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省公安厅国保总队总队长张东海的恶行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明慧记者综合报道)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日国际人权日之际,38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向本国政府递交了最新一批参与迫害者名单,要求依法对这些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资产。山东省公安厅政治安全保卫(国保)总队总队长张东海在此次递交的名单当中。

这些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中的22个国家以及另外亚洲、欧洲及美洲的十一个国家。此次被送交的名单请见《人权日-最新迫害者名单递交38国政府》一文。

一、张东海的主要罪行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中共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成为中共政权迫害法轮功的工具和打手,是具体执行、实施迫害的恐怖机构,二十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抄家、绑架、构陷起诉,几乎都是由国保警察亲自或者胁迫下面的派出所干的。

据资料显示,张东海于二零零五年已任职于山东省公安厅反邪教侦察处(反邪教局前身)负责人,后任山东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二零一九年任总队长,二零二零年任政治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在其任职期间,竭力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二零一八年他曾发表文章,提出“必须始终保持对邪教的高压严打态势”,并直接策划、指挥山东省公安系统各级国保警察或胁迫下面的派出所迫害法轮功,致使该省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拘留、以致非法判刑监禁,甚至失去生命。

以下仅列举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二年八月其具体犯罪事实:

明慧网报道,二零二二年中共政法委、“610”、公安局国保警察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发动所谓“清零行动”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大规模骚扰、绑架、枉判、经济重罚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山东省203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215人被骚扰,为全国绑架和骚扰最严重地区。14人被非法强制送入洗脑班,多人遭敲诈勒索。

法轮功学员周春宝,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被冠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周春宝多次被非法提审,三天三夜没让他睡觉,身心遭受严重迫害。非法刑事拘留期间遭到酷刑折磨,周春宝绝食抗议,一度陷于昏迷,曾被送临清市医院抢救。

二零二二年七~八月,中共“二十大”前,山东省156名法轮功学员遭警察绑架,是全国绑架迫害最严重地区列为第二。该省另有74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17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行送洗脑班迫害。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新区派出所、柳园派出所、古楼派出所、开发区北城派出所等同时行动,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抢劫。一位学员因年龄太大,警察把他妻子绑架代替他。

二零二一年,山东省政法委、公安系统以“清零行动”为借口,几乎骚扰到了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只要他们能找到的,一个不落的都找到,就连八、九十多岁的老人都不放过,找不到学员,就不断地骚扰学员家人、亲属,有的甚至十几次的骚扰、威胁、哄骗逼迫他们签字。

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二一年山东有王连忠、孙丕进等8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102人被判刑;1008人被非法抓捕,在全国排第一;1595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仅次于河北省居全国第二。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蒙阴县国保警察把正在上班的法轮功学员孙丕进绑架。第二天,家人突然被告知孙丕进去世。家人到现场时,610人员谎称孙丕进是跳楼自杀,但不让家属仔细验尸。只看到孙丕进没了一个眼球,半边头塌陷,胸腔塌陷。为了掩盖真相,警方派便衣在村子里蹲坑、巡逻,监视家属,不许请律师、上访,最后强制家属同意火化遗体。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在中共六中全会之前,济宁市政法委、“610”、公安局借口维稳,策划了一次大抓捕。他们为了让被迫害的学员无法辨认作恶的警察,采取了让各区、县警察交叉绑架。济宁市有大约35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山东德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平原县公安局,出动多辆警车和多个警察,对平原县法轮功学员实施大面积绑架、骚扰。于永萍、李晓霞、秦兰香等10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二零年,山东省逾2000名法轮功学员受到了不同形式的迫害,比上一年(二零一九年)增加了44%。其中,陈恩才等4人被迫害致死、785人被绑架、536人被非法抄家、985人被骚扰、21人被迫流离失所、165人被非法关洗脑班、72人被非法取保候审、108人被勒索罚款等。其中受迫害300人以上有潍坊市、临沂市;200人以上的有烟台市;百人以上有聊城市、济南市、威海市、淄博市、青岛市。

二零二零年六月,淄博市张店区国保警察对本地法轮功学员王庆芳、张慧云等10余人实施绑架和骚扰,其中七人被非法抓捕。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高密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统一行动,绑架了薛建新、毛永春、郑桂香、孙立正、呼世欣等50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晚,济南市铁路公安局、聊城市火车站派出所联合聊城市东昌府区国保大队、古楼派出所共十几个警察,闯入聊城市东昌府区法轮功学员华丽琴家中,把陈军、华丽琴、孙秀娥、李桂华、张亮等7人绑架到派出所,并对9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周村曹玉玲、王桂兰夫妇、马曙光、张春玲夫妇、李帅、张峰、解水章等9人,淄川区孟秀琴夫妇、王宝玲等3人,博山区曲可安、王忠实、李秀云、高明洁、陈友田、乔惜福等50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抄家等迫害。

二零一九年,山东省的迫害情况在全国是最严重的,其中被迫害人数达1392人, 被非法判刑的124人,占全国的15.7%;非法判刑全国最严重的12个城市中,山东占5个,它们是青岛20人、临沂市16人、泰安市15人、潍坊市14人、烟台市14人。被冤判的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有27人。被中共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109场,被非法构陷到检察院、法院的法轮功学员就有145名。

郑全花,女,63岁,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上午被莱西国保警察绑架、抄家。二零一九年七月底,郑全花被非法庭审,二零一九年十月末,即墨法院告知家人,郑全花被判刑七年。

二零一九年,山东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郭振香、李长芳、李付荣、邵紫英、彭桂香、陈玉花、陈玉花、任国华等16人,被非法抓捕665人,骚扰508人,最严重的城市潍坊市226人。

二零一八年,山东省有107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有董月孝、蔡颖、王焕云等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八年“上合组织峰会”在青岛举办之前,潍坊市政法委书记孙起生在电视会议上公开诬蔑、诽谤法轮功,煽动仇恨。之后,在两个月内,潍坊市就绑架了153名法轮功学员,四月36人,五月117人。

张东海作为山东省公安系统国保警察的总负责人,对近几年在山东发生的对法轮功迫害的严重情况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二、部份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李长芳被派出所与临沂看守所迫害致死

李长芳,女,55岁。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早上六点多钟,李长芳还未开门,沂南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和镇派出所警察翻墙入室抢劫并绑架了李长芳。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李长芳被判刑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七月五日晚上十点,李长芳的家属接到临沂市看守所在医院打来的电话,告诉家属李长芳病危,需要家属签字动手术。七月六日下午,医生强行对李长芳做了手术,从胸腔开刀到腹部。从此李长芳昏迷不醒,被用各种仪器、呼吸机在维持生命。七月十二日,派出所警察与临沂看守所狱警趁李长芳的家属不在,闯到临沂医院重症监护室,拔掉正被抢救的李长芳身体上的各种仪器管子与呼吸机,使李长芳死亡。

案例二、王焕云遭绑架恐吓含冤离世

王焕云,女,69岁。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寿光张建桥派出所和国保警察突然闯入她家,把她和老伴绑架到派出所,并非法抄了家。王焕云被警察恐吓、非法审讯后,被送潍坊市看守所,查体不合格拒收,寿光国保以“触犯刑法三百条”对王焕云“取保候审”放回家;王焕云老伴患有严重的抑郁症,被警察恐吓、非法审讯后,被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关押到寿光看守所。回家后,王焕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身体状况急剧下降,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含冤离世。

案例三、青岛市何立芳被虐杀——疑被活摘器官

何立芳,男,45岁,于二零一九年五月被绑架,七月二日在山东普东看守所监禁期间死亡。据明慧网报导,他的家人发现,何立芳的遗体,胸前有缝合的刀口,后背也有刀口。脸庞显痛苦状,嘴巴张着,鼻子和嘴里有血迹,牙缝往外渗血,身上都是伤,腿、胳膊上都是淤青和发黑,还有针眼,脖子上有个燎泡。警察起初说是尸检造成,但家人怀疑何立芳可能在生前或刚刚死亡后被摘取器官。

案例四、山东省龙口市姚新人被迫害离世

姚新人,男,51岁。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上午,姚新人被龙口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八月十日被非法批捕,后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期间被迫害致脑溢血,开颅手术致昏迷不醒。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左右,龙口国保和法院强行决定撤离重症监护室的救治,将他送至东江敬老院。二月十一日凌晨,姚新人含冤离世。

案例五、潍坊市初立文含冤离世

初立文,男,65岁。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潍坊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初,初立文被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三月初,初立文被检察院构陷到法院。潍坊市坊子法院二次退回初立文的卷宗,可是潍坊峡山国保大队长刘传军拒不放人。初立文还被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年前腊月二十八被非法判八年,后因身体被迫害得很严重,被释放回家,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五岁。

三、张东海的个人情况

'张东海'

张东海 (Zhang, Donghai),男,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今任山东省公安厅政治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政治安全保卫局局长,副厅级)。

以往任职情况:

二零零五年已任职于山东省公安厅反邪教侦察处(反邪教局前身)负责人,之后任山东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

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山东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至今,任山东省公安厅政治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政治安全保卫局局长,副厅级)。

注:
从二零二零年开始,原公安部一局国内安全保卫局改为政治安全保卫局,各省市公安厅、局的一处、科也相应改为政治安全保卫局、处。本报告内容中在涉及到政治安全保卫局时仍然使用旧名称“国保”。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