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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定兴县妇女胡锦凤被非法关押月余

更新: 202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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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法轮功学员胡锦凤女士,被绑架、非法关押已经一个多月。目前她被劫持在北京市顺义区看守所,近日被非法提出批捕申请,看守所一直不让律师会见。

胡锦凤,四十二岁,定兴县姚村乡西李家庄村人。她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遭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拘留,关押在顺义区看守所,具体情况不详。

胡锦凤一九九八在上学期间开始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准则修心向善,做事处处考虑他人,提升思想道德品质,不看重学校的名次,而是一心把知识学好。她平时学习成绩在年级里排一排二,在一次期末考试时她的几何证明题做错了,可是判卷老师并未认真看证明过程,给判了满分,这样她的各科总成绩在年级排列第一,她在拿到试卷之后想作为修炼人应该做到真,就拿着试卷去找判卷老师说明,老师当时也很惊讶。由于分数减下来了,她在年级只能排到第三名。后来举行的学校开学典礼上校长还表扬她诚实,同学们也很喜欢她。

法轮大法弘传使上亿人身心受益,但中共恶首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二十多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等。当年不到二十岁的胡锦凤也遭受了残忍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姚村乡派出所五六个人非法闯入胡锦凤家,把她强行带到乡派出所,强制她在派出所的院子里跪着,当时太阳似火烤,膝盖磨破皮,后来又强迫她在一间空房里面墙而跪,这时突然进来几个粗壮的派出所和乡政府工作人员,上来就打她,用鞋底抽她的脸,用脚踹,当时她的汗水泪水流了一地,被非法拘禁了七天之后才放回。

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号,在姚村乡副乡长王俊义的指使下,乡政法委伙同610工作人员共二十多人非法闯入胡锦凤家,把她强行抬到警车上,绑架到派出所,到那之后,乡派出所人员用柳条抽她的腿,一个乡政府工作人员扇了她几十个耳光。当时,她的脸也肿得老高,根本看不到眼睛,两条腿都紫了,第二天他们把胡锦凤送到定兴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因她被打的严重,不能进食,七天后奄奄一息才被家人接回。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履行国家赋予公民的职责与权力,胡锦凤依法到北京向有关部门反应她被毒打、被迫害的事实情况,走到天安门的时候,被警察强行绑架到派出所。期间她受到非法审讯,后被用手铐铐在椅子上。第二天她被接回当地非法关押在县拘留所,六天后转看守所。在看守所遭到强行灌食,一次是5、6个看守所警察把她强行按在地上用木棍撬开嘴,把她的门牙撬掉一块,其中两个警察还踩在她的腿上。还有一次看守所警察把胡锦凤铐在椅子上,强行撬开她的嘴给灌放了很多盐很多盐的一点粥;还有一次看守所警察打胡锦凤,当场把她打晕过去。胡锦凤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才放回。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胡锦凤被定兴县国保大队绑架到看守所。一天之后她被绑架到保定劳教所迫害,期间被绑死人床十五天,双手被吊铐在床架子两侧七天,被强行插管灌食,灌食用的粗管一直在嘴里、胃里插着,造成咽喉肿痛,胃部发炎,长达一个月之久。胡锦凤被非法劳教迫害两年后才回到家中。

这些年中经常有县610、国保大队、乡政府、派出所人员到胡锦凤家中骚扰,使她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对她的经济带来严重影响、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具体参与人员不明,请以讲真相、揭露邪恶为主)

高丽营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火寺路西侧 邮编:101300
电话010-69455849、010-69499674、010-81485084
所长李锦成:13901335045
警察洪厚南:18310823288
警察华佳丽:13601303353

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顺义区公安分局 邮编101300
局长:赵为民010-69423068(李国营为前任)
政委:沈仲岳13801108095(刘 泽为前任)
副局长:高万秋010-69423068 王宝仓13910801156何跃13911931068、宋春青、付建军(分管国保支队)马建辉、高万秋、贾文锋
纪委书记刘爱军010-69422179
电话:010-69440212

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 季明义:010-69424957
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分局国保副队长 翁富裕:010-69424957

北京市顺义区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柳庄户村西顺义看守所 邮编:101306
电话:(010)69401027
所长:孙守东13701239362;王军
政委:杨海鹰
副所长:彭大虎、赵国利13501123902、柳沛山13911930237、佟晓东
女警察包括:徐海林 010-69402535、孟璐13801260186、赵莉
预审科:010-69402007 010-69402978、010-69404075、010-69401575、69401364
执行科:010-69426113023;
其他人员:
马力生:13601257203
赵海山:13716002150

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
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9号
010-59556600
检察长:姜淑珍
副检察长:李存海、孙宏伟、高劲松、刘军
政治部主任: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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