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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市李传禄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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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七位法轮功学员李传禄、孙玉荣、王成国、刘明森、路金玉、徐金凤、商素芳,被茌平区公安局国保构陷到检察院、法院。近日得知,东阿法院把七位法轮功学员分成两组开庭:请常人律师的李传禄、孙玉荣、王成国和不请律师的路金玉为一组先开庭,请维权律师的商素芳、徐金凤、刘明森为一组后开庭。

李传禄、孙玉荣被非法判刑五年缓刑五年,王成国被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两年。刘明森暂时被非法关押于聊城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晚上八点左右,茌平区公安局国保副队长王长松带领几名国保人员来到商素芳、徐金凤、刘明森家中,说是东阿法院已下逮捕令,要立即将三人逮捕归案。因商素芳和徐金凤被迫害离家出走,使东阿法院和茌平区国保的邪恶计划未得逞。路金玉也被迫离家出走。

现在茌平区国保证四处打听路金玉、商素芳、徐金凤三人的下落,欲进一步迫害。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晚九点,聊城市公安局及茌平区国保大队、610、振兴派出所等约三十余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李传禄家中,绑架了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并抄走相关大法书和物资。因李传禄年近80岁,当晚没被带走。李传逯和妻子被儿子接走,但十三日被叫到振兴派出所审问,当晚回到家中。

路金玉、刘明森、王成国、徐金凤、商素芳五人说是被监视居住,被非法拘禁在茌平区新政路尚客优宾馆内所谓“批评教育”,就是强制洗脑,于八月三十一日中午回到家中,被监视居住。

十月十七日下午,茌平区公安局国保警察闫明、王长松打电话通知被非法监视居住的五名法轮功学员路金玉、刘明森、王成国、商素芳、徐金风,于十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到振兴派出所。五人到振兴派出所后,受检察院人员询问,当天从派出所回家。据称,茌平区检察院振华代表东阿县检察院“问案”。茌平区公安局国保把构陷他们的案子递交到东阿县检察院,图谋进一步迫害。

十一月七日下午四点多,茌平区国保王长松电话通知李传禄、孙玉荣、刘明森、商素芳、王成国、徐金凤、路金玉七位法轮功学员到振兴派出所“填写材料”。几位法轮功学员到达振兴派出所后,被带到茌平中医院强制体检后,被关押在茌平区正泰大酒店隔离点。次日,国保王长松通知家属去隔离点送衣服,离开时,看管的国保又要求家属在居家监视居住通知书上签字。家属向国保人员索要监视居住通知书,未能如愿。据东阿检察院人员讲十月八日获案卷已送达东阿检察院。

七位法轮功学员在酒店隔离点均被迫害得身体出现异常状态,其中李传禄、孙玉荣因身体原因,被家属接回家,商素芳被迫害得送进医院。徐金凤、路金玉随后也相继出现身体异常,被家属接回家中。出隔离点时,他们已无法行走,每个人都是被几个国保架出来的。王成国、刘明森也是身体异常,请求回家,但国保警察不同意。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王成国、刘明森身体突发状况,被家人写保证书后,接回家中。

近日得知,东阿法院把七位法轮功学员分成两组开庭,李传禄、孙玉荣被非法判刑五年缓刑五年,王成国被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两年。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公安局电话:0635-7177020
茌平区公安局长:题召敏 13906359265
茌平区公安局国保队长:刘亚芳(13906354259)
主办人:闫明(15864918839)
王长松(18863511001)
东阿检察院主办人:徐宜亮(挂职副院长)
东阿县法院刑庭庭长:荣垂功 电话17606359716
主办法官:赵丽艳
助理:沈建,1321096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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