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地区五名政府官员及警察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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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中共江氏流氓犯罪集团对法轮功进行了近二十四年的史无前例的血腥迫害,并一直对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使众多的法轮大法修炼者遭到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家破人亡,有的被迫害致残、致疯,有的被迫离婚,有的被单位无理开除公职,有的被单位扣发养老金,还有的被迫害得流离失所,漂泊异乡多年,有家难归,无数的家庭成员被无辜牵连,使原本幸福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欢声笑语……这一切迫害事实的发生,都是罪魁祸首江泽民及中共对神佛犯下的滔天大罪。

然而,那些具体参与和指挥的中共各级官员和公安警察们,都是受中共上指下派,盲目追随迫害而不计后果的。当他们名利熏心、挥霍钱财的时候,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上天正一笔笔记录着他们的恶行。当他们恶贯满盈时,报应也随之降临。

下面被曝光的是遂宁地区政府官员及警察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更多实例(已曝光的不在其中),他们有的被判刑入狱,成了阶下囚;有的被查免职,失去了昔日的威风;有的身患绝症,不得不做手术;有的年纪尚轻就已命赴黄泉,成了中共的牺牲品。

一、原遂宁市大英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陈小平被判刑十五年九个月

二零二零年,遂宁市大英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陈小平因犯受贿罪、行贿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九个月。

陈小平,男,汉族,生于一九七五年七月,遂宁人。一九九九年八月参加工作,二零零三年十月加入中共。其主要履历:一九九九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在遂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工作;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历任遂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二大队副大队长;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大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在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陈小平任大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该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骚扰、绑架和非法判刑(很多学员因中共严密封锁消息,至今没有曝光)。其中,大英县回马镇小学教师郭春芳(因修炼法轮功被无理开除公职、被迫离异),冤狱期满刚回到她哥哥家,还不到二十天,就被回马镇派出所副所长任浩(受县公安局长指使),并与该镇防邪办(镇610)主任夏和高(音)互相狼狈为奸,伙同大英县十多名不法人员企图将郭春芳绑架到遂宁市洗脑班迫害,但她走脱,从此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二零一六年过年期间,郭春芳回家乡看望她哥嫂,因嫂子的电话被监控,次日中午时分,回马镇派出所警察与镇武装部及镇政府相关人员就开车闯到了她哥嫂家,意欲对郭春芳再次实施绑架,但她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及时离开,才未落入魔掌。

陈小平作为大英县政府副县长,对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原遂宁市公安局特警大队、一级警长吴洋因患结肠癌死亡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遂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吴洋因患结肠癌死亡,年仅四十二岁。

吴洋,男,汉族,生于一九八零年五月。二零零八年一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长,遂宁当局在迫害法轮功时,经常指派公安、武警和特警伙同作案,绑架、抄家也少不了他们,有时甚至持枪恐吓,狐假虎威。

◎遂宁市身患残疾的法轮功学员邓丽(又名邓辉),二零零七年曾被非法劳教,期间左腿被打残。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遂宁市国保警察与特警荷枪实弹,将邓丽家团团围住,欲实施绑架,当时邓丽外出未归。警察们像土匪一样砸开大门,入室抢劫。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流离失所近一年的邓丽在租房内含冤离世,年仅五十六岁。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遂宁市安居区石洞乡法轮功学员吴明书(男,现六十三岁)与方正蓉(女,现七十岁)送真相资料到大英县城,遭不法人员跟踪,被大英警察包围绑架。晚上九点左右,安居区纠集了安居派出所和东禅派出所及安居国保等三十多个警察,开了七辆车,将吴明书与方正蓉分别劫回遂宁。

晚上十一点,警察又把吴明书拉到安居陶家湾小区的租房内,他们动用了特警、消防车等十几辆车子,警察有的手持警棍,特警还荷枪实弹,在吴明书家里大肆抄家,抢走了三张师父法像、四个闹钟,又把吴明书强行送到永兴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七天。

作为一级警长的吴洋,对遂宁地区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原遂宁市大英县县长刘辉被查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原遂宁市大英县县长、禁毒大队副书记刘辉,涉嫌受贿罪被查。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刘辉,男,汉族,生于一九六三年十二月,遂宁安居区人,其主要履历: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大英县政府副县长;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任大英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任大英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二零一二年一月任大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在刘辉任职十年期间,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至少有郭春芳、胡延顺、胡琴远、小秦、李群英、马婆婆、周云艳、郭定敏等人。被非法判刑的至少有:胡延顺被判九年;李群英被判三年;郭定敏被判七年;郭春芳被判五年;胡琴远被判两年,监外执行。

四、原遂宁射洪市女副市长邹清被开除公职、遭起诉

邹清,射洪市女副市长,因严重违经违法,二零一七年被查。二零二零年受到遂宁市监委调查,受处分后继续顶风作案,二零二一年七月被开除公职,收缴其违法所得,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邹清,女,汉族,生于一九七零年十一月,船山区人。其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任遂宁市射洪县政府副县长;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任射洪市政府副市长。

邹清从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在遂宁射洪市主政期间,该地区发生多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以下仅是该市发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钟,肖坤全(男、八十八岁)因在城南发真相资料,遇到摄像头监控,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城南派出所出动七、八名警务人员,把肖坤全劫持到城南派出所,非法关押至下午五点钟,以“取保候审”放肖坤全回家。在肖坤全被非法关押期间,警察分两部份行动。一部份去肖坤全家非法抄家,另一部份把肖坤全固守在派出所。

◎二零一四年,射洪县法轮功学员王彩宇被冤判七年、胥执秀被冤判三年六个月、唐芳冤判三年(监外)。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唐芳被射洪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杨素容一年两个月(缓刑已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中旬,射洪市法轮功学员杨雪梅遭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蓬溪县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王学珍被非法判刑八个月,刘高文被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

邹清作为射洪县政府副县长、射洪市政府副市长,对射洪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的骚扰、绑架关押和非法判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五、原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镇江寺派出所警察姚建国遭恶报患肺癌

姚建国,男,汉族,五十九岁。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镇江寺派出所警察,即将退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姚建国被确诊为肺癌。二零二二年初,上肺被全部切除,这是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的报应。

◎四川遂宁市工商银行退休职工袁琼秀女士,今年七十一岁,修炼法轮大法后做好人,有口皆碑。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中,她曾被中共当局三次绑架关押、被迫流离失所、两次被非法判刑,并被非法扣发养老金,经济上蒙受巨大的损失。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上午,袁琼秀与法轮功学员秦正芳、吴月英一起去北门火车站附近贴救世人的真相粘贴。在贴的过程中,被经开区北固乡一名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她们三人遭到三、四名警察追捕,后被绑架到嘉禾派出所,姚建国与钟警察二人负责办案。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遂宁市法轮功学员李玉琼、蒋太菊(女、六十多岁)在街市花园附近向民众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意举报,遭镇江寺派出所警察绑架、搜包。

作为警察,姚建国对辖区所发生的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结语

二零二二年底至今,中共病毒(新冠病毒)疫情在中国再一次大爆发,中共党员、官员,以及为中共站台的专家、学者、名人密集病亡;高校系统及文艺界都成为重灾区,中共党员教授及红色艺人病亡的消息接连不断。这场持续三年之久的瘟疫,已经造成四亿人不幸身亡,且至今没有消停。探本溯源,是中共百年反天、反地,及与江泽民恶魔沆瀣一气,利用谎言毒害世人所致。

希望世人能抓住良机寻找真相,并及时认清中共的毁人伎俩,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抹兽记,保命保平安!万望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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