱、谩骂、逼迫。
李媛有事没事就找来包教高文涛、孙晶、王敏、原竟芳等恶人,到监舍中散布诬陷法轮功的说辞,要挟恐吓法轮功学员,动摇法轮功学员的意志:“不写到期也不能回家”,“某某某没签字到期是610直接送到看守所,现在又送到监狱,判的比上次年头还多”,“不写送小号去了,到后来主动写了”等等。李媛动不动就大声辱骂法轮功学员,有事没事的就关上玻璃门给大家开会,内容多数是怎么包夹看着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怎么遵守监规听她的话,李媛常说:“在这个组就我说了算!”如果不听她的话怎么惩罚,说她有权利,罚电话、罚值日、罚消费、扣分、酷刑小凳子、罚去外面干活、不让睡觉等等,连辱骂带恐吓,一讲很长时间;李媛还经常叫外组的犯人来609组包夹法轮功学员,她则带着组里的犯人到水房、厕所等处给包夹们开会,开会的内容全是怎么监视、逼迫、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大年三十晚上五、六点钟,大年的除夕,鞭炮声不断从周围的民房和工厂传来,很是热闹,可是黑龙江女子监狱八监区609组却关门闭户,屋里骂声不断,犯人组长李媛正在大骂组里的法轮功学员及包夹,法轮功学员善意的解释、包夹也一直道歉也不行,非要罚,原因是刚刚包夹带着法轮功学员王春艳去小件室取了件内衣(其他组的法轮功学员由包夹跟着取衣服经常有),包夹还一直贴身包夹看着,怎么说都不行。恶犯李媛对全组人员开会大骂一定要罚,罚扣分、罚超市、罚消费、罚五联保等等,要知道对犯人来说扣分是非常惨的,不能减刑不能晋级,根据监狱定的分数定犯人为几等,级别决定待遇(减刑多少,电话、消费额、干活的多少轻重与否,甚至铺位的优劣),王春艳一直解释,包夹一再向李媛道歉还是不行,最后包夹在全组会上公开检讨道歉并保证,李媛还是给了包夹很大的人情,那还罚了包夹一个月值日及所有外役,外役活很杂,也累,包括每天三次抬饭、扫雪、倒垃圾、刨冰、扫院子、卸货、装货、超市等等。大年除夕夜李媛两个来小时的迫害会,把609组的所有人弄的心情压抑低沉,都独自默默的躺到自己的铺上。
王春艳没有电话卡、超市卡,办电话卡、钱卡得需要邮来直系亲属的证明(如户口、结婚证等),还要直系亲属实名的电话证明(电话缴费收据等),王春艳只有一个孩子,还不知道孩子的电话和地址,好不容易让写了一封信,还是转交的。到女子监狱四个来月了,王春艳还不能买东西,日用品衣物都得管别人借。同监舍的法轮功学员郭玉英、高淑英冤狱即将结束,很快就要回家了,她俩的衣物、日用品都很全,都想送给王春艳,可是恶犯李媛硬是不让,东西拿不走扔了也不能给。临出狱时,高淑英的衣物等东西也没能给了王春艳。
3、每天邪恶的洗脑迫害
六楼原来的犯人道长是杀人犯范秀梅,二零二二年一月二日,恶犯孙晶从五楼调到六楼当道长,范秀梅当了夜岗。以前每天晚上7点到大厅收看新闻联播,是自愿,不愿意看的法轮功学员可以留在监舍。自从孙晶当了道长,命令每个人都必须整齐的排着队到大厅看新闻联播,拿着自己的凳子一排排整齐的坐好,看电视前还要集体起立唱几首红歌,恶犯原竟芳和孙晶,前后溜达着看哪个法轮功学员没张嘴,哪个人声音小,点名批评,过后罚,看完新闻联播还命令整齐的排队回监舍,而且这整个过程无论是哪个组的法轮功学员都不能挨着,无论是走,是坐,还是站着,每个法轮功学员的前后左右都必须是包夹。一旦无意间,哪个法轮功学员与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挨着了,马上就罚,罚包夹、罚组长、罚五联保。
以前只是把个别的几个法轮功学员弄到大厅,或谈话、或酷刑坐小凳子、或毒打、或逼迫看诋毁法轮功的视频。从孙晶当了道长命令每天每个法轮功学员必须到大厅,看邪恶的诬陷法轮功的视频或其它法门的讲座,只要能起来床的都必须去看(学习),病的不行的只要生活还能自理就必须去学习,病的难受坐不住就让包夹拽着看,低低头、眨眼睛、弯弯腰都不许,恶犯王敏、原竟芳、孙晶等人来回巡视,看谁没认真学,不认真的马上点名批评,有时连组长、包夹一起批评,再不认真看就罚包夹、罚组长、罚五联保。每天上午、下午都逼迫法轮功学员看邪恶的视频,也是拿着自己的小凳子,在大厅坐一排排的,每个法轮功学员前后左右必须是包夹。过程中看完一个或几个内容,恶犯原竟芳、王敏(多数是原竟芳)组织,每个人站起来谈看完诬陷材料后的体会,不说都不许,还得按照她们的答案说,不符合她们的标准就拉出去被罚。有时看诬陷材料中途原竟芳还教大家按摩及传销仪式的那一套,而且教完一遍,就让在场的人立即做,后面的人给前面的人按摩,传销仪式就让大家一起做,不齐还不行,不做还不行。哪个法轮功学员没做,就被单独拉出来,在大庭广众前学,直到做的她们满意为止。
哪天警察说不去大厅学习了,王敏、原竟芳、孙晶等人就一次次的去警察办公室请示要求看,撒谎说:大家都愿意看,有时还到各组找几个人证明说大家要求学习。
每周还有一天到大厅学习恶党的宪法刑法、中共邪党史,学完还让每个人必须写心得体会,不写,就罚本人,罚组长、罚包夹及五联保。写的日期不对不行,少了也不行,同样罚。
三、哈尔滨李玉珍遭受的迫害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法轮功学员李玉珍在陶瓷小区住处失联,大法书籍和法像失踪,屋里十分杂乱。后来得知被道外区黎华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李玉珍被哈尔滨道外区法院冤判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李玉珍也是和王春艳一样二零二二年初被绑架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六楼10组的,新来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数住夹铺,有的连夹铺都没有,晚上就在大家走的过路上搭铺在地上睡,天亮就把行李叠上堆放别处,李玉珍已经71岁了,腿脚不好,被睡在上铺,包夹们觉得这已经是对李玉珍很照顾了。
相关人员信息:
孙晶,41岁,孙吴县人,贩毒,判死缓,老楼十组组长,心狠手辣,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王敏,60岁,齐齐哈尔人,经济犯,判十四年,攻坚组长,每个法轮功学员的情况是她写材料汇报,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骨干。
高文涛,49岁,哈尔滨市人,诈骗罪被判刑十二年,从集训监区转来的,原集训监区“攻坚组”组长,现在八监区604监舍的组长,满口邪恶之词,积极主动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八监区大队长岳秀凤;副队长:牟宁、索媛媛;教导员:郭琳琳(原610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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