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下来,赶紧上明慧网查到了一篇《美国务院关注俄地方法院压制法轮功》的文章,文章引述美国国务院在声明中说:
“我们对于俄罗斯一个法院支持将哈卡斯地区法轮功团体定为‘极端分子’,并将平和地实践他们的精神信仰定为‘犯罪’的裁决深表关切。只因诸如打坐和拥有具精神内涵的经书这样的简单之举,俄罗斯当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骚扰、罚款和监禁。”
俄罗斯当局对法轮功修炼者有过这样的作为,还把《转法轮》列为禁书,我们学员办的媒体文章却在赞美他们的领导人。这让我想起,师父说:“你知道你在干啥,你得知道你是谁的媒体。”[1]
个人想法,反馈一下。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一四年旧金山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