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芝的亲人去见她,看守所不让见。具体情况待查。
王秀芝女士,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出生,现年六十六周岁,是内蒙古赤峰市退休中学教师,以前住在巴林左旗林东镇西城区,近几年居住在呼和浩特市。一九九六年六月见证法轮功祛病健身和净化心灵的奇迹后,她开始修炼法轮功,努力的按照师父教导的真、善、忍原则做人、做事,修心向善,做一个好人,乃至更高尚的人,天天都沉浸在充实和快乐之中,工作更精心,为人更友善。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更没有任何违法之处。
然而,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团伙造谣诬蔑法轮功,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非法设立各级“610办公室”,动员全国各行各业,滥用大量国家资源,并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全面发起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王秀芝与家人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中午,巴林左旗公安局国安副大队长刘志军等开着两辆警车、带着数名警察来到王秀芝的工作单位——福山中学,将她绑架到车上,直奔她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全部大法书籍等,不给留任何字据。然后,把王秀芝劫持到公安局的一个屋子里,几个警察把她吊铐在窗户上,朝着太阳晒;下午四点左右,由市级四人调查组的人轮番非法审讯;不给水喝、不给饭吃、不让睡觉。
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至八日,公安局的多人以核实情况和关心的幌子,恐吓和欺骗王秀芝,“我们这里有一页从你家抄来的,你儿子抄写的法轮功的经文,我们要追究的话……你知道是什么后果?听说你儿子学习很好,马上就高考了,我们觉得他还是个孩子,不想影响到他的前程,可是上边有令,有时候我们也是想帮你都帮不了你呀!你是当妈妈的,好好考虑考虑吧!你如果不把事情说清楚,不写那几书,影响了孩子,那可是他一辈子的事。”……还拿来所谓的他们抓捕的其他法轮功学员的笔录给王秀芝看,说什么“人家早就都说了,好汉不吃眼前亏”等等。还说,其实你这点事,也不算是什么事,就是个人信仰,把那个事说清楚了,也就没事了。
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晚上,王秀芝被铐着手铐关进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一年八月,在看守所期间,中共人员逼迫她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让她对着采访的摄像机和记者说不炼了……的时候,她抑制不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整个过程都是这样,他们反复录制都没有用。王秀芝当时被从录音室那里带回看守所的门时,放声嚎啕痛哭,那种莫大的负罪、不舍、不解、委屈都溶在这悲痛的哭声中!她怎么也想不通,把一个做好人的人逼到这个份上,这是怎样的恶魔当权!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王秀芝和李胜君、段学琴、张雅娜、李玉芬被秘密押送到赤峰市园林路看守所。第二天,左旗国安大队教导员白秀珍和大队长刘志军来到园林路看守所逼迫她和李胜君、段学琴、张雅娜、李玉芬在劳教通知书上签字,遭到拒签。王秀芝被非法劳教两年,并和李玉芬、陈庆欣、纪云芝、段学琴、张雅娜一起被劫持到内蒙古兴安盟图牧吉女子劳教所,遭奴役、强制洗脑等迫害。
王秀芝被非法劳教,给她本人和家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和伤害。过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使她当时六十八岁的婆母在二零零二年末去世;本应该去大学读书的儿子耽误了一年。王秀芝除了承受莫大的屈辱和被人视为异类外,还遭到扣发工资、扣医疗费、扣年终奖并被调到离家二十多里的偏远学校工作等迫害。同时行动没有自由,受当地派出所警察的监视。
在迫害法轮功初期,巴林左旗政法委书记是李国,当李国升任巴林左旗副旗长后,主要分管教育,对巴林左旗教育系统法轮功学员王秀芝等扣发工资、扣除教龄等。
后来,王秀芝被多次骚扰。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给王秀芝和她的家人、亲朋好友造成极大的痛苦。
部份参与迫害责任人相关信息:
韩颖:巴林左旗政法委书记 电话:15804866611
孟凡驰:政法委副书记 副旗长、公安局长 13484768788 13354760515
徐剑峰:公安局政保大队队长 13804766985
韩东栋:公安局政保大队 19804760505
黄 建:林东镇派出所 所长 13848360002
高永刚:看守所支部书记 所长 13948469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