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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遭报复 上海市李红被绑架诬陷至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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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市法轮功学员李红女士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被非法抓捕,目前警察方面已经把构陷她的“案件”已移送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目前李红仍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据李红的律师了解,普陀区检察院的领导已经和普陀公安分局开过会,要把这个案子当典型抓,而这次非法抓捕李红的借口是,李红在二零二一年年底对二零一七年被抓后非法枉判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了申诉,而在申诉文件中附有一些证明自己无罪的真相材料,因此而被报复构陷。

李红一九七五年生,她在上海工作已数十年,是一家软件公司的财务人员。她是一个诚实、善良、勤俭节约、洁身自好的好人,经常在生活上帮助家乡的亲人。年轻时,李红就患有偏头痛的老毛病,几年前,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全好了,对身边的人更是和颜悦色、关心有加。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清晨,徐汇分局国保、湖南路派出所闯入家中绑架了李红女士,并对她非法关押构陷,借口是她在微博、海外博客等上发表文章。李红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被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枉判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上诉后被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于二零一八年八月被劫持到上海女子监狱。李红家属曾依法委托北京律师申诉,受到阻挠。

李红女士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出冤狱,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挂号信寄出申诉状,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李红请求依法撤销对她的非法判决,宣告本人无罪,归还法轮功书籍等等个人合法财产。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陈姓法官电话告之,李红发给全国人大的申诉信已经反馈回来,现在按照法律流程办理。而该院收到李红的申诉信后,已经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立案了。

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上午十点,李红被普陀区曹杨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刑事拘留,被劫持到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她于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日被普陀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当时家人想委托律师去会见,却被看守所以防疫为由,14天内不准会见。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鼎路108号
总机:02152553688
邮编:200333
案管中心 电话:02152553780
检察一部 梁方军(主任)
承办公诉人:吴晓军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895号
邮编:200333
电话:(021)52809966
普陀分局督察18939770221
国保领导 电话021-22049419
承办国保:翟立宏 住址:曹杨路303弄16号1902室 手机:13003279735 电话:02122049414 手机 13681911290

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587号
邮编:200041
电话:021-62588800*38901
电话:021-2217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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