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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和龙市政法委、公检法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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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委政法委、和龙市公安局与龙井市检察院、法院人员串通一气迫害和龙市法轮功学员。参与迫害的主要官员有:金昌龙、金海东、赵志海、张贤男。

金昌龙,男,朝鲜族,一九七三年九月生,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任和龙市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至今;金海东,男,朝鲜族,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和龙市公安局局长至今;赵志海,男,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任龙井市检察院检察长至今; 张贤男,男,二零二零年九月,任龙井市法院院长至今。

延边州和龙市金昌龙、金海东、赵志海、张贤男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以下是他们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份恶行。

一、和龙市委政法委书记金昌龙、和龙市公安局局长金海东的部份恶行

1.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李红,女,延边州和龙市法轮功学员,在延吉市经营美容店,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被和龙市二派和国保警察绑架,后被龙井检察院构陷,被龙井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李杰,女,李红的妹妹,延边州和龙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五月被绑架,后被龙井检察院构陷,被龙井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家中有三岁、七岁的孩子无人照看。

◎孙庆菊,女,时年六十一岁,和龙市八家子幼儿园退休老师。法轮功学员孙庆菊, 大约在二零二二年三、四月份的一天中午,被警察入室绑架抄家,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被和龙市八家子森林公安分局河北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后被龙井检察院构陷,被龙井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今,孙庆菊被延边州和龙市社保局非法停发退休金。

◎付姓和蔺姓,和龙市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因散发避疫真相传单被和龙市文化派出所绑架,现被龙井检察院构陷,被龙井法院非法判刑,分别判三年和三年六个月。

2.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绑架、抄家

◎吉林延边州和龙市的法轮功学员张良英被绑架

二零二一年五月份,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的法轮功学员张良英因其女儿李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在外贴真相粘贴,被摄像头拍到,遭跟踪一段时间后,突然被非法抄家时遭牵连绑架。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十一点左右,三个延边州和龙市与和龙光明派出所(二派)警察,突然闯到法轮功学员李杰女士母亲家,把正在做饭的李杰绑架,没容李杰把鞋穿上,硬是给她拖到了车上,野蛮带走。在一旁劝说警察不要这样做的李杰的母亲,也遭警察恐吓说:“要弄你!”随后又来四个警察非法抄家,顿时,李杰母亲家里一片狼藉。警察又强行让李杰的丈夫带着,到李杰住宅抄家。李杰被绑架,她两个幼小的孩子还需要母亲的照顾。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和龙市八家子森林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峰、孙庆华、孙庆菊、王艳春及一位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八月三十日,八家子林业局幼儿园退休教师孙庆菊回家,其余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和龙市非法拘留。八家子林业局河北派出所警察参与了此次绑架行动。吉林省森林公安局是吉林省林业厅直属单位。

◎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延边州和龙市八家子林业局法轮功学员孙荣老人,被和龙市光明派出所(二派)和国保绑架构陷,打印机、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都抢走。曾经八月时在家看两岁外孙,被八家子林业局派出所和和龙市国保强行被迫抱着外孙到派出所录口供,送安图县,又转到延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下午两点多,法轮功学员冯梅正在和龙市八家子林业局市场卖水果蔬菜,突然西城镇派出所两个警察来到她身边对她骚扰,影响她做生意。其中一个穿警服没有警号,说是姓罗,肩带记录仪,另一个穿大衣,警号盖在里面,说姓李。此二人在九月十六日至二十二日曾数次给冯梅的丈夫、儿子打电话骚扰。这次骚扰是西城镇派出所警察用西城镇街道党委书记管继宝的手机骗冯梅丈夫说出她卖水果的地址的。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吉林省公安局郭恒江大队长,因接到恶意举报,带领延边州和龙市八家子林业局派出所两名警察等人,到法轮功学员刘德服夫妇家中骚扰。要非法抄走两本大法书,被他们正念阻止,最后警察抢走了墙上贴的两个吉祥宝宝年画,宣布免予刑事拘留。

◎延边地区八家子林业局法轮功学员岳德智被非法关押了一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国保大队长郭炳江打电话让法轮功学员岳德志去国保,执行在今年九月二日非法治安拘留五天的决定,(因非法抄家时,警察发现有几页抄写大法书单张),当天,岳德志到和龙体检,检查血压高压185mm, 心脏异常,下午回到家里。郭炳江说,因疫情(延吉实行已管控,客运、餐饮已停)延缓执行。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九日,国保大队长郭炳江打电话给正在上班的岳德智让他二十日到国保大队报到,执行二零二二年九月的非法拘留。在岳德智检查身体血压高、心脏等都不正常的情况下,被非法改为正常,强制执行,二十日被非法拘留在和龙市看守所。岳德智于三月二十六日回家,被非法关押了一周。

◎吉林省和龙市法轮功学员冯梅被骚扰迫害

冯梅,在二零二三年十月九日上午十点左右,在吉林省和龙市八家子市场卖菜。一辆警车从她在八家子市场的摊前缓缓驶过,在边上的农业银行侧门边停下。向冯梅走过来两名警察,一人警号是:905316,另一名警号是:505320.警号905316的警察先走向冯梅,冯梅一看此人就是去年骚扰她的警察。

这个时候正是卖菜的高峰时间,他俩站在冯梅的摊床旁边,把要买东西的人都赶走了,不让人买冯梅的东西,从始到终,他俩都没出示任何证件。冯梅对李姓警察说:现在是法制社会,你侵犯我人权,干扰我正常经营。我要起诉你。他说:“你愿上哪告,上哪告去,我拉着你去告。”他们还让冯梅去一个什么学习班,冯梅说:“我不去。”他们骚扰了冯梅一两个小时。

二、龙井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志海的部份恶行

九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他们是:

◎吕松鹤,男,时年七十五岁,龙井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被几个警察入室绑架,大约是七月中旬,龙井法院在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给吕松鹤非法判三年徒刑。吕学鹤被迫流离失所。

◎李淑梅,女,时年七十八岁,珲春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一点多,李淑梅老人在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跟踪警察绑架,被绑架到公安局。珲春市公安局第三派出所参与迫害。七月二十六日上午,李淑梅被珲春市六一零人员入室绑架。非法关押于延吉看守所。八月十三日,延边州龙井法院对李淑梅非法庭审。二次开庭没有通知家人。李淑梅被枉判三年六个月。

◎范明兰,女,延吉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左右,被延边州龙井市警察绑架。七月末,家人获悉,范明兰被非法判刑七年。

◎张俊玲,女,时年六十二岁,延边州珲春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正月初十因讲真相被珲春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因她身体情况,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被延边州龙井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缓刑两年执行,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被劫持到延吉看守所执行非法刑期一年六个月。张俊玲在二零二一年八月初坐轮椅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

◎付姓和蔺姓,和龙市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因散发避疫真相传单被和龙市文化派出所绑架,现被龙井检察院构陷,被龙井法院非法判刑,分别判三年和三年六个月。

◎孙庆菊,女,时年六十一岁,和龙市八家子幼儿园退休老师。法轮功学员孙庆菊, 大约在二零二二年三、四月份的一天中午,被警察入室绑架抄家,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被和龙市八家子森林公安分局河北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后被龙井检察院构陷,被龙井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今,孙庆菊被延边州和龙市社保局非法停发退休金。

◎李红,女,延边州和龙市法轮功学员,在延吉市经营美容店,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被和龙市二派和国保警察绑架,后被龙井检察院构陷,被龙井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李杰,女,李红的妹妹,延边州和龙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五月被绑架,后被龙井检察院构陷,被龙井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家中有三岁、七岁的孩子无人照看。

三、龙井市法院院长张贤男的部份恶行

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他们是:

◎付姓和蔺姓,和龙市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因散发避疫真相传单,被和龙市文化派出所绑架,现被龙井市检察院构陷,被龙井市法院非法判刑,分别判三年和三年六个月。

◎孙庆菊,女,时年六十一岁,和龙市八家子幼儿园退休老师。法轮功学员孙庆菊, 大约在二零二二年三、四月份的一天中午,被警察入室绑架抄家,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被和龙市八家子森林公安分局河北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后被龙井市检察院构陷,被龙井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今,孙庆菊被延边州和龙市社保局非法停发退休金。

◎李红,女,延边州和龙市法轮功学员,在延吉市经营美容店,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被和龙市二派和国保警察绑架,后被龙井市检察院构陷,被龙井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李杰,女,李红的妹妹,延边州和龙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五月被绑架,后被龙井市检察院构陷,被龙井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家中有三岁、七岁的孩子无人照看。

(责任编辑: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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