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常碧今年69岁,家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保沙庙村。她是因身体不好而修炼法轮功的,获得了健康,她亲身体会到法轮大法的美好、殊胜,却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后遭到中共不法人员的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南充市嘉陵区国保局警察冯紫阳,其李渡镇镇长林泓与李渡镇汉塘派出所警察等多人到赵常碧做服装的生意摊上,索要她家的开门钥匙,未果后,他们叫上开锁的人,在保沙庙村村书记胡小全(权)、村干部邓冬林的带来领下,闯到赵常碧家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一本《转法轮》、两套大法全书、两台打印机、两台笔记本电脑、几十瓶墨水、打印纸、粘贴纸、切纸刀、订书机(大一个、小两个)、多年的周刊、还有一个播放器、两个优盘,连墙上年画、门上对联也抢走,甚至赵常碧放在柜里的一千三百多元钱,也被警察抢走。
当时,赵常碧15岁的小儿子正在家中睡觉,警察的翻箱倒柜把他吓醒了。警察没有让孩子清点两、三大袋的东西,强迫他在抄家清单上签字、按手印,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上午九点左右,汉塘派出所四、五个警察闯到赵常碧的生意摊位上,把她绑架到南充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此后外界完全没有赵常碧的任何信息。直到日前才得知,她已经被当地法院(具体法院待查)非法判刑三年,并且已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被劫持到重庆监狱继续迫害(具体哪所监狱待查)。据悉,赵常碧遭非法庭审时,家属不在场。
赵常碧曾自述遭迫害事实
以下是赵常碧在二零一五年叙述自己身心受益于法轮大法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是一九九七年二月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前我是一个满身病的药罐子,一年医治病花人民币二万元多,住过许多大小医院,病却没有治好,什么偏方都用了,也不见效。仅举几例:如严重贫血病,查血只有7克、肩周炎、食管炎等,身体瘦得皮包骨,生活不能自理,真是度日如年。
一九九七年二月,经朋友介绍我有幸修炼了法轮功,短短几个月的修炼,我的思想境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身体也健康了,体重增加到一百二十多斤,见到我的人都说我年轻了;脾气也变好了,我以前脾气急躁,个性很强,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和别人吵架,家人,丈夫,孩子挨我骂是常见的事情,修炼后,我做到师父教诲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与人为善,做任何事情首先想到的是别人,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与别人争高低,不跟丈夫计较,善心对待他人。我修炼法轮功,是师父的法理启悟了我的本性,是大法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我为有个健康的身体,做个更好的人,却遭受以下的迫害:
第一次被绑架:遭游街示众羞辱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六日,为大法说公道话,为师父鸣冤,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讨说法,我去北京信访办上访,当天早晨就被北京市警察非法抓捕,非法关在北京驻京办事处附近的一所茶园里七天,由监管人员二十四小时轮流监管,不让出门,不让学炼法轮功,晚上只能睡在地上,七天七夜受着警察非人的折磨。七天后被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政府胡小平,派出所所长寇宇、邓艳﹝女)共三人,女警邓艳把我身上的两百多元钱抄走,没有出手续。
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在回家的火车上,两天两夜把我与另外的同修铐着,将床与床手拉手铐着手铐睡觉,我俩的手被铐两天四夜,手都红肿了,连大小便都跟着,回到南充后,警察也没有还我钱。把我劫持到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分局,在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二天。去看守所当天中午,看守所所长、女干事就让杂案女犯人抢走我身上一千多元钱,在看守所里警察和杂安犯人,吃鸡,吃鸭,炖猪脚等,还用我的钱开销,把我的钱用的只剩两百多元,在非法关押期间,所长、警察、杂案犯逼我背监规,擦地,打扫厕所,写保证书,不让学法、炼功。
在我被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李渡镇政府官员胡小平、警察寇宇指派人抢我家的财物,抄走组合柜家具、电视机搬到地坝外,还叫我丈夫和打零工的农民在李渡镇转盘搭台子,把我和另一个学员非法押回南充李渡镇转盘游街示众、羞辱,叫当地老百姓来批斗我们。
回到家后,还逼我去当地政府开会、交三百元押金。被抢去的组合柜等财物至今未还。政府官员、派出所、社区人员多次到我家监视、骚扰;过年节、走亲戚、访朋友都要威逼我向他们申请报到、请假。
第二次被绑架:遭囚禁五十七天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七,镇派出所冯紫阳把我从家里骗到政府,说是开会,看学法律书,中午不让我回家吃饭,结果被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局“610”严松等人,将我和其他几个学员非法关押在南充嘉陵看守所,他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没有出示搜查证,就这样被荒唐非法的关押了五十七天。在关押期间,不让家里人探视,不让炼功学法,失去了人身自由,天天叫我背监规,擦地板,打扫厕所,强迫写悔过、写不炼功的保证。
我回家后,镇政府、派出所和社会不法人员经常到我家里来威胁、骚扰。
第三次被绑架:被囚禁四个多月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为向民众讲真相,我去李渡镇张贴法轮功真相标语,五月四日晚被李渡镇政府官员胡小平,派出所所长寇宇、警察冯紫阳从家中把我非法带走,当时我还没有吃晚饭,把我非法关押在李渡镇派出所几个小时,审到深夜十二点多钟,不给吃饭,不给水喝,不让睡觉,当晚一点多又把我和其他几个同修非法关押到南充市嘉陵区公安局,审讯至深夜四点多钟,还被打了一耳光。第二天早上八点多钟又把我和其他同修非法关押到南充嘉陵看守所,长达四个多月。他们每天强迫我写悔过书、保证书,写不炼了,写思想汇报,每天叫我们背监规、擦地、打扫厕所、干看守所的农活,吃的饭菜很脏,冬瓜从不打皮,猪肉上有猪毛,吃空心菜都是警察吃嫩尖,我们吃下面老的。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四个多月,身体摧残的皮包骨,体重只有八十九斤,嘉陵区公安局非法判了我一年劳教,也不允许上诉,不许律师辩护,没有我说话的地方,是江泽民邪恶集团一手操控,在嘉陵区看守所关押了四个多月又转到四川成都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去的当晚就强迫写悔过书、写“三书”,强迫每天看毁谤法轮功创始人的录像带,看天安门“自焚”录像带,看付吕斌杀父,杀母,杀妻的惨景,每天都开小会,威逼我放弃信仰法轮功,叫包夹转化我,把法轮功师父和法轮功学员推向政府的对立面,让世人仇视法轮功、法轮功学员、仇恨法轮佛法。
第四次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左右,嘉陵区看守所所长杨光弟等人把我劫持到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去的当天就威逼写悔过书等,强迫看诬蔑诽谤法轮功和师父的录像、不准说话,监控给家人的电话等,不能学法炼功我被折磨得旧病复发。
我回家后仍然经常被骚扰,二零零八年开奥运会,派出所冯紫阳等七、八个人闯到我家骚扰,将我家前、后门摇晃的哗哗直响,吓得小儿子直哭。那次他们抢走我的大法书一本。
第五次被绑架:不许外出打工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我去青海打工,从南充到广元市火车站进站口时,广元火车站警察把我的身份证、行李包、手机、现款、法轮大法书籍、MP4、MP5统统抄走,并把我非法关押在南充广元火车站警务室十几个小时,不让吃饭、上厕所,将我锁铐在铁椅子上十几个小时,连睡觉都在铁椅子上铐着。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派两个警察参与迫害,非法审讯我到深夜两、三点钟。
直到把我押回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派出所,警察才解开手铐,我的手都被铐的红肿。被扣押的身份证、大法书籍、MP4、MP5至今都未归还,使我的生活受到限制,连存钱、取钱、办证件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当地政府、派出所、社区人员及村社干部多次到我家骚扰,我和我的家人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生活没有安全感,都生活在恐惧之中。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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