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信仰 曾被非法劳教
于秀英是延边州和龙市人,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直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做好人,多种疾病不药而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被非法拘留、劳教、判刑。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于秀英被绑架,后遭非法劳教一年,被劫持到长春劳教所迫害。因为拒绝穿劳教服,她被铐一天。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下午,于秀英在贴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延边州龙井看守所。
又遭到绑架、拘留、骚扰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瘟疫爆发后,于秀英因发放救人的真相卡片,遭人恶告,被延吉市河南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被警察抢走现金127元(真相币)和十五个救人的真相条幅。于秀英被劫持到延吉市拘留所。期间,警察让她在不明的文件上签字,在她多次拒绝后强迫带她到延吉市医院做体检,测量体温时因37.4度体温超高。
当时警察为了让她体温下降,企图达到非法关押的目的,强迫她解开衣服扣子在寒风中受冻,反复三次,最后体温仍然没下降才作罢。警察又让于秀英在“保外就医”书上签字,遭到拒绝后,警察说帮她签字了。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警察让家属到医院交了570元体检费后,才将她放回家。于秀英被延吉市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
从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期间,警察上门骚扰于秀英两次,一直强迫她在一些不明的文件上签字,每次都被她拒绝。
遭非法判刑十个月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警察电话通知家属,说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将在延吉市法院开庭,通知她士出庭。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延边州法院非法庭审于秀英,参与庭审七人,都是法院人员,审判员李俊杰。法庭的非法庭审仅仅持续约十分,就对于秀英非法判刑十个月。非法庭审草草结束后,警察将于秀英劫持到延吉市看守所关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日转入吉林女子监狱。
在监狱遭受的迫害
在吉林女子监狱非法关押期间,于秀英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不配合所谓的“转化”,遭受的迫害有:坐小板凳、不让其与家属见面通话、不准其家人给其存钱,不许购物,在监狱里没有卫生纸用,遭言语辱骂,两个多月不让洗脸,没衣服更换,只穿一条内裤,外加棉衣、裤。
中共体罚示意图:长时间罚坐 |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诈骗犯李红雨(音)、张玲玲强制“转化”迫害于秀英,把冷水泼在她身上,令她的棉衣湿透,恶犯又在地上泼水,然后打开门窗,逼于秀英光脚站在积水的瓷砖地上,从下午两点多冻到晚上九点四十分才让她上床休息。次日早四点,李红雨又在地上泼上水、打开门窗,又逼于秀英在带有积水的地面光脚站着,并说:“冻她!”一直到九点多,来了八、九个人很野蛮地把于秀英按倒在地上,把灌满水的鞋给她穿上,一帮人连推带拉的,将于秀英从三楼拖拽到二楼监室。二楼监室长田晓云,强制让她坐小板凳,不让动,塑料的板凳,板凳上带尖、棱儿,坐在上面很疼,臀部被硌破、流血,结疤后又会被板凳硌破。
在吉林女子监狱期间,于秀英一直遭受坐小板凳的折磨,每天早上不到五点坐到晚上十点,直至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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