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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县国保大队长梁士武骚扰数百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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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辽宁省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梁士武,自二零一五年上任以来一直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以下是其近年来参与、指挥警察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情况。

二零一五年十月份上任后,梁士武为了邀功,卖力参与迫害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他与下辖各派出所警察对朝阳县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抄家,强迫法轮功学员在“诬告”与“不诉江”的单子上签字,学员不签的,警察就逼家人签,不然就非法拘留。波及人数百人,警察自称360人。

在二零一五年十、十一月期间,因参与诉江先后被朝阳县公安局绑架抄家并非法拘留的有:庄艳、邹本梅、邓九英、张树环、周素华、王国军、刘志军、夏凤玉、洪文清、纪淑芝、杨树申、李玉芹、刘艳华、刘艳秋、王文兰、宋志国、冯翠荣、黄金莲、张亚林、钱吉兰、张磊(音)、张桂芝。其中法轮功学员王国军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法轮功学员李桂霞与谢宝凤在朝阳县二十家子集市上向民众讲法轮功的真相时,被二十家子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到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当时,李桂霞血压高达200多毫米汞柱,生命垂危,但朝阳县国保大队长梁士武仍强行将她送去朝阳市看守所。看守所怕担责任拒收,梁士武又用非法手段把李桂霞强行送进看守所关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李桂霞与谢宝凤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十五时许,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胡绍伟(男)、刘颖(女)、张东清(女)开车到朝阳县羊山镇肖家店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朝阳县羊山镇肖家店村民陈某举报到朝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朝阳县羊山派出所警察陈新露等人绑架了三人,后移交到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梁士武、警察魏晓,韦超是办案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胡绍伟、刘颖、张东清被朝阳县法院非法开庭。九月十六日,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五年,处一万元罚金。胡绍伟、刘颖实名控告朝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梁士武、警察魏晓、韦超、朝阳县检察院王铁奎、靳艳丽、羊山派出所王云明等人到中纪委等有关部门。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五日早上,朝阳县法轮功学员张晓艳在家做早饭被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伙同柳城派出所人员绑架、构陷,被秘密开庭、枉判三年并勒索罚金五千元。张晓艳将冤情上诉到朝阳市中级法院,十一月二十八日又被非法秘密开庭。两次开庭都没通知家人。朝阳县公安局国保队长梁士武、副队长魏晓积极参与了迫害。

另外,近年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还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非法搜查。梁士武难逃其责。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早六点,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伙同朝阳县七道岭镇派出所警察,二十人左右,开着六辆车,一早闯到郝家窝铺屯,绑架法轮功学员夏凤玉、夏凤全、董久学。当时因董久学身体情况,被放回。另夏凤玉、夏凤全两人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 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北四家子乡派出所6人闯入本乡法轮功学员刘永兰与李树英家中骚扰。警察发现家里有大法真相葫芦,就开始问东西是从哪来的。她说是别人给的。警察又从家中翻出两个小广播、一本大法书。

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地址:翰林街 112号 邮编:122629
梁士武 电话13704912992;车牌:吉J96A52
出生日期:1966年3月9日
梁士武妻子:于淑齐13188178679,13842180368;
家住:珠江花园30-2楼,2单元1楼102;楼后的育星幼儿园是梁士武妻子办的。
梁士武的姐梁士霞(60多岁)姐夫李景堂,住在柳城镇小木头沟村。
梁士武的弟弟,朝阳县根德营子乡书记梁士伟:办8601098宅7298115、15142151919

责任编辑:林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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