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救度公检法人员的点滴认识

更新: 2023年12月1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我认识的一位同修,在外面发资料被派出所警察绑架,遭非法行政拘留迫害。她丈夫翻看了相关法律后,认为他的妻子没有犯罪,于是去派出所对警察说:“请告诉我为什么拘留我妻子,请告诉我相关的法律。”警察不能作答。于是他向公安局、政府要求行政复议,相关人员不受理。他说:“你要是不能受理,请给我一份写明你不能受理的纸面回复。”之后他一级级要求复议,一级级要求说理,一级级控告。不久后,派出所所长带着办案的警察找到他道歉并说:“再也不抓你家的人了。”

知道这件事后,我认识到,我们要主动的去对公检法人员讲真相,每一件小事都是众生得救的机会,哪怕是非法行政拘留。我还认识到,各个地区公检法人员的邪恶程度都和大法弟子讲真相的多少有关。其实,法律都摆在那里,比如家属辩护、阅卷、会见、行政复议、举报、申诉等条文早就有了。但是大法弟子不去做,这个地方就不会自己变化,有的公检法人员甚至以“我没听说过”这样的答复阻止大法弟子或家属行使合法权益。所以我们要多去讲真相,不要怕讲不好和麻烦。

这些公检法人员一般有三种手段阻挡大法弟子救人。一是恐吓:“你再来你也進去。”“你不要提这些,提这些给你铐上。”等等。而大法弟子都是有师父管的,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他怎么可能做到把大法弟子抓進去呢?二是来软的:“我们也没办法,这都是上面的命令”或者“我也了解你的情况,但是没有办法”等等。抓住了有些同修怕麻烦等的人心的空子,继而不再找他们了,或者怕这些看似挺好的办案人受到冲击而不再继续向上级复议、控告、讲真相。其实,真正对众生好就得切实的让众生得救,切实的为众生的将来着想,把事情讲清楚,告诉他迫害大法弟子是罪恶滔天的事,不管怎样都要尽力挽回。如果他们不停止迫害,就向相关部门提出复议、控告。三是:不见面,以各种借口躲避真相,让去讲真相或者控告的大法弟子空跑。有些同修觉的,人家也不见;也找不到人,没什么办法。有的就转成无可奈何的邮寄信件或者放弃了。我们是修炼的人,不会白做任何事的,邪恶的干扰只能是暂时的。

师父说:“有志者事竟成嘛。”(《各地讲法七》〈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我悟到,要有决心把事情做好,把众生救了,不放弃。一次见不到就再去,不行就再去。做的过程中发现,每当我下定决心的时候,邪恶的干扰就自然退却了。我们要多为公检法众生考虑,为他们的得救和帮助大法弟子打开道路。

这里我想交流一下取保候审,也就是交一定的保证金,让同修离开看守所。之前,我认为这是在承认迫害。但是现在觉的,这有两点好处:第一,同修能脱离邪恶的监管,能在家学法炼功,保持正念。第二,由于没有受到过实际的关押刑罚,检察院退卷或者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比较容易。不然关押时间长了,涉及赔偿问题。众生做正的压力会很大。

有些同修认为取保候审、随叫随到是承认迫害,就离开本地,被非法通缉。这里我有这样的认识:我们就是来讲真相的,我们没有犯罪。你不让我去我都要想办法去给你讲真相。何况你还让我去。那不正好讲真相吗?如果离开本地了,我就把相关的众生抛弃了,他们会认为我们不诚实,畏罪潜逃。这样对这些众生不好。

还想交流一下的就是,我们要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大法,符合好人的标准。有的同修为了脱离邪恶的迫害,有时说谎,或者使用一些人中狡猾的方式,认为这样的小聪明就能起到作用。其实这样不好,当公检法人员看到大法弟子如此的表现时,他们会觉的我们和常人一样,对我们产生不好的印象。我们不是就把这些众生推出去了吗?我们做事是为了救众生证实大法,到什么时候都要坚定这一念,我们可以不回答他,或者很正面的讲明这不是犯罪等。

师父说:“人心正了,法庭就会站在正义一面。”(《各地讲法三》〈二零零三年美中法会讲法〉)

我认识到,其实我们做到正,做到善,把真相带给这些公检法人员,才是真正的反迫害,才能让众生佩服,让他们从我们的表现上了解大法弟子的真相,停止迫害。

这些公检法人员被邪党灌输的各种观念很强,在长期职业中形成的共产党的办事风格,导致他们说话往往口不对心,以“说”过你为目地,而不是真正的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给他们讲事实时,他们往往把事情岔开,或者不说事情主干,把过程中无关紧要的小事拿起来大说特说,觉的这句话对他有力就揪着不放,進而不听真相,这些都是他们得救的强大障碍。我悟到我们不能被他们的党文化带动,得用正念突破封锁,在具体说话上守住我们要说什么,讲的事情的主干是什么,说话扣住讲真相的主题,不被对方的思维带着跑。

此外,有时邪恶还会利用同修的人心,比如有些同修文化水平不高,有时说话支支吾吾,或者有时在谈大法真相时,公检法人员就抢过来说:“我给你总结下,你就是要说这件事、这个意思对不对?”或者非法开庭时说:“你说这些没有用,不要讲这些,与本案无关”等等。这时有些同修就会动人心,如不好意思等等,这样就被邪恶抓住把柄,不断打断同修说话。有一位同修,非法开庭时法官说什么她都不陷入其中,都说:“你说的不对,听我说。”或者说:“我阐述的是事实和我的认识,都和本案有关。”结果把该说的都说了,效果很好。我体会到,我们是大法弟子,说话带有救度众生的目地的,常人怎么能总结出来呢?怎么能说与本案无关呢?所以我悟到,我们要跳出来那个审问的氛围,要主导事态,不被任何形式带动任何人心,才能对众生最有利。

这是我的一点点认识,偏颇之处请同修指正。

(责任编辑:文谦)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