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传播法轮功真相 南京正直企业家胡元勤再遭枉判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南京市江宁区法轮功学员胡元勤先生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东山派出所警察绑架,他被非法关押在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迫害。二零二三年十月中旬获悉:胡元勤被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

胡元勤先生今年69岁,曾任南京水泥厂领导,因工厂粉尘多,污染大,所罹患的哮喘病、眩晕病越来越严重。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胡元勤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很快身体恢复了健康。胡元勤曾在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上告诉大家:“法轮功不仅能祛病健身,还能使人道德回升,现在修炼不喝酒了,请大家以后不要再劝酒。”员工们看到他的变化,有的也开始修炼法轮功。

因胡元勤工作出色,一九九七年被调入南京双宁集团(水泥厂、塑料厂、工业园,三个即将倒闭的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单位员工哭着不让他走。上级领导许诺把双宁集团领导班子搭建好后,再调他到财政局当副局长。双宁集团是全民企业,负债近亿元,其中欠职工养老保险金和工资六百多万元,他每到一个单位,职工与债主便蜂拥而上,扬言不还钱就卸掉他的胳膊与腿,结果他的头被砸破。胡元勤用修炼人的善良、平静面对,改制企业,削减人员,理顺债务关系,闯过难关,受到领导和职工一致好评。

就在上级领导准备把胡元勤调入财政局当副局长时,中共党魁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胡元勤坚持真、善、忍信仰,以此被罢免一切职务,当时有领导爱惜人才,说这样的好干部现在很少见了,这才保留了他工业园经理的职务。胡元勤上任后,把工业园改制成房地产开发公司,实行股份制。按常规这股份应属他个人所有,可他却把股份分给了全体员工,全公司人都说:这只有炼法轮功的人才能做到这样正,这样好。

就是这样一位正直企业家,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甚至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胡元勤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东山派出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八月九日又被江宁区“610”劫持到东山宾馆洗脑班关押迫害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胡元勤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东山派出所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二年一月三日,胡元勤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派出所非法拘留一个月,之后,他被劫持到江宁宾馆洗脑班关押迫害十天。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胡元勤在江宁区上峰镇讲真相过程中,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上峰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江宁区看守所被关押迫害一个月。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八日,胡元勤因发放真相资料,在家中被绑架到江宁区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晚,南京市及江宁区“610”、国保大队警察突然闯入胡元勤的公司,将其从办公室绑架到江宁区看守所,后被劫持到南京市洗脑班迫害。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胡元勤被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五年下半年,胡元勤被南京江宁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6号
邮编:210012
电话:025-83523609

(责任编辑:李清)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