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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水市陈全龙被构陷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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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广水市57岁的法轮功学员陈全龙,二零二二年七月被非法监视居住,最近他被非法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二年七月期间,陈全龙在广水市应山人行道上,向人讲述法轮功真相及拟赠送《转法轮》书籍,因该路人受邪党宣传中毒太深,被其恶意举报与构陷,其后,广水市公安局滥用职权,违法决定对他实施监视居住。

陈全龙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为人,偏头痛、肺结核、肠炎、腿风湿等多种疾病奇迹般痊愈,戒掉了赌博的恶习,在家里是妻子的好丈夫,孩子的好父亲,在单位里是顶呱呱的业务科长(江泽民迫害后被非法剥夺了职务),在社会上是有好口碑的,人们称道的好人。他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人,洁身自好,工作兢兢业业,从不收纳税人的“好处费”。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陈全龙饱受屈辱,遭到了绑架、非法关押、抄家抢劫、撤职等多种迫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日,陈全龙到吴店镇浆洗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人恶意告发,被吴店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构陷。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陈全龙被非法判三年徒刑,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沙洋监狱继续迫害。

熟悉陈全龙的人都说:这样的好干部,因做好人被关押迫害,那真是天理难容啊!

相关人员信息如下;
广水市政法委电话 07226232043
广水市检察院公诉人 刘剑波 13872856848
广水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王翔 13972989139
应山公安分局长 刘方猛 1589762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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