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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两次遭非法劳教 锦州李锦秋又被中共法院枉判

更新: 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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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锦州市72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锦秋,因传播法轮功真相,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被当地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非法罚金八千元。李锦秋已提出上诉。李锦秋老太太被绑架前满头黑发、脸色白里透红,身体非法健康,但短短三个月,她就被迫害得非常消瘦、走路不稳。

李锦秋一九五一年七月出生,原凌海市粮食局会计,家住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李锦秋坚持法轮大法信仰,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她曾两次遭非法劳教,三次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期间遭酷刑折磨。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李锦秋老人在凌海市大集中传真相,遭凌海市新楼社区警务室便衣警察绑架,她被劫持到凌海市大凌河派出所。当天下午三点左右,警察闯上门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还非法抄走人民币一万八千多元。

李锦秋被警察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遭凌海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十月二十五日她被构陷到凌海市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十时二十分,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李锦秋被构陷案。虽然公开审理,但审判长黄艳春只准五人参加旁听,经家属强调都是家人,才被允许进入法庭。李锦秋当时是被两名法警架着一步一步挪进审判庭的。家人们看到李锦秋满头白发,人很消瘦,双手不停地颤抖,头不时地摇晃,即使这样,双手还被铐着手铐。李锦秋被绑架前满头黑发、脸色白里透红、身体健康,仅三个月她就被迫害成这个样子!家人们流下了眼泪。

在法庭上,律师严正指出:警察搜查不合法,没有当事人签字,数量也和当事人认定不符,有造假嫌疑,视频与本案无关联,照片只能看出物品和当事人同框,不能说明是当事人在指证。而所谓劳教记录只能证明曾经,与本案没有关联,警方的证据都不应采纳。律师还指出,检察院的起诉书都是官话、套话、假话,且公检法应该相互监督,不是配合,那样才能维护公平。法庭应该以法律为准,否则就违背了现政府依法治国的方针。

李锦秋在陈述时也告诉法庭自己无罪,指出非法起诉书不符合事实,并当庭揭露警察的违法、粗暴行为,从而致使她头晕。

然而凌海市法院黄艳春等人,枉顾事实和法律,执意制造冤案,七天后做出对李锦秋判刑四年、罚款八千元的非法判决。

信仰大法做好人重获新生

李锦秋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患有多种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轴偏),浑身无力;胃痉挛;神经官能症,长期失眠;低血压、低血糖,经常昏迷,咽喉炎、右眼虹膜炎、眩晕症等等,身体非常瘦弱。病痛的折磨使她生不如死,一天天煎熬。

修炼大法后,李锦秋努力按真、善、忍标准规范自己,按照师父的教诲在哪里都做个好人、道德高尚的人。在家里,她善待他人、孝敬老人,家庭和睦;在单位工作中,她兢兢业业、不争不斗、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同时,一身病一扫而光,二十多年来,李锦秋没吃过一片药、没去过一次医院,身体健康,精神愉快。修炼大法使她重获新生。

说真话 屡遭绑架和刑讯逼供

一九九九年七月,身为国家主席的恶首江泽民(现已死)出于妒嫉,独断专行的发动了这场惨烈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李锦秋在这场迫害中从精神到肉体遭受严重摧残,多次遭受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李锦秋与本地另两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刚走到半路,就被塔山巡警劫持,后被当地坚持押回分局,挨了一顿打,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八天、索要了一千元抵押金,被放回家。

回家后,警察和单位领导经常到李锦秋家骚扰,并派人二十四小时监控李锦秋,给李锦秋生活带来很多麻烦并造成很大不良影响。

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李锦秋只身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升国旗处,北京武警让李锦秋出示身份证,李锦秋说没有(已被当地警察扣押),武警问李锦秋是否是炼法轮功的,李锦秋说是。武警把李锦秋推上警车,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警察审问李锦秋,李锦秋向他讲了她在大法中受益、法轮功是受冤枉的。他说: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可这事江泽民说了算,谁敢不听他的。你以后别来了,没有用。李锦秋后被当地警察用手铐反铐双手押到驻京办事处,铐在沙发上。第二天,李锦秋与其他进京的法轮功学员戴手铐被押回当地,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又非法行政拘留一个月,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腊月三十),李锦秋与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上访,到北京后还没到天安门就走散了,李锦秋被北京警察抓住拉到建国门派出所。审问时,李锦秋不报姓名,第二天,警察把李锦秋和山东两个女法轮功学员塞进捷达小轿车的后座底下,拉到窦各庄东城区看守所,非法刑拘。一警察审问李锦秋。问她的名字,李锦秋不说。他谎说,你报了名字后,我答应你给江泽民写封信。李锦秋就报了名字,信也没写成,被非法刑拘半个月后,被当地警察押到锦州驻京办事处龙凤宾馆。在二楼房间,有十几个警察,凌海公安局副局长刘守成审问李锦秋,问她和谁来的,某某是谁?李锦秋说不知道。他气得拿皮鞋左右开弓,打李锦秋耳光,穿着皮鞋踢李锦秋前后心窝,李锦秋当时差一点背过气去。从北京回来时,警察用“拇指扣”把李锦秋铐在汽车座后背上。“拇指扣”的狼牙扎在李锦秋的肉里,越动越紧,大拇指像折了般剧痛。

'示意图:拇指扣酷刑'
示意图:拇指扣酷刑

李锦秋被押回凌海后,在刑警队遭到刑讯逼供,警察用木棒毒打,一个警察用扫把狠抽李锦秋的头部,李锦秋两眼一黑,倒在地上昏死过去。有人往李锦秋头上浇凉水,还说:“别装死!”拽李锦秋起来还继续打。直到后半夜两点多钟,警察用车把李锦秋拉到看守所刑事拘留。李锦秋的臀部、两腿全青紫色,走路一瘸一瘸的。

这次进京上访的学员大部分都遭到毒打,是因为凌海市委书记王书忠下令:“往死里打!”(王书忠已于二零零四年猝死)

被非法劳教三年,在马三家遭电击酷刑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李锦秋被非法劳教三年,被押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到教养院后,白天做奴工劳动,晚上被那些“转化”的人围着洗脑迫害。李锦秋不“转化”,就被罚蹲着、头朝下两手挨地撅着。

二零零零年四月底,李锦秋等几个不“转化”的学员被拉出去用电棍电。李锦秋被拉到“四防”的屋里,按在地上,脱去鞋袜,大队长王乃民和警察王书铮拿电棍同时电李锦秋的两个脚心,李锦秋两腿战栗,脚心像蛇咬般剧痛;又电李锦秋的脖颈、手背,被电处全是亮亮的大泡;警察把李锦秋的上衣脱下,电前后心;王乃民用电棍电李锦秋嘴巴,当时李锦秋的脸被电的变形,嘴巴往外翻着,满是血。李锦秋脸肿的老高。他们换了两根电棍电李锦秋,都打没电了。走廊里满是“噼噼啪啪”的电击声、学员的惨叫声和刺鼻的肉糊焦味。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棒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击、棒打

李锦秋被押回分队后,分队长邱萍又让李锦秋撅了半天。就这样,日夜连番的折磨,李锦秋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几乎崩溃。五月底,集体去马三家医院体检时,李锦秋突然休克,倒地人事不知,几个学员把李锦秋抬到屋里抢救,她才苏醒过来,当时李锦秋的血压为零。回分队后,李锦秋想我是修炼人,师父教诲我们到哪里都做个好人。李锦秋强忍着身体的病痛,不给别人找麻烦,该做啥还做啥。

再被劫入马三家劳教所:洗脑围攻、生活虐待等

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下旬,李锦秋从马三家劳教所出来,被所谓“院外执行”。警察多次到李锦秋家敲门,有时深更半夜来敲门,吓得李锦秋和家人们都不敢开灯。

家里呆不了,李锦秋于二零零一年九月底再次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李锦秋遭到武警盘问,来了几个穿便衣的人连推带搡,不容分说,把李锦秋推上警车,抓到天安门派出所。下午,锦州驻京人员把李锦秋拉到龙凤宾馆。晚上,当地警察把李锦秋从北京接回(车费是李锦秋丈夫付的)。

李锦秋再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到那里后,李锦秋被关入一楼库房每天被围攻,李锦秋不“转化”,经常受人讽刺、挖苦、斥责和辱骂,时时被包夹严管,不许随便和别人说话,没有行动自由。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马三家搞所谓“春雷行动”,对不“转化”的学员动酷刑,强制“转化”。开始每天晚上李锦秋和其他学员们被围攻做“转化”到后半夜。十天后,不让进寝室,在走廊外边罚蹲着,不许上厕所。李锦秋被罚蹲三天三夜不许合眼。后来分队长张磊让那些“转化”的人编成好几班轮番在楼梯拐弯处围攻李锦秋,一连七天七夜不许合眼,逼她听污蔑法轮功的邪说,李锦秋被折磨得头昏脑胀,神智不清。期间,张磊还打李锦秋嘴巴,穿着皮鞋踢李锦秋。十二月初,李锦秋又被强制到一楼参加“学习班”洗脑。

直到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劳教到期,才放李锦秋回家。

再遭马三家劳教所“劈胯”等酷刑折磨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下午四点多钟,李锦秋正在厨房做饭(当时李锦秋住锦州,和她妹妹一起照顾八十多岁多病的老母亲)。锦州市国保支队陆浩等及凌海国保大队六、七个人着便装以“房产局丈量房子”为名骗开了房门,进屋后非法搜查、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两个笔记本电脑、两个打印机(彩喷、激光各一台)等私人物品,并绑架了李锦秋和她的丈夫张德国。

当天上午,李锦秋的儿子张雷在他工作单位(锦州新华龙铜业有限公司)被锦州市国保支队绑架;下午李锦秋的儿媳的母亲何玉香在凌海家中被绑架并抄家;李锦秋的儿媳赵晓春在凌海自己家中被绑架并抄家。他们当晚在凌海公安局国保大队扣押一夜,第二天被审讯后,下午李锦秋与赵晓春、何玉香被押送到锦州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张德国被押送凌海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张雷被押送凌海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后被枉判五年,在大连监狱非法关押。李锦秋与张德国、赵晓春、何玉香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到了那里,还是天天被围攻“转化”。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份,劳教所对不“转化”的学员搞“攻坚战”。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李锦秋在四楼东港受到“劈胯”等酷刑折磨。当时参与迫害的有大队长张君、张卓慧(教导员)、方叶红、邹小光、张秀荣等多名警察。几个警察先是把李锦秋的一只脚绑在暖气管子上,抻另一只腿,然后又把李锦秋两条腿“一”字形劈开,往两边抻。李锦秋两手驻地,用力挣脱,她们说不行,不标准。进来一大帮警察,把李锦秋按在铁柜边上,两腿“一”字形劈开,几个人把李锦秋的头和两只胳膊按在铁柜边上不能动,好几个人踩在李锦秋的两条腿上,他们说这回标准了。李锦秋都要窒息了,胯部一阵撕裂般的剧痛,几乎昏迷。李锦秋紧咬牙关,紧闭双眼,没有一点力气,两腿麻木,失去知觉。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听张君说:快放下来吧,人家都睡着了。李锦秋受刑后,两腿变形,无力,不能走路,晚上由四防架着回寝室。李锦秋脱下衣服、裤子一看,胸部、臀部和两条腿青一块紫一块,剧烈的疼痛使她不能翻身,一宿没睡,呻吟了一宿,整个寝室谁都没睡好。清早四点钟,李锦秋又被架过去,继续受刑。

来了一个男警察,按李锦秋的头,让李锦秋撅着,李锦秋两腿变形,站都站不住,摔在地上。他们罚李锦秋蹲着,李锦秋蹲不住,他们就训斥、折磨她,耳朵里塞上辱骂大法和师父脏话的耳塞,声音放的很大,由包夹看着,折腾了一整天。

第三天早上,李锦秋支持不住,昏了过去,他们把李锦秋拉到马三家医院照相,说是“肌肉拉伤”。回来后,每天由人架着去车间奴工劳动。期间所遭受的痛苦,李锦秋就不想细说了,劳教所一直不让李锦秋家人见她。

十个月后,李锦秋被折磨得形同骷髅、骨瘦如柴,不能走路。李锦秋被拉到马三家医院检查,右腿膝部骨质增生、到沈阳监狱城做CT,说是“腰脱”。当时所花费的诊察费(含车费)计六百多元,全由李锦秋自己承担(诊察手续和单据放马三家,没给李锦秋,当时经手的叫邵干事)。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李锦秋到期回家时,是她丈夫把她架回来的。到家后,李锦秋下不来车,她家亲友和邻居都非常气愤:马三家劳教所怎么把人折腾成这样?过了几年,李锦秋通过炼功,身体恢复正常,但干不了重活,一点都不敢放松炼功,差一点儿,就腰疼腿疼、不会走路。

如今,历经中共酷刑已年逾七旬的李锦秋,因慈悲的向乡亲们传递法轮大法好的美好,再次遭冤判。

现李锦秋老人已经提出上诉。

主要责任人信息: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0416-8152001
刑庭庭长黄艳春18941603418、0416-8152003
法官助理铁言0416-8152019
陪审员:杜冲、杜恩陵
书记员:李明儒0416-8152080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公诉人李峰13314160001、0416-8107161
凌海市新楼社区警务室:此案负责人才涛
大凌河派出所:
所长齐猛15041683123
办案人:刘政、王秩等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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