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碧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出生,今年57岁,她是中石油山东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退休职工,家住山东省德州市。她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开始学炼法轮功,按照大法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道德回升,亲身见证了大法的神奇与威力。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程碧苦思不得其解,一个想用真、善、忍的标准学做好人的人,有什么错?从那天起,程碧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为了一句真话,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站出来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和中共迫害的真相。二十多年来,程碧遭受中共各种形式的残酷迫害。
一、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看守所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程碧和几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去北京,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相。当晚她们被北京警察用公交车绑架至北京丰台区体育场里,没有饭吃,没有水喝,夜晚不能休息。
第二天,七月二十一日,程碧等法轮功学员被地方公安绑架回德州,非法关押在德州市棉麻公司宾馆一周,失去人身自由和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强制参加所谓的“转化班”(即洗脑班)。他们被强行洗脑迫害,被高压威逼写所谓的“三书”(放弃信仰的“保证书”等)。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份,德州市湖滨北路派出所两个不知名的警察,突然闯到程碧的家骚扰,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了?”程碧回答说:“炼!”只为这一句真话,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德州市国保大队头目张希坤带人要绑架她到看守所。当时单位领导不同意,说她丈夫不在家,你们不能把她带走。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凌晨两点,程碧的丈夫从外地赶回家。上午,湖滨北路派出所几个警察,强行将程碧绑架到德州市看守所。程碧的丈夫、孩子和远道来的父母为了程碧能回家,找到当地国保大队头目张希坤要人,后被两次勒索四千元钱。结果国保不但没放人,却将程碧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半个月,又将她绑架至设在德州市国泰宾馆的洗脑班,又迫害她半个月。
当时,国泰宾馆洗脑班这里非法关押了许多法轮功学员。她们无人身自由,互相之间不许说话,被强迫看诽谤大法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等录像片,强行洗脑,并对她们的家人和单位进行恐吓,威逼写所谓的“三书”。
二、被非法劳教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上旬,德州市湖滨北路派出所片警李国治带领几名警察,几次闯入程碧工作的地点和家里,向她索要像片和笔迹,说是上面的要求。程碧向他们讲大法的真相,并拒绝他们的非法要求。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上午,德州市国保大队头目张希坤带了五、六个人非法闯入她工作的地点,抢走了她的手机、钥匙和办公桌内的大法书籍和日记,接着又到她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她的电脑、新唐人电视接收器、移动硬盘一个、MP3一个和数本大法书籍等。后程碧被绑架至湖滨北路派出所。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下午,德州市又一名国保大队警察刘大伟威逼程碧放弃信仰法轮功,程碧拒绝后,刘大伟接着将她绑架至德州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警察对程碧打骂、关禁闭、罚站、吊铐。程碧拒绝搜身和填写登记表、照相、按手印、穿号服、强制手工劳动,拒绝“610” 恶警两次提审,并要求立即放人。
酷刑演示:吊铐 |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国保大队警察刘大伟带领几个警察,把程碧绑架到一辆警车上,劫入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
在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程碧被强迫照相、强迫在劳教所医院和旁边的武警医院透视、抽血。之后,程碧被关押到一大队迫害。在那里,程碧看到一大队大队长警察孙娟手里拿着一张有她名字的“劳教通知书”。之前,程碧从没见过这张“劳教通知书”,也没有在上面签过字。
这些警察为了达到让程碧放弃信仰法轮功的目的,前三个月,曾对她进行了隔离、封闭关押、挨冻、限制大小便、晚睡早起、不让洗刷、不让见亲人、长时间罚坐塑料板凳至臀部肌肉肿烂、强制洗脑等残酷迫害。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
接着,警察逼迫程碧下车间劳动,几乎每天程碧都被迫干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活,早晚还经常被强制在宿舍干糊纸盒、贴标签等手工活。因高强度的奴役劳动,导致她每半个月来一次例假,每次持续半个月,而且流量很多,经常流到裤子里。有时晚上,程碧疼得睡不着觉,在床上打滚,有时在厕所呕吐,即使这样,劳教所也不让休息。一次,程碧痛晕在车间里,仅让休息两个小时,就又逼迫回车间劳动。
在那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天从起床、上厕所、洗刷、排队、走路、吃饭、喝水、干活、睡觉均不许说话,二十四小时被社会上的劳教人员监视。吃饭限制半个小时、洗刷五至七分钟、洗澡和洗衣服一共十至十五分钟,喝水限制次数,上厕所限制时间,经常大便没有解完就被赶出厕所,夜晚经常听到被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房间里传出来撕心裂肺的声音。
在劳教所,程碧被迫害了一年六个月余,二零零九年四月五日,她回到了家。
三、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九月七日至十月十六日,程碧被德州市德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张希坤等警察非法关押在德州市看守所。期间,程碧遭德州市德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大伟等警察、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警察非法提审,她被逼迫放弃信仰法轮功。
四、全家人受伤害 被经济迫害
多年的迫害,给程碧的精神和肉体造成了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痛苦和折磨,给她的家庭和亲人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她的丈夫在这场迫害中被“610”人员逼迫,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和她离异;给她的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八万多元,其中包括几次她被迫害期间,单位扣发她的工资和奖金及单位应支付给职工的各种保险费用近七万,被恶警勒索和她被迫害期间的生活费用及家人去看望她的费用一万多元。
如今,程碧于数天前再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德州市拘留所。
法轮功指导人们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一个更好的人,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相关信息:
德州市公安局(总机):2624750;
德州市610办公室:0534-2687758;
德州市看守所:0534-2347203;
德州市纪检委:0534-2687741、2687801;
德州市政法委:0534-2687749、2687755、2687757(执法督查科);
德州市国家安全局:0534-2327093;
德州市司法局:2325400(局长办)、2325495 2326276(副局长办)、2325527(纪检室);
德州监狱(总机)0534-2324458;
德城区公安局电话(总机):0534-2325527 、2622102;
德城区公安局政保科电话:0534-2623078、2622102、2627702、2623148、627902;
德城区纪检委:0534-2624105、2327110;
德城区法制局投诉电话:0534-2632178;
德城区司法局:0534-2623596。
(责任编辑: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