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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曾兴阳一家三人遭非法判刑

更新: 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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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曾兴阳、妻子邓芳、妹妹曾跃玲,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被天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和石牌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海珠区法院对三人非法判刑,曾兴阳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邓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六千元;曾跃玲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六千元。

法轮功学员曾兴阳法轮功学员邓芳法轮功学员曾跃玲
法轮功学员曾兴阳法轮功学员邓芳法轮功学员曾跃玲

曾兴阳,男,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出生,广东省兴宁市人,大学毕业,原广东省茶叶进出口公司员工。妻子邓芳,一九七七年一月出生,湖南省衡阳市人,大学毕业,在培训机构任职。曾兴阳、邓芳夫妇的小儿子二零一七年出生,今年五岁,上幼儿园;曾兴阳的父亲今年75岁,母亲71岁,住广东省梅州老家,没有退休金。

曾兴阳的妹妹曾跃玲,一九七九年六月出生,湛江师范学院毕业,在培训机构任职。曾跃玲的丈夫几年前突患淋巴癌,不幸离世,曾跃玲和九岁的儿子相依为命。曾跃玲的公婆也都在广东梅州乡下,也没有退休金。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中午,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石牌派出所赖淦文等不法人员,同时对曾兴阳位于天河区岗顶的店铺、位于荔湾区的住所、以及邓芳姐姐邓瑜的住所进行非法查抄,将曾兴阳、曾兴阳的妻子邓芳、曾兴阳的妹妹曾跃玲、邓芳的姐姐邓瑜四人同时绑架。

非法抄家时,警察将曾兴阳的父亲和小儿子堵在楼下,不让祖孙二人回家。曾兴阳的母亲患心绞痛来广州治疗,当时刚刚出院。警察完全不顾孩子年幼、爷爷奶奶没有抚养能力的实际情况,将曾兴阳、邓芳夫妇同时绑架,并拒绝取保。

曾兴阳的父母只好拖着年迈的身体,照顾两个未成年的孙子。家里没有任何收入,祖孙四人的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曾兴阳的大儿子今年参加高考,父母双双被非法关押给孩子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孩子克服了诸多困难,高考成绩很不错,被自己心中理想的大学录取,但一家人为学费犯愁了很长时间。

赖淦文在曾家四人被绑架后还窜到曾兴阳的家里,对他惊慌不已的父母做笔录,并威胁:不签字,就抓到派出所去。曾母目睹儿子、女儿、儿媳被绑架,悲痛万分,又要照顾孙子,心力交瘁,多次住进医院。

此次绑架事件源于警察通过非法监控发现曾兴阳曾经购买过台历配件,怀疑他制作真相台历,随后对他进行了一年多的非法监控和盯梢,将非法抄家获取的台历架、挂杆、光盘盒等作为诬陷证据。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曾兴阳、邓芳、曾跃玲被天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邓瑜被释放回家。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三人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八月底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海珠区法院不顾当事人的反对,以疫情为由,采用视频对曾兴阳、邓芳、曾跃玲进行了非法庭审。非法庭审时间原定为上午九点半,但海珠区法院拖到十一点多才开始,持续到下午两点多结束。曾兴阳、邓芳、曾跃玲三人均没有吃午饭,饿着肚子被非法开庭。三位法轮功学员都坚称修炼法轮功合法,三位律师依法进行了无罪辩护。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王洁,审判员贾存锦、衣海君,检察员陈程,书记员王赞、黄韩琳。

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海珠区法院对三人非法妄判,曾兴阳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邓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六千元;曾跃玲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六千元。

相关责任人如下:

石牌派出所:
电话:020-3873 4826
副所长楚克峰13924289690
刘进位13924028939
何国伟13802743242

天河区公安分局:
国保大队:
赖淦文
安澍
廖云龙13922301876
李震宇13924002672
曾泓卜13822294388
欧华耀13924233111
罗堂琳15989060958
徐东明13922233447
预审大队:
副大队长江茂得13570189228
苏汝荣,13318862644
刑警大队:
呼声13902211636
刘宇声13760888585
翟超13802758119
陈俊杰18613049377

广州市公安局邪教支队
王堃13632337564

海珠区检察院:
检察员陈程020-89016783、18617352881
助理邹璇

海珠区法院:
审判长王洁18126766736
审判员贾存锦18126766762
审判员衣海君18819800899
书记员王赞18620945765
书记员黄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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