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典型,男,现年八十三岁,系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水利局工程师,原水电局副局长。他工作兢兢业业,由于工作劳累产生了许多疾病。一九九八年,李典型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原来经常吐血和痛风病都消失了,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疗费用,人也显得很精神,工作更是出色。
李典型因坚持修炼,向人讲真相,发资料,多次被非法拘留。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他往小车子的门手柄上放真相资料,被人恶意举报,遭绑架,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被“取保候审”。
此后,公检法人员对他继续构陷。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李典型被沅陵县法院非法判刑六个月,勒索罚金二千元。参与非法庭审和判刑的人员有:审判长赵卫方,陪审员王建龙、贺志民。
李典型认为法轮功是合法的,他的所作也是合法的,他不服判决,上诉到中级法院。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参与的人员有:审判长刘哲艺,审判员姚健、孙小平。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李典型被非法收监,现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攸县网岭监狱十监区,位于株洲市攸县网岭镇洞井村。
目前得知,李典型被迫害出现多种疾病——高血压、痛风、发高烧,住院两次。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而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已经二十三年,颠倒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并构陷至检察院、法院,给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这本是符合宪法与法律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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