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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岭县法轮功学员遭所谓“清零”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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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九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公安警察、各乡镇政府政法人员及社区人员搞所谓“清零”,在二零二一年和二零二二年这两年间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长岭县法轮功学员王淑英在长春市儿子家住时,被长岭县公安局政法委、610警察伙同她儿子所在地的社区人员非法闯入家中,拿她儿子的工作威逼恐吓王淑英签三书(保证书、揭批书、悔过书)。

二零二一年四月份,长岭县法轮功学员郜凤梅被巨宝乡政法委书记电话骚扰。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长岭县公安警察和流水乡政府人员到流水中学校骚扰法轮功学员郑亚风,用威逼恐吓的手段强迫她签三书(保证书、揭批书、悔过书)不签就辞掉她的工作。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长岭县集体乡政府书记和村治保主任等人非法闯入当地法轮功学员张贵珍家骚扰,逼迫她在他们准备好的三书(保证书、揭批书、悔过书)上签字,她不签就威逼她家人说不签字你家孩子就上不了大学等话。家人听信了他们的话,就跟他们一起逼张贵珍签字。

二零二二年五二十八日,长岭县法轮功学员李春艳被所在社区人员上门骚扰逼她签三书(保证书、揭批书、悔过书),她不签,社区的人就找她家人替她签字。

二零二一年四月份,长岭县法轮功学员王淑荣被她所居住的社区人员、公安警察几次骚扰,拿她孙子上大学来威逼她签三书(保证书、揭批书、悔过书)。她坚决不签。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几日到六月份,自称是公安警察的人几次大电话骚扰,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了。王淑荣回答:炼,她们说你得签“三书”,签完你在家该炼还炼,就没人管你了。都被王淑荣拒绝。”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几日,长岭县张文丽很多年都不炼功了,被她所在乡政府书记等人上门骚扰让她签“三书”。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至七月二十八日,长岭县镇政府政法委书记、和镇内各社区人员多次电话骚扰和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史俊英。

七月二日,长岭镇长盛社区两女人非法到史俊英工作单位(这是社区的第二次来人),史俊英说:听说你们因为我以前炼法轮功的事找我,什么事?她们拿出几张纸说,国家搞大数据,需要你签个字。史俊英说:“我没有义务给你签什么字,当年因为炼法轮功还非法判我一年刑,那是十多年的事了,至于说我现在炼不炼那是我自己的事,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炼法轮功也不违法。你们用手机搜‘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国家规定了14个邪教,里边没有法轮功。”她不查。她还是让签,史俊英说我看看你这上边都是啥。纸上只有5个字,上面是“揭批书”,下面是“签字”,再一张上面是“悔过书”,下面是“签字”。史俊英严厉的呵斥:你这是空白的什么也没有,连个文件都不是,你让我揭批谁?悔过什么?再说了我没有义务给你签什么字,你们是违法的。她说可以往上填,你要是不签,就经常有人来找你签直到你签了为止。史俊英说:你们在违法,不管你谁来,来一个我告一个,一层一层的告,我看看到底是谁整出来的。她说共产党定的事谁都得执行。史俊英说共产党也得遵守《宪法》。史俊英心平气和的跟她们说:我不是针对你个人,你也是为了工作,也不容易,咱们之间也没冤没仇的是吧?她说是。史俊英说信仰自由,谁也管不了,那是思想层面上的东西,与法律、与政府没有关系,我看谁好谁不好,想什么不想什么,那是我的自由,是天赋人权。法轮功是合法的。不只是祛病健身,还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

七月十一上午,镇政法委书记懂小国和一个女的(二十多岁叫张楠)又来了,史俊英跟他说明上次生气的原因,是社区那个女的逼的,她拿几张空白纸,上面是“揭批书”,下面是“签字”5个字,再一张上面是“悔过书”也是空白的还说可以往上写,你说是你的话你能签吗? 懂说:不签了不用签字了,上边把你这件事情交给我了,让我来“转化”你,我以后要经常来的,你走的哪我都要找到你,直到转化为止。史俊英说你们在违法,是侵犯人权,“公通字[2000]39号”,国家规定了14个邪教,里边没有法轮功。他不往这上唠岔开话说,他说这是他的工作。看的出来他也很不愿意。

七月二十八日上午,镇政法委书记俩人又来了,说签一个就行,史俊英表示一个都不签,没有义务给你们签,又从法律角度讲,说:《宪法》以外不管是谁整出来的什么东西都是违法的,谁都不能超越《宪法》。你们拿来空白纸,连个文件都不是,更不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来的东西,逼我在上面签字,你们要干什么?他们不往正题上说,看出他们也知道他们的行为是犯法的,无奈的麻木的听命于上边的“命令”。史俊英说我在做好人,没违背任何法律。

法轮功学员艾锦霞二零二一年一月七日给临楼的人送如何躲过新冠病毒的资料,被长岭警察绑架判刑,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出狱回家后, 八月二十五到二十九日被长岭县巨宝山镇政法委等人几次电话骚扰,逼签“三书”,艾锦霞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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