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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母亲的新年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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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海林市54岁的法轮功学员徐英女士,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被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当日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十一月二十二日被海林市法院秘密非法庭审,非法判刑六年。

徐英上诉。律师在二零二三年一月份到牡丹江中级法院阅卷,海林市法院还没有把徐英的上诉材料递交到中院,也不知在隐瞒什么。徐英就自己的冤案依法控告海林市法院审判长姜新昆。

徐英原是牡丹江海林市子荣小学教师。她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走入大法修炼,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徐英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周围的人,让更多的人受益,却屡遭中共邪党的迫害。

下面是她母亲的控诉:

我是徐英的母亲,我不炼法轮功,但对法轮功还是有一点点了解,毕竟他们提倡真、善、忍,做事都是先为别人着想,因为信仰是有约束力的。

徐英二零一五年就是因为炼法轮功被判入狱三年,说真的她心地善良,没有做过坏事,就是因为这个连老师的工作都给开除了。你说再过几年她就退休了,你们说她伤害到你们了吗?她是抢劫了还是杀人放火了?工作都给她弄没有了,这公道何在啊!

今年(二零二二年)三月份我心脏第二次支架,去年支架两个,今年又支架了一个都是徐英在医院陪护的,出院回家也是她照顾的,你们说她三月份出去讲这个那个的,她有那个功夫吗?住院期间是隔离在里面不能出来的,难道她飞去的吗?

七月份她回家去取身份证要求做核酸,回到家门上贴了个纸条说海林市公安局和第二派出所警察去徐英家,因为家里没有人,竟然把门给撬开了,门锁还给换了。说要进屋必须去派出所取钥匙,这是入室盗窃还是属于什么行为?警察都这么做让我们还相信谁,还有王法吗?

她们去派出所把钥匙取来,进家里后取了身份证就来我家照顾我,把门上的纸条揭下来放到屋里的抽屉里,就来我家了。等到八月十号回家取换洗衣服发现家里又进人了,把那张纸条和徐英丈夫李常君的身份证和工资卡也一起给拿走了,原来他们是留了一把钥匙,又来徐英家里拿的纸条和银行卡,到现在银行卡和身份证也没有给。

八月十一日,公安局和第二派出所警察强制进屋把徐英带走,直到现在我再也没见过女儿。

十一月二十二日,我让我儿子用轮椅推着我去海林法院问问怎么回事,因为开始我儿子都没有告诉我,怕我受打击心脏受不了,一直瞒着我的。但徐英总也不来我逼迫他他才说的,见到法院的法官姜新昆,他说徐英三月份去广场和超市讲法轮功了。第一,那时徐英在医院照顾我,去不了;第二,三月份的事怎么到八月份你们才抓人,我一个老太太真的不懂了。十一月二十三号我们请的律师递交材料,你们说开完庭了说是二十二号开的。我们是二十二号上午去的法院,你们怎么不说开庭?我也说了我家请律师,法院为什么不等律师来?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就私自开庭?如果没有通知家属开庭这是合法的吗?在这个大中国国家里难道法律只是给老百姓定的吗?只是来约束老百姓的吗?这让老百姓怎么活,这还是现在所谓的法治社会吗?

快过年了,我盼望着女儿回来陪我过年,别人家过年都是子孙绕膝,欢乐满堂,我只能苦盼着女儿回家。

海林市法院审判长
姜新昆电话:
13045340737
13904834266
04537117271
04537117286
04537117213
04537117218
7117271
13045340731
1390483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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