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遭中共公检法人员绑架、非法判刑,过程中,同修由于不懂法律,很被动,正念不足,被长期非法关押、冤判。
以下,同修结合无罪辩护律师的辩护及中共法律,总结以下几点,不是为防止迫害,为使同修能清醒的认识到,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根本就没有犯罪,是中共执法人员在违法、在犯罪。所有对大法弟子犯罪的人员不只会遭恶报,就算中共的法律,他们也逃脱不了。
不要直接回答问题 要证据
面对绑架或骚扰,无论问任何问题,你都一定让他们出示法律依据,不要直接回答。就是要证据,证据才能证明罪名成立。
根据所谓的罪名“利用邪教组织迫害法律实施”对大法弟子定罪,如:出示“邪教”的法律依据;邪教组织的法律依据;破坏哪一条法律,造成何种损失?例如:电脑、打印机和真相传单不能导致国家法律不能实施。中国《宪法》35、36、国际法都规定公民信仰自由。善意、慈悲的告诉所有办案人员都不要参与迫害,国家领导人等都不留证据,留下签名,将来会成为追责的证据。
法轮功是合法的及现政府的“倒查”
1. 2011年3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50号令,对法轮功书籍及相关印刷品都已解禁,所以法轮功书籍和法轮功相关资料都是合法的。
2 .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定性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这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公安部三家最高权力机构的认定。
最积极迫害法轮功的周永康当政法委书记时期,2000年公安部发文都不承认法轮功是“×”教,没有留下文字。
3.现政府“对上问责,对下追责”倒查20~30年,涵盖所有迫害法轮功时期。没有法律依据的办案签字,就是以后参与迫害人权的证据,公检法人员办案是终身负责的。
文:山东大法弟子
前几天我又收到一张10元的纸币,又旧又脏,上面写着:“你可以骂我,但是哪,我不骂你,对谁都是善良的。”这是师父在《大纪元新唐人媒体法会讲法》中的原文。
这个问题在10年以前我就遇到过多次,都是摘抄师父的各地讲法或《转法轮》中的某一句话,写到纸币上。这件事出自于一个人的笔迹,都是用黑色碳素笔写的,而且做的多,面积广。我曾在十几里外的小商店也收到过同样的纸币。我曾请同修上明慧网反映一下,共同交流。
现在,这件事又叫我遇到,可能不是偶然的,很可能有我要修的东西,可能我在某些方面也存在着不敬师不敬法的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我的懒惰、安逸、不负责任的心。
同修把师父的某一句法写在纸币上,是断章取义,起不到讲真相救人的作用。其实,还不只是一个不敬师不敬法的问题,还有乱法的因素在里面。
请看到的同修互相转告,不要再做了。
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共同交流。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前一段时间,母亲同修拿来几个字迹模糊不清的护身符给我看,说是这几个护身符多放了一些时间,就基本看不太清楚上面的字迹了。我看了一下,的确如此。特别是字小,又比较密集的地方,比较严重一点。
我以前也在资料点做过,所以知道这个护身符的制作过程。我们一般用的都是pvc材料,就类似银行卡那样的。而我们资料点打印卡片,一般都用彩色喷墨打印机,墨质是液体的,喷在纸质的真相资料上,不用等待,可以及时装订。
因为一般小册子等真相资料不用过塑,但是护身符就不同了,pvc材质的也不怎么吸水,打印以后,最好不要马上过塑,那样水汽未干,四周就封闭了。久了,字迹和图像就会浸润开,就是花了,模糊不清。pvc材质打印后,最好摊开,晾一段时间,再过塑,特别冬天以及湿度比较大的地方,可能要注意一下。
在此,只是就自己看到的问题,提出个人的一点看法来。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谢谢。
自2019年以来,威海地区多名大法弟子遭受不同程度的严重迫害。其中,威海市环翠区大法学员孙静、李文波遭到非法判刑;宋家华、周德荣、赵荣雪、宋建华、宋文涛等多名同修遭非法抄家、绑架;焦桂春、王策被非法开庭。
近期文登市田丽莎、刘明明、张英明三位大法弟子又被非法批捕关押;张英妙、林基潇、许爱芳、连海英、田天(田甜)、曲爱萍等十几位同修遭绑架、抄家,损失惨重,令人痛心。
鉴于上述状况,提醒文登同修:
1.我们在无条件的向内找的同时,加大力度有组织的接力发正念,参看明慧文章汇编《重视发正念》(2010年8月)全面解体彻底销毁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黑手烂鬼及干扰正法的乱神,直捣六一零、公安局这个黑窝。
2 .收集并曝光文登国保六一零头目李本海的犯罪事实及家庭情况,因为以上迫害都是他首先直接参与,并串通威海和荣成市六一零公检法指挥迫害。
3.李本海,电话15588338159,住址:文登市利民街30-3号401室
据同修说,在讲真相过程中,遇到个骗子,自称是2002年得法,2004年曾经被判过刑,出来后流离失所,现在是无业游民。什么都卖,主要以卖香肠为主。同修可怜他,让他认识了家。结果,骗子趁同修有事出去办点事,把同修家里存放的几千元钱偷走了。
这里写出来是告诉同修注意要理智的去讲真相。不要再上骗子的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