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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红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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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现年56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海红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5000元,她已经提出上诉。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张海红被闯入家中的自由大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非法抄走十几本大法书籍、四百多张真相钱币。警察把张海红夫妻二人劫持到看守所。张海红因体检血压高,看守所拒收。第二天又检查,强行送到长春市监管中心看守所。张海红的丈夫田子东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

九月十四日,张海红被构陷到长春市朝阳区法院。

十月十二日上午,张海红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秘密视频开庭,没有通知家属。现在得知她被判刑两年,罚款5000元。

张海红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张海红因坚持信仰多次被绑架、关押,曾两次遭劳教迫害,共计两年。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张海红因参加法会被警察绑架,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二年,张海红被自由大路派出所警察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张海红和两位法轮功学员因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遭人恶告,被绿园区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对张海红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她,折磨一天后,将她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后长春市绿园分局警察将张海红劫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田子东、张海红夫妇被非法关押,给家中年迈的老人带来巨大的精神打击和痛苦,双方父母身体多病无依无靠,孩子正在上学。


长春市自由大路派出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立信街2666,邮编130022
电话:0431-85602099、0431-85683362
办案警察谷奇峰 15904409696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887011
办案检察官 高迪 办公电话 0431 85887044

朝阳区法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邮编 130012
刑事庭庭长贺维民 0431-88559355 13843025000
刑事庭副厅长:陈晓静 电话:0431-88556278 手机:13844197778

办案法官 李鹏 电话 17643109117 (有可能以换号)
办公电话0431 88559351

(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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