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端慧,一九五五年四月五日出生,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三农垦社区。她炼法轮功之前身体不好,稍微劳累就会眼前一黑晕倒,炼了法轮功后无病一身轻。
长达两年半的构陷 一审非法判刑
事件追溯到三年前,由于刘端慧在法轮大法修炼中深深受益,她知道法轮大法好,中共的栽赃陷害迷惑了很多百姓,二零二零年五月二日,刘端慧向百姓免费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结果遭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红兴隆分局清河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以及构陷。
刘端慧被“监视居住”,街道的人十天左右就来家中翻一次。警察威胁她说:“刘端慧,我告诉你!叫你姑娘不要再给我们打电话,否则你家的门,我让你十把锁都锁不住!”家人告诉他们迫害好人的后果——法轮功早晚会“平反”,那时,执行中共迫害政策的人就是替罪羊。
这时,派出所警察又使出伪善的手段,请刘端慧吃饭,说:“你看我们对你多好,还请你吃饭。”刘端慧以为他们有所改变,谁知他们却背地里准备非法起诉书,把她带到她发真相资料的地方,偷偷地给她拍照,说是“留个底”,但随后,他们就非法发出起诉书。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中旬,刘端慧被构陷到检察院,建三江法院预谋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对她非法庭审。刘端慧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被迫流离失所。
两年半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九日,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泡崖子一区,刘端慧被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港航分局刑侦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日或二十一日,她被双鸭山市红兴隆八五三农场清河派出所警察从大连市劫持回清河派出所非法关押。
清河派出所警察欲将刘端慧投送双鸭山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因她在体检时查出高血压、高血脂,不符合关押条件,双鸭山市看守所人员拒收。
随后,刘端慧被清河派出所警察以所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名义非法关押,不让她回家,也不告诉家人她的地点。她的小女儿要求见见两年未见面的妈妈,警察们明知道刘端慧是位善良的好人,仍拒绝母女见面,不让家人会见。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刘端慧被建三江法院非法庭审,审判长是刑事庭庭长丁立昌(联系电话0454-5810941),书记员是陈志鹏。刘端慧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五千元。刘端慧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在家属的要求下,法院决定二审开庭。
二审开庭 维持冤判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红兴隆法院对刘端慧的上诉案开庭。二审合议庭成员:审判长郭晋;审判员李单丹、梁海燕;书记员孙函。
开庭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后,刘端慧本人及其亲友辩护人都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旁听席上只有两个刘端慧的亲友在旁听。庭审前后,亲友辩护人和两个亲友都与刘端慧作了短暂的交谈。
近日得知,二审法院判决结果是维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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