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济南市八旬老太刘春平被非法判刑一年

更新: 2022年09月1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济南市八旬法轮功学员刘春平老人,被济南章丘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目前老人在家。

九月八日章丘区法院给刘春平儿子打话,说,明天让刘春平来一趟。九月九日她儿子开车拉着她去了章丘法院。刘春平老人不下车,儿子给法院打电话说:你楼台子太高我妈上不去,上次是我和我哥把她架上去的。

一会,两个办案人员来到车前,在车里让老人签字,并说让她去查体。刘春平被非法判刑一年,非法罚款五千元。

刘春平今年八十二岁,家住在济南市历下区菜市新村。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身体健康。她深知法轮大法好,为了让百姓也明白法轮大法好,二零二一年十月在东边华龙路的小区内赠送法轮功真相册子,被东风派出所警察绑架、捏造罪证构陷。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半,刘春平被章丘区法院非法开庭,主审法官宣读了他们捏造的所谓“罪证”,说,“刘春平利用×教组织宣传迷信,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刘春平说,“我今年八十二岁了,我没做过一件缺德事,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有什么罪?我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了?”他们没有一个搭话的。

她继续说,“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等等。有个警察打断她的话说:“在你家翻了八十七本书,对吧?”刘春平说:“不知道。”法院人员让她签字,她说:“我不签。”主审法官说:“休庭。”

法院安排的律师对刘春平说:“你年龄大了,身体也好,走吧。”

整个过程,除了以上说话的外,没有人再说话。大约半小时完事了,刘春平老人回家了。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