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怕督查 官员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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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战国时期著名的纵横家苏秦提出的“合纵”六国以抗秦,并成功组建“合纵联盟”,使秦不敢出兵函谷关,利用的就是六国的怕心,他们都害怕被秦国吞并,所以,“合纵”才会成功。

孔子的学生子贡,最著名且具有影响力的事件就是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是因为子贡了解这几国霸主惧怕什么,而成功的救了鲁国。

面对警察的骚扰、绑架、政法委、610官员的威胁、恐吓,讲清真相时,一定要加進法律条款,要告诉警察善恶有报,但他们更害怕的还是被法律制裁的现世报,怕大法弟子向督查部门投诉他们触犯了:

《刑法》第239条;绑架罪。
《刑法》第245条;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政法委官员怕大法弟子向纪委、监察委投诉他们触犯了:《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

《刑法》第399条;徇私枉法罪。

只有了解这些被中共挟持的警察、中共官员怕啥,才能善用他们的怕心来制止迫害,救度他们。

不要相信他们是官官相护、铁板一块,恰恰相反,他们都是互相倾轧、你死我活。

只要督查接到投诉就都有记录,警察在督查的记录越多,就越有可能被中共卸磨杀驴,抛出去当替罪羔羊,以此来堵住天下悠悠之口。

懂法、投诉是给警察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个理由,也可把警察从执行上级命令中解脱出来。

前不久,一个视频在大陆网站上火了:两个警察要查一个律师的身份证,结果被律师当场普法,并且,律师表示要向督查部门投诉,结果,警察怕律师投诉,身份证也没查,匆匆就走了,场面一度尴尬。

曾经,一个常人问一位律师:法官都懂法,要你们律师干什么?律师回答:法官懂法、你懂法吗?接着,律师讲了一个法官蒙骗当事人撤诉的事(大陆网站的公开视频所见)。

自己也曾因不懂法被中共的狱警戏耍。多年前,自己曾被劫持到拘留所,因自己不配合,拘留所就找来所长施压,当时,我正告所长说:“我没犯法”。所长摆出一副无赖的样子说:“谁说你犯法了?没人说你犯法呀?把你抓来,就是要教育教育你。”当时,把我噎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如果,当时我懂法,我会说:我没犯法,那就是你们犯法了,因你们触犯了《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你们和警察是共罪,我要投诉你们。

从那时起,我就开始留心明慧网上运用法律反迫害的文章并且下载了法律手册。

在后来的一次被绑架中,由于自己还是不配合,狱警就叫嚣:“把你放出后,让当地派出所三天两头再把你押回来。”

当时,正是黑窝给在押人洗脑时间,我就在大庭广众之下正告狱警:我要求行政复议!当时,狱警的气焰一下子就被我的正告给压了回去。后来,我被无条件释放。多年过去了,被绑架的事情就再也没发生过。包括此次的中共对大法弟子的“清零”,警察都没有到访过。

民间有句俗语叫;“麻秆打狼、两头害怕”,说的是:不知道狼怕啥?狼也不知人手里拿的啥?所以,就两头害怕,如果人知道狼怕火光,人就不会害怕了。而此时,人若掉头就跑,狼就会立刻扑上去追赶。

写到此,让我想起两位外地同修,被迫流离失所到我地区居住,已经居住了十几年,最后,还是被邪恶网上通缉而遭绑架、冤判。

而我地区有一同修,全家被迫举家搬迁到外省很多年,最近,还是被当地邪恶跨省骚扰,这种情景就如同被狼扑上去追赶一样。

邪恶打着法律的旗号迫害大法弟子,可他们不知道,他们同时也是被法律制裁的对象,这一点,应该被大法弟子所熟知。

特别是,同修在监狱遭到酷刑时,却不知道有《监狱法》、有驻监狱监察官,可以举报、可以控告狱警。

《监狱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监狱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监狱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自己的一点体会,写出来供同修参考,不妥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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