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义龙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日,永修法院告诉李义龙的家属,李义龙的“案子”已经判完,叫他们去永修县法院把判决书拿回来。李义龙和妻子去了法院,判决书上写了非法判刑十个月,罚金4000元。
法官张伶伶让李义龙签字,被拒绝。李义龙讲述大法真相,法官说大法弟子都说自己无罪,没有犯法,她都听过。目前有十天的上诉期,李义龙准备上诉。法官说过了上诉期就要下达公安准备羁押。
李义龙是九江市柴桑区涌泉乡锣鼓岭村人,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身体健康,在单位工作兢兢业业,勤快踏实,做人诚实本分,与同事相处十分融洽,是大家公认的好人。他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多次遭当地警察骚扰等迫害。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早上五点多钟,瑞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熊小雄、九江市柴桑区涌泉乡派出所警察同时闯到法轮功学员李义龙、童金平、童银平的住处将三人绑架。其中李义龙是在单位宿舍被警察绑架、抢劫,警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也不出具扣押物品清单。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瑞昌市盆城派出所,被铐在铁椅子上,遭警察通宵地非法审讯了二十多个小时。
酷刑演示:铁椅子 |
两天后,李义龙、童银平因体检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回家。童金平则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于二零二二年九月被构陷到永修县检察院,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遭九江市中级法院通过视频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5000元。
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李义龙在永修县法院被非法开庭,李义龙从法律的角度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法官打断了李义龙的话,宣布休庭。开庭前后大约两小时,李义龙准备走,被法官阻止,说现在不能走。李义龙再次回到法庭,因长期的压力,工作上的劳累,他当时在法庭上突然昏倒,重重摔在了地上,昏迷不醒。后来,过了很长时间,人才慢慢恢复知觉。后来李义龙回到自己的家中。
参与审判的法官名单:张伶伶,蔡梦旖、江盁、钟国标、胡琴
二、罗美林被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中旬,九江市柴桑区法轮功学员罗美林被非法开庭。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法官说要三年以下。
罗美林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已经四个多月,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中旬,永修县法院法官去了九江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里非法开庭,法官让罗美林认罪认罚,被拒绝。当时她的丈夫,姐姐和一个外甥参加了非法审讯。长期的非法关押,使罗美林的心情不好。
罗美林是被一个不明真相的常人举报,此人姓吴,后来柴桑区公安局去她家绑架,随后非法抄家,抢走了家里的大法书和炼功的录音机等私人物品,当时她的丈夫在上班,儿子在外地上班,只有罗美林一人。随后,罗美林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
罗美林,女,今年五十多岁,家在柴桑区的焦滩小区,平时靠卖点萝卜饼维持生活。罗美林对母亲很孝顺,母亲卧床不能自理时,一直是她照顾母亲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母亲去世后,罗美林一直靠打点零工维持生活,她对丈夫体贴照顾,家庭虽不富裕,但是家庭温馨。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早上八点多,罗美林到贤母园散步,刚把自行车停下,有人就看见一辆警车跟了过来,车上下来几个便衣,直接将罗美林绑架,同时还给她戴上了手铐,罗美林说,我在做好人,你们绑架是错误的,炼法轮大法没有错。罗美林被柴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人绑架后,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
据悉,九江市看守所现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关押很严厉,并对关押在一起的犯人实行株连政策;法轮功学员受到严厉的管控。
相关人员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
局长 王海辉 18370273377
副局长 段光志 15870806888
“610办”主任 喻小明 13979216266
指导员 徐小俊 13767228470
国保大队长 刘晓华 13803560078
以下是江西省永修县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名单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法院 邮编 330300
地址 永修县建昌大道14号
罗玮,邹辉,叶方恺,刘云,周文平,刘贵珍,童懿华,张伶伶(多次直接参与审判) 蔡梦旖(多次参与审判)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检察院 邮编 330300
地址 永修县建昌大道41号
熊雁,罗杨,李敏华,储年来,卢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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